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青年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43216|回复: 109

方舟子公布南都想整王立军的记者信件全文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1 02: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春日暖 于 2012-1-1 02:21 编辑

@方舟子:以下是2010年1月间我和石扉客的信件往来全文。在石扉客最初公布的信件,他的采访信删掉了四分之三,我的回复删掉了一半。石扉客反复要求我保密,我虽然没有答应,但也一直没有提此事。一年后石扉客自爆“一月份的这个采访内容是涉及到某非常危险的高官”,于是才有了各种猜测和我不守信用泄密的谣言。


33.jpg


3.jpg

网友评论:

烟蒂锅:那句“很神奇吧”就很明显地表露出石扉客的真实心态了。

Che_Guvara:对于这样的所谓公知,必须毫不留情的严厉打击!
傻岩:发现南都的人最喜欢断章取义了。
许鑫煜:老方,石扉客的自爆微博有截图吗???找不到啊。。这个家伙自宫了。。

中国网评:呵呵,南都要调查王立军黑材料的猛料啊


该贴已经同步到 春日暖的微博
 楼主| 发表于 2012-1-1 02: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杨海鹏在上海 : 某子飙上@石扉客。咱评价只一个字:好!若三个字,就是好好好!石扉客少年英雄,一口呋喃普通话,偶有大舌头,但下笔还是流畅得很,希望石弟很很骂,骂死王朗,成就“骂"名。说实在,把天底下最欠骂的几个骂倒,也是光彩事业。
杨.jp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1-1 02:26 | 显示全部楼层
@石扉客 : 关于 @方舟子 和我之间的争议,本来就不想多说了。既然说开了,今天索性在这里再说清楚一下,以后不再回应此事。 各位关心此事的朋友,各位网监部门的筒子们,请详见这条长微博——《关于方舟子问题的说明》。

石.jpg

石1.jp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 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发此微博:支持打黑英雄王立军!鄙视无耻抹黑南方系媒体!

来自 微笑的世界的尽头 的新浪微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因只是石扉客说的那么简单?希望两个公知继续爆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某些丑恶的嘴脸。支持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 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干上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2 00:49 | 显示全部楼层
1、 方舟子没有承诺保密,只是回答了一句,“你好,有什么问题吗?”
2、别人做自己的事情,打肖氏手术的事情,你是老几?要敲打一下方舟子?真以为自己是上帝?
3、别人一开始什么都没说,自己在那里唧唧歪歪说方舟子不守信用。人品差也就算了,问题是智商情商双商双低。南都难道都这种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5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爆吧,狠狠地爆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7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_17560429100346050711_2:}{:soso__5163320285607117417_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8 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ol 于 2012-1-8 22:53 编辑

新闻媒体监督高官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王立军打黑也不能成为免死金牌。

方舟子个性很成问题,今天跟这个吵,明天跟那个人吵,难怪他在美国和中国都找不到正式工作,这样的人在单位里如何跟人相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15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aol 发表于 2012-1-8 22:49
新闻媒体监督高官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王立军打黑也不能成为免死金牌。

方舟子个性很成问题,今天跟这个吵, ...

fang p
有这样监督的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15 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尽管方舟子力挺转基因,但是对于唯一公开反对转基因的在任GCD官员王立军却没有落井下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16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看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16 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学四年级怎么来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16 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4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16 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围观,只是围观,别无他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16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围观,只是围观,别无他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16 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拿分走人,早日奔向深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17 0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围观围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免责声明|四月网论坛 ( AC四月青年社区 京ICP备08009205号 备案号110108000634 )

GMT+8, 2024-5-10 14:25 , Processed in 0.046143 second(s), 22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