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青年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36434|回复: 153

“孔庆东收钱宣传重庆被拘留”“100万课题费”实为谣言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3-26 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3月24日开始一条说@孔庆东 收重庆宣传费用被拘留的谣言开始广泛流传,而这次传谣的却是以律师这个不靠谱职业为主体。
律师.jpg


QQ截图20120326201539.jpg

QQ截图20120326201658.jpg
网友评论:
风吹剑寒笙萧默:看到你粉丝的素质我就知道你是什么鸟人了
草根喇叭:造谣就是“董事“公知”的本能,精蝇的典型行为
茶与看海听风:本来冲着蔡先生人品来粉一下的,看了此博又
小犹豫了。
QQ截图20120326204804.jpg

QQ截图20120326204913.jpg

QQ截图20120326204927.jpg

蔡.jpg

蔡照明: 北京时间传媒公司执行董事、首席营销官
冬眠熊2010: 天下公言文化传媒研究员李伟东 《中国改革》杂志社原社长
闫涛:南方都市报城市杂志中心记者
该贴已经同步到 春日暖的微博
发表于 2012-3-26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才是文革余孽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26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人,是不是以那个不靠谱的律师为主流的。

来自 幽幽瑶草香 的新浪微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26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应该很靠谱的,可是不知道怎么突然会出现这么多不靠谱的家伙。呵呵~辩才天下第一不靠证据能赢官司不?

来自 耕者刘耘 的新浪微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26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了,律师的社会形象这下要再下一个台阶啦[哈哈]

来自 一路说笑 的新浪微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26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服了这帮惟恐天下不乱的畜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26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参与者有两类,其一为某些律师,吃过重庆的亏。另一些为南方系挨过老孔的骂。终归是有仇的,现在别人背运了,这些人就他出来落井下石了。前几天我在微博上见了牛律师的帖子,今天又见,很有些小人。若你恨人家你就指名道姓的骂,何必造谣污蔑,小人行径。广州也曾革命源地,重庆也为抗日偏都,湖南多出革命志士又为主席故乡,中国人不打中国人,中国人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百年屈辱永志不忘,永不再做亡国奴,洋人的话总要想一想,别不知不觉中了奸人的计,自己的事还是靠自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26 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就这些人的嘴,也配这职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27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重要的不是造谣的人,是传谣的人。我们要尊重事实,才能抵制谣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27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想知道孔和尚的情况,请关注孔自己的新闻发布渠道。其它都不准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27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孔庆东拿不拿钱咱不知道,只知道茅于轼从美国政府那里领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27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公痴们充当鹰犬胡乱咬人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27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wfwjb 发表于 2012-3-27 09:26
孔庆东拿不拿钱咱不知道,只知道茅于轼从美国政府那里领钱!

就拿钱这件是本人还是佩服茅于轼的——明人不做暗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27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孔自己是怎么说的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27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名人上节目可以不要钱的站出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27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是这帮把公开乱伦当行为艺术的无耻公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27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要尊重事实,才能抵制谣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27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能说脏话吗?不能说的话对这件事我就无话可说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27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信谣,不传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27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3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免责声明|四月网论坛 ( AC四月青年社区 京ICP备08009205号 备案号110108000634 )

GMT+8, 2024-5-12 22:57 , Processed in 0.059865 second(s), 22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