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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知观察] 王岐山:应给予民间借贷合法性 防止旧社会“驴打滚”2012年03月10日 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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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0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王岐山:应给予民间借贷合法性 防止旧社会“驴打滚”
2012年03月10日 02:24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韩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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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韩旭)昨天上午,全国人大代表、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来到山东团第五组小组审议会场,与代表们一起审议刑诉法修正案草案。会场上,王岐山保持一贯平易近人、发言生动风趣的风格,谈我国法治建设。
请代表随时纠错
与会代表发言结束,会议主持人宣布由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讲话。王岐山连忙说,今天是以代表身份在小组表态。
对于刑诉法修改,王岐山表示赞成。他说,宪法是根本大法,法的从属关系上看,刑事诉讼法在刑法边上。“我说得不对可以纠正啊。”王岐山一边发言一边谦虚地请会场上的法律界专业人士指正。
王岐山说,这么多年一直在思考情理法这三个字。有时候讲情讲理未必合法。实际上,中国要从情理法三者上不断探索他们的关系。
“其实西方也一样。律师玩儿命地用各种方式影响陪审团,实际很多时候就出来了情,出来了理,而不完全是法了。”王岐山说。
综合考虑情理法
王岐山回忆起以前在延安插队时获得的一些感受。他发现农民的脑子里有一些非常明确的从伦理道德出发的情和理,尽管有些情理和法有矛盾。“我们应该在实践过程中,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在处理很多问题的时候,实际上这三者都是必须的考虑。”
王岐山以为,我国的法治建设是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的,“这个法很具体的,咱们没从事过这个工作的同志,说真的有时候很难”。
王岐山认为,我国现在还处在一个转型期,人民在情理法三者的比重是不一样的。王岐山举例说:比如伤人,伤了一个不好的人,或者是伤了一个好人,而好人里头伤的又是一个弱势的人,这跟民众心里那杆秤不一样。这要是从法上来讲,伤人就是伤人。“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这个秤,看一件事,第一有理没有,合法不合法,在看的时候,自己的立场、主观情绪就进去了。”
立法任务越来越重
王岐山认为,所有的法都得服从宪法。法治建设不断推进,人大承担的立法任务会越来越重。
王岐山说,他老想修改刑法,现在工作中就面对着问题。比如说,民间金融和所谓的非法高利贷,就得研究、界定。“因为现在我们说真的,民间借贷的这种合理性合法性应该给予,咱们互相借点儿钱的事儿不是经常有的吗?很平常的。但是我们防止的什么?防止的是非法集资啊,防止旧社会的‘驴打滚’。”王岐山说



该贴已经同步到 擎苍翠柏的微博
发表于 2012-3-10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得不说琦善同治是个十足的法盲:合法的民间借贷,即不超过同期银行利率4倍的,一律受法律保护,超出的部分,为非法民间借贷,不受法律保护,但不一定是犯罪,只是在法院审理或仲裁中不予认定而已。
目前刑法打击的是非法集资,即类似吴英那种虚构事实、恶意欺诈的吸收民间资本,以高利率为诱饵,借新还旧,这部分已经明显超出一般百姓之间的借款急用,应予以严厉打击,美国对于庞氏骗局不也是严厉惩治的吗?
琦善如果不是法盲而故意为之,只能说某些权贵已经染指高利贷黑色产业,并将彻底吞并国有金融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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