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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春日暖

李庄:律师揭露罪犯罪行是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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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2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律师应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被告人做辩护,最后结果是还原事实的真相,不让被告受到不基于事实的审判。
这就是律师,也是大众的良心。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是“混混”
如果什么都能让钱摆平,那还要什么公德,钱能摆平的社会是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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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2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丫本来就是这么一个垃圾。谈不上暴露,就他对律师的认识还不如我。当初怎么通过资格考试的,擦!仗着傅家的根基,呵呵,他算个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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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2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良心是做人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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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2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律师应该是包庇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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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2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冲李庄这么说弄他不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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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2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拿分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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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2 12:12 | 显示全部楼层
律师应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被告人做辩护,最后结果是还原事实的真相,不让被告受到不基于事实的审判,如果律师不尊重事实,一味的为被告做减轻罪责的辩护,把事实抛开,这样的律师就成了依法办案的绊脚石了。
{:soso_e179:}  哎,现实中的律师,大部分都跟李庄一个看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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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2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讼棍横行,无法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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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2 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李庄这种只能被称为钻到钱眼无耻下流的讼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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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2 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良心是做人的根本,做律师正邪不分只是讼棍,要遭报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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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2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春日暖 发表于 2012-2-19 11:28
网友评论
辽宁天涯-海角:这点我不同意:律师应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被告人做辩护,最后结果是还 ...

律师不是为人民服务的,是为人民币服务的,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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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2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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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2 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缺德鬼,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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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2 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言论都敢发,不怕同行鄙视?有奶便是娘?如果对方强奸李庄老婆,在花钱请他辩护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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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2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李庄 的本质暴露了,大家截图!这就是阶级立场问题!这也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区别,资本主义一切不要正义良知,只要游戏和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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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2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这种想法的律师本身就是个缺德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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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2 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明白 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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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2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李庄性本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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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4 17:49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律师法官都他妈是垃圾,我见过这样的人多了, 都是一些乌合之众,吃了原告吃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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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4 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李庄的实名博的话

其背后恶势力的意图就昭然若揭了

可悲可叹的民众

醒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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