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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公开拍卖寺院“烧头香” 佛祖都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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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22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淘宝网举行了一场“寺庙头香全球首拍2015祈福拍卖大典专场”拍卖会,其拍品包括寺庙头香、头钟、佛珠、高僧墨宝等,参加拍卖的有浙江杭州、宁波、金华、东阳和陕西西安等地的寺庙道观。2月15日,中国佛教协会新闻发言人回答新华社记者询问时表示:不赞成在网络平台公开拍卖寺院“头香”“头钟”(《北京青年报》2月16日)。

  在传统意识里,“烧头香”对信众来说,代表着“第一个与佛的零距离接触”,象征着最虔诚的朝拜。当然,中国佛教协会新闻发言人澄清了相关模糊认识,使人们进一步了解到,“烧头香”并非源于佛教,不是佛教本源。若以市场角度来看,网上拍卖“头香”应属商业行为。实际上,佛教本身不反对拍卖,有时为了兴办公益慈善事业,也举办过相应的“义拍”活动。

  无论基于何种因素,善都是世间最原始的推动力。倘若挟善之名,大肆行敛财之为,则与“烧头香”的信仰初衷背道而驰。众所周知,“烧香”属于佛教供养三宝之一,按其说法,这样做可使烧香者获得一定功德“积分”。然而,烧香供佛所获功德之大小,同是否“头香”毫无关系,更和烧香时间不相干,“头香”之所以能获得圆满源于商家追逐利益的炒作。

  部分信众对“头香”存在认识误区,是被异化了的习俗。在他们眼里,片面认为越是烧高香,大香、烧大把香、“天价香”,就代表越虔诚,功德越无量。其实功德不一定表现在烧香拜佛上,它是善的积累过程。只要你心存向善,哪怕为返乡的农民工泡上一碗热气腾腾的方便面,抑或为留守老人拭去孤独的泪水……都是积累功德的直接体现。

  利用网络平台公开拍卖寺院“头香”,不利于传播佛教正统,甚至会误导大众,引发社会对佛教的负面评价,有损庄严神圣的佛教形象,甚至亵渎佛教。中国佛教协会新闻发言人指出,在网络平台公开拍卖寺院“头香”是市场行为,而不是佛教所为,这关键点是在于如何把握市场与佛门之间的“度”,即在信仰与法律间,在道德与传统间,如何平衡这个“度”。如果理清了这个关系,就不难理解拍卖“头香”行为背后的逻辑关系。

  当下,社会上不乏铜臭味,在浮躁气息的侵染下,不少人为达各自不同目的,寄希望于佛教身上。他们急切期望通过自己掌握的宗教“知识”,快速抵达“成功的彼岸”,让本应“菩提本无树”的佛教禅宗变得世俗化,甚至低俗化,跌入唯金钱至上的二元陷阱。

  极端的信仰便是迷信,极端的功德便是功利。事物的多面性告诉大家,我们需要在宗教信仰、善行善为、公益活动及市场化中找到一个“度”,一旦找到,“头香”拍卖现象便不难理解矣。


发表于 2015-2-25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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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9 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知豆难道真像说的那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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