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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是治理内幕交易的最佳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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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3 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社论第13期-搜狐评论
http://star.news.sohu.com/s2015/editorial