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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知观察] 网民不能被"霉体"代表!-----点子正驳与南都《人民不能被“辟谣党”代表》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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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20 00: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刚在公益人物言行观察的围脖上看到这则牛文,不吐不快。先引用,后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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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内容附上,文章虽然没有提到@点子正 ,但身为辟谣控的点子正应该是此事件的最初和始终推动者.因为点子正曾以"果奔"做赌,关于"城管是否打人".
  
  这样的一则仅仅从一张标注"城管打人"照片生发出来的讨论,其意义远远大于这则谣言的本身的质疑与讨论.作为事件的第一时间的关注者,点子正6月14日当晚只是将此谣言扔给网友,请大家共同分析.第二天一早,六点起床开始分析.
 
2.jpg

3.jpg
 
  在这里,某些围脖某些媒体"偷换了几个概念".
  
  第一:点子正是普通网友,上面只是个人分析,并不是定论.既然某些提倡民主,倡导柿油,为何不能容忍一个普通网友的"异质思维"呢?!请注意,这是一个分析的前提.
  
  第二:无论是当地政府的情况通报,还是网友的独立调查,还是新华社的报道,还是当时围观群众的认证,都证明了"城管没有粗暴执法"的事实.请注意,这是事实的前提.
  
  第三:新华社报道是个整体,连续报道,而且采访全面,第一时间发布,很权威,很公正.某些媒体人,应该知道传媒常识,而不是断章取义,偷换概念.请注意,这是一个媒体人良知的前提.
  
  重庆城管打人事件后,环球时报写下的一篇评论,令人玩味的是,并没有引用新华社的报道,更没引用南方某报的报道,而是引用了一位普通网友的独立调查.这是一位重庆当地的普通网友,他的ID叫"流民君",不但找了当时的围观群众,还去原来卖水果的地方做了调查,同时测量了坎的坡度,并绘了图.应该说,从一个普通网友的角度,他不能出席相关部门的通报会,更没有新华社或某些媒体的平台,他只有自己的围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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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面是贴图,很有技术含量,就连打假专家方舟子也叹为观止.
  
  值得称赞的不光是网民的独立调查精神,更是当地政府部门的快速反应能力,在媒体没有报道的情况下,仅仅网民的质疑情况下第一时间召开情况通报会,而且第二天不隐不藏,召开第二次情况通报,处理了见伤不救的负责人.这才是一个勇于担当的"有关部门".这样一个重视网民意见的"有关部门"难道不应该称赞嘛?!
  
  当点子正以果奔的名义获取了很多网友的关注后,这则重庆城管打人事件得到了广泛的关注,要感谢那些传播城管打人谣言的大佬们.个人认为,这起重庆城管打人,从事发6月14日下午发生到当地论坛当天17时发布到天涯当晚二十二点发布,当晚被围脖大佬转发,第二天凌晨点子正写下分析,以果奔为赌,再到当天上午,有网友去现场调查,再到媒体前往,再到当天下午重庆当地政府部门举行情况通报会.不到24个小时.一起网络事件,通过网络得以解决.这一点,令某些平面媒体,羞愧难当,不是你们不给力,这是新媒体的胜利,这是网民自媒体的胜利,这是新媒体发展的必然.
  
  由于此前的自带干粮辟谣,点子正成为辟谣控,更是由于不断的辟谣,点子正被网友戏称为"辟谣帝".若不是,南都的这篇评论,点子正还不知道"辟谣"还会出党.如果真有辟谣党的话,那么还会有造谣党吗?!既然都知道是谣言,为何还会传播呢?为何还害怕辟谣呢?造谣造到发神经,辟谣辟到手抽筋.造谣有功,辟谣有错吗?!
  
  人民就是人民,是神马都代表不了的,就象点子正"被五毛"一样.因为任何神马在人民面前,都是浮云.如果真有五毛党,哥宁愿参加,自带干粮,我光荣;如果真有辟谣党,哥竞选主席,我辟谣我荣光.
  
  某谣体的评论中:"网民中辟谣党道歉的呼声越来越高",请问"辟谣党"是哪个网友提出的?!截图,就象点子正辟谣那样有图有真相."一浪高过一浪",水军也叫浪吗?!"辟谣党"是某霉体自己的发明还是网友的"创造"呢?请拿出证据,否则你就再次造谣!
  
  捎带说一下:某报的发行员将人撞倒被"表扬"为救助的"好人好事",是某报官方围脖做的吧?你们除了做了个说明,为何木有后续报道了呢?!
  
  网民不能"被代表",更不能被"霉体"代表!
  
  穿着衣服的"裸奔"不是彻底的裸奔,一丝不挂的"果奔"才是真正的"裸奔"!
  
  让那些谣哥谣姐在辟谣党的事实面前,发抖去吧!
  
  让真相,果奔起来!从我做起!
  
