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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知观察] 美国知音跑出来给那个因威胁吴法天被拘留的健崔打抱不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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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6 04: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 萧雨| 华盛顿


健崔新浪微博截图 sf.jpg

北京一位网民因不满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吴法天的左派言论,在微博上扬言要去家中揍他。这位网民近日被当局拘留五天。中国官媒称,这是警方破获的第一起网络威胁人身安全案件。不过有律师认为,当局的做法有选择性执法的嫌疑,让人质疑没有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吴法天攻击艾未未 惹毛80后*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吴法天11月初在微博上说,中国异见艺术家艾未未的借钱运动涉嫌非法集资,最高可被判刑十年。 中共官媒《环球时报》紧随其后发表社评,影射艾未未有非法集资之嫌。

吴法天一贯的左派言论“惹毛”了在互联网上颇为活跃的“80后”健崔。

健崔1984年出生,家住北京东城区,是文艺圈内一位小有名气的艺术家、乐评人。他在微博上征询吴法天家住址,想要趁着“天气尚好”,去打他致“双手残疾,无法再混淆视听”。 在随后发布的微博中,健崔还相约其他网友在快餐店集合,一道去吴家打人。

*官媒:北京破获首起网络威胁人身安全案*

中国官方媒体《人民日报》旗下的人民网24日报道了这起事件的最新进展。报道说,吴法天向警方电话报警,说十分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认为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干扰。报道说,警方11月11日将闫某(即健崔) 控制,经审查判定其涉嫌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处以治安拘留五天的处罚。报道说,这是北京警方破获的首起网络威胁人身安全案件。

美国之音记者通过电话联络家住北京昌平区的吴法天核实情况。不过自从这个星期早些时候,吴法天和另外三位左派人士的手机号码被在互联网上公布出来后,他的电话就一直无法接通。

*东城看守所:拿着身份证才能来找人*

记者随后致电北京市东城区看守所,试图查证健崔的下落。看守所值班的张女士说,他们在电话里不允许介绍任何情况,想要了解情况必须拿着身份证和介绍信到看守所大门口找专门的接待人员。张女士说,媒体更没有通融的余地。

张女士说:“媒体更不行。媒体得通过正常的渠道。前面不是有接待的吗? 得请示领导看能不能告诉你,有些话是不是能够跟你说,允不允许这都是有规定的。”

*莫少平:公众人物也爆粗口 法律面前如何人人平等?*

北京知名律师莫少平对美国之音说,对于健崔这种涉嫌违法但并不构成刑事犯罪的行为,警方有权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但处罚应该与行政违法的行为相对应。他个人认为,当局这次的处罚可能过重。

莫少平说,很多人都曾在互联网上发表过激言论,比如北京大学教授孔庆东先前也在网上大爆粗口。不过这些人都没有受到处罚,这难免会让人质疑当局执法不公。

莫少平说:“如果你真是对网络上一个还没有具体实际行为去打人,只是在网络上扬言要打人(的人处以惩罚),那么在网络上。特别还有一些公众人物也都有这种扬言。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从公平角度来讲,那就应该人人平等。你如果要处罚一个人,那些人都应该进行处罚。 你就不能选择性执法。 ”

现居香港的媒体人北风也赞同这样的观点。他说,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因为发表了批评毛泽东的文章而受到毛派的大规模人身攻击,但这些人没有一个受到处罚,可见当局对健崔的做法并不符合执法的比例原则。

*北风: 恫吓艾未未支持者治会适得其反 *

著名维权人士胡佳在推特上发表观点说,当局的做法是为了恫吓艾未未的支持者,和警方传唤艾未未工作室摄影师赵赵一样,这样做是旁敲侧击给艾未未施压。

北风认为,如果当局果真有这样的意图,非凡不能达到目的,反而会适得其反。他说:“其实我想会让更多人去找答案,(看清)为什么会这样,我想官方最终还是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健崔微博上声称打人的信息目前已被删除。

莫少平律师对美国之音说,目前中国法律对互联网上的言论尺度有相关规定,但类似健崔的行为是否应该受到处罚,国家尚没有非常明确的法律。


在此处搜寻这篇文章:
http://www.voanews.com/chinese/news/20111125-Threatening-Professor-on-Internet-134491748.html?utm_source=twitterfeed&utm_medium=twitter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6 04: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帮子民运轮实在是不成器.

连发个言  做个评论都弄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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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6 06:02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应该多参考一下美国国内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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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6 06:43 | 显示全部楼层
笑,米国之音在自己国内都不能播放咋不喷米国木有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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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6 06:46 | 显示全部楼层
ccc2w1 发表于 2011-11-26 06:43
笑,米国之音在自己国内都不能播放咋不喷米国木有言论自由?