  被五毛,我光荣!
  
  辟谣帝,哥荣光!
  
  点子正点道为止,点到为止.
  
  (点子正)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e6dd1c801017k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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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0 00:42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发《人民不能被“辟谣党”代表》
作者:狂飞
来源:南方都市报评论周刊
来源日期:2011-6-19


  这一周,最雷人的话当然是“史上最牛机长”那句“跟央企玩,你玩不起”。6月9日,在一架昆明飞往上海的飞机上,3名乘客由于想调换座位在飞机起飞前被机长“赶”下了飞机。随后,南航广州飞行部A 320机队机长曾鸣在其微博上大爆“粗口”,并称“跟央企玩,你玩不起”、“就一屁传媒人还想挑战全民航”。不过,在汹涌的民意讨伐下,14日上午,这位机长终于道歉,并称“评论背后的出发点由始至终都是机长对运行和秩序最终的决定权是确保安全的基石。”网友“王旭明”认为,“没有具体的分析,也没有深刻的认识。……我们看到他在道歉中只字未提,却不断为自己辩解,在辩解中为自己挣分。表面上是想挽回面子,实际上是欲盖弥彰,起到道歉的相反结果。我以为。这次事件的核心问题是机长滥用职权,而不是飞机安不安全。”当然,这种“中国式道歉”掩盖下的“中国式卸责”似乎也不是“史上最牛机长”的专利,就以最近来说,浙江温州苍南县委书记黄寿龙针对“两限房成福利房”的质疑不就回应说“这是由苍南县的县情决定的”吗?哈药总厂厂长一行人专程进京就哈药“超标排放事件”向公众道歉,但他发言的重点不也是否认“广告费是环保费27倍”吗?
  
  更悲哀的是,在当前的政绩压力体系下,辟谣不但成了公权力机关“卸责”的不二法门,还成了某些网友装理性的道具。14日晚,一则题为《重庆解放碑城市管理者打人》的网帖在多家网站传播,帖子内容引起网友愤怒。15日下午,渝中区政府就此事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情况称:经公安部门初步调查,已排除存在粗暴执法行为。新浪微博知名网友“吴法天”和“方舟子”迅即对“造谣者”进行批评,并且要求道歉。可15日晚,新华记者调查却作出了“这名水果摊贩摔下梯坎受伤确实与城管有关”的澄清。一时间,舆论形势逆转,微博里“辟谣党必须道歉”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网友“黄章晋”平和地说“今天中国社会观念的对立,体现在公共知识分子,就是无论左右,不分大小,多数公知看到符合自己对社会认识偏好的新闻,第一反应就是表态,少了探究事实的审慎意识。方舟子作为一个左右都反对的另类公知,遭遇右派公知攻击更多,自然更在意挑他们的错,问题是,小贩问题不在方的经验之内。”至于“吴法天”,网友“刘夏原”则对其批评得比较猛烈:“【人大代表参选人,人民请你道歉】吴法天作为证据学专家,从来不重证据,擅长无视民生。在重庆解放碑城管事件上,坐在家里妄下断言为意外事故,你就打算这样代表人民吗?”呜呼,人民必须出场,人民不能被公权力伤害,人民更不能被“辟谣党”代表!
  
  当然,比起网络上靠话语叫卖的“辟谣党”,有一类现实中靠权力撑腰的“辟谣党”更恶心。6月7日,北京市昌平区法院对范曾诉知名收藏家郭庆祥名誉侵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书说“‘郭文’通篇对范曾的诗,画,书法,作画方式及人格分别做出了贬损的评价,如‘才能平平’、‘逞能’、‘炫才露己’、‘虚伪’等,造成其社会评价的降低及精神痛苦,郭庆祥的行为已构成对范曾名誉的侵害,要求在十日内向范曾书面道歉并赔偿。”对此,网友“许石林”愤怒地写道:“至此,法律告诉我们,文艺批评将成为一个高危行当。稍有不慎、万一赞美不到位,都有可能被判罚款道歉,您说,严重的会不会被判刑?按照这个标准,您回顾中国的文艺评论史,就会惊讶地发现中国自古至今,几乎没有文艺评论。比如,书画界的评论———青年书法家、学者谷卿老师在他的微博里说“古人评价颜鲁公字如‘农妇叉腰’、苏东坡字如‘石压蛤蟆’、郑板桥字如‘乱石铺街’、康南海字如‘死蛇挂树’,算不算恶意攻击?”“今后写真正的文艺评论,要有当烈士的准备。不是吗?写评论得罪的人多了,给这个赔7万、给那个赔7万,你赔不起,就学左宗棠抬着棺材赴任,既然干这个事儿,就没打算活着回来!今后真正的评论人,要抬着口棺材写。”
  