前一段不是说美国之音倒闭了么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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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6 07:05 | 显示全部楼层
"莫少平说,很多人都曾在互联网上发表过激言论,比如北京大学教授孔庆东先前也在网上大爆粗口。不过这些人都没有受到处罚,这难免会让人质疑当局执法不公。"

--分不清粗口和威胁,是职业能力问题?还是道德素质问题?---这才是选择性的判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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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6 07:47 | 显示全部楼层
“据英国路透社9月15日消息,美国官方于15日表示,美南卡罗来纳州一名男子将被判入狱5年,缘于此前该男子曾威胁称要刺杀美国现任总统奥巴马、前任总统布什以及其他政府高层人员。”

相比之下我们这里拘留5天实在是太轻了,偷着乐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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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6 07:55 | 显示全部楼层
拘留5天时间太短,应该50天。第1案一定要判得重,对后来者才有威慑力。至于美国之音,权当它不存在就好了,这年头谁不上网,还听美国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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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6 08: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注意到了艺术家,原来也是露阴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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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6 08:0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骂人和人身威胁是同意罪名
北京知名律师莫少平你还是不要当律师的好一看就知道是律师里的败类,这种人则呢么可能为弱势群体说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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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6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记得前些日子英国暴乱的时候,有几个年轻人就是在网上发布了号召一起去行走的帖子就被审判有罪了,后相关的时间还很长,因言获罪中国不是第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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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6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的确有点败类的样子,爆粗口和人身威胁画等号,这还是学法律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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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6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人说话啊。。娱乐无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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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6 21:55 来自 四月社区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警察行动,这类地痞就该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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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6 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qushichen 于 2011-11-26 23:11 编辑
fjkmliu 发表于 2011-11-26 19:30
记得前些日子英国暴乱的时候,有几个年轻人就是在网上发布了号召一起去行走的帖子就被审判有罪了,后相关的 ...


哦 那个啊  在网上发了条围脖  给判了四年




一口冰激凌坐牢16个月!!啥叫酷刑啥叫严打啊~~~
http://bbs.m4.cn/thread-3167024-1-1.html


英国每日邮报:照片中的这个人因为添了一口偷来的冰激淋而被判刑16个月。支持英国维稳严打!http://t.cn/amB5ID


@李牧:加拿大流传着案例:某中国男留学生小事儿进局子,接待的是懂中文的华裔警察,这小年青临走来了个中国方式:“回头我让你好看!”对方懂中文,直接扣人:暴力威胁,刑罪……//@郑维:中国学生王鹏飞网上制作短片嘲笑新加坡人。据新加坡法令,发布煽动性言论罪成可判坐牢3年或罚款5000新币,或两者兼施。



伦敦威斯敏斯特地方法院2日宣判,上月在议会关于《世界新闻报》电话窃听案听证会上袭击传媒大亨鲁珀特•默多克的英国男子乔纳森•梅-鲍尔斯,被判入狱6周。凶器“盛满剃须泡沫的纸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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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6 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qushichen 发表于 2011-11-26 23:09
哦 那个啊  在网上发了条围脖  给判了四年

所以我很支持   带路党和把西方当亲爹的   都赶紧到国外去呆着

呆几年  没准他们就恢复成正常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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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7 00: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民主飞刀 于 2011-11-27 00:28 编辑

呵呵,我怎么觉得所谓的精蝇法学家律师在美国之音的洗脑下越来越弱智了呢?再张嘴法律闭嘴法律的来糊弄百姓,还弄出个什么选择性执法,它们难道真不知道如今的百姓已经不同于上个世纪8090年代那样好忽悠了?
依照中国的治安处罚法,这个剑翠明显通过语言对他人进行人身威胁并进行实际行动,难道不应依法处罚吗?孔庆东是对一个媒体的怒骂,并没有对人身进行威胁,这能一样吗?难道这些精蝇已经与hj媒体高度合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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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7 00: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人长得象狗。尤其是两缕黄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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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7 0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民主飞刀 发表于 2011-11-27 00:27
呵呵,我怎么觉得所谓的精蝇法学家律师在美国之音的洗脑下越来越弱智了呢?再张嘴法律闭嘴法律的来糊弄百姓 ...

就是你说的这样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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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7 01:46 | 显示全部楼层
继“民主自由人士”之后,“艺术家”这个名词看来也要成为贬义词了....悲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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