  其他看点还有:豆瓣、时光网关闭《建党伟业》评分评论。牛根生辞任蒙牛董事会主席,将投身慈善事业,有网友评论:“牛根生不做牛奶,就是最大的慈善了。”有书商找写手杜撰虚假高考零分作文,结集成册,销量很可观,网友调侃说“这事儿书商有错,但错的根子在高考制度、题目、规则本身。这种错,让人们对高考作文零分者的同情远远超过对满分者的欣赏。”冉建新尸检报告出炉,综合分析认为,冉建新在被押审讯过程中,因躯体及精神刺激(长时间审讯、体位受限、损伤及情绪激动)导致其所患的垂体促性腺激素腺瘤发生急性出血坏死,最终因急性中枢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而死亡,有网友挖苦说:“‘体位受限’?江姐坐老虎凳也算‘体位受限’吧?吊半边猪也可算‘体位受限’。不过坐在八抬大轿里也是‘体位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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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0 0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制定新的法律造谣者,1造成请得后果的裸体行走在说在城市
2中度造谣者判处裸体行走全省主要城市一圈
3重度的直接杀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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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0 01:0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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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0 0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南都认为辟谣阻碍了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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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0 02: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uparma 于 2011-6-20 02:09 编辑

回复 3# 寒铁

还是一如既往地手狠,这么一来那批记者不是要集体裸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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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0 02: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 luparma


    这头像是不是比以前的那个更加的,冷酷。能血、这个就是我现在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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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0 0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 寒铁

干吗把自己搞得冷血,还弄个遗忘者的头像?你又不是刺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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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0 0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 rnrnrnrn


    我那一点造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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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0 03: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4# rnrnrnrn


什么叫做“ 编造臆想的法律”,这个跟造谣有什么关系。新华字典 造谣:为迷惑他人而捏造消息。

寒铁捏造了什么消息,又迷惑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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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0 05:16 | 显示全部楼层
輪子太多,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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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0 05: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寒铁

干吗把自己搞得冷血,还弄个遗忘者的头像?你又不是刺客
luparma 发表于 2011-6-20 02:28


他那是小黑~~~看来是DOTA的小黑专业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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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0 05:56 | 显示全部楼层
輪子太多,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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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0 06: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7# seen

对不起,由于不玩魔兽看错了,话说小黑是卓尔吗(精灵+黑皮+来自幽暗地域)?难怪那么冷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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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0 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恶意造谣传谣者死或者剥夺其社会声誉使之头顶有一天花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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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0 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让造谣党成为loser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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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0 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南都急眼了,嘿嘿,
辟谣联盟和南方系造谣联盟的战斗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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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1-6-20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不能被“辟谣党”代表

确实是这样,说的太对了

辟谣党团队专门选择性的辟谣,以达到对其他99%的非谣言洗白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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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0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文艺批评那个实在太过分了。文艺批评,只要不涉及到恶意人身攻击,说对方“毫无天赋”完全应该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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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0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hxj90 于 2011-6-20 09:07 编辑

 当然,比起网络上靠话语叫卖的“辟谣党”,有一类现实中靠权力撑腰的“辟谣党”更恶心。6月7日,北京市昌平区法院对范曾诉知名收藏家郭庆祥名誉侵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书说“‘郭文’通篇对范曾的诗,画,书法,作画方式及人格分别做出了贬损的评价,如‘才能平平’、‘逞能’、‘炫才露己’、‘虚伪’等,造成其社会评价的降低及精神痛苦,郭庆祥的行为已构成对范曾名誉的侵害,要求在十日内向范曾书面道歉并赔偿。”对此,网友“许石林”愤怒地写道:“至此,法律告诉我们,文艺批评将成为一个高危行当。稍有不慎、万一赞美不到位,都有可能被判罚款道歉,您说,严重的会不会被判刑?按照这个标准,您回顾中国的文艺评论史,就会惊讶地发现中国自古至今,几乎没有文艺评论。比如,书画界的评论———青年书法家、学者谷卿老师在他的微博里说“古人评价颜鲁公字如‘农妇叉腰’、苏东坡字如‘石压蛤蟆’、郑板桥字如‘乱石铺街’、康南海字如‘死蛇挂树’,算不算恶意攻击?”“今后写真正的文艺评论,要有当烈士的准备。不是吗?写评论得罪的人多了,给这个赔7万、给那个赔7万,你赔不起,就学左宗棠抬着棺材赴任,既然干这个事儿,就没打算活着回来!今后真正的评论人,要抬着口棺材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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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篇文章的作者不对郭文’通篇对“范曾的诗,画,书法,作画方式及人格分别做出了贬损的评价,如‘才能平平’、‘逞能’、‘炫才露己’、‘虚伪’等”这些涉及人身攻击的文字是否属实进行求证,而引用一堆“典故”说明人生攻击有理,把一件民事案件上升至政治高度,可见这作者的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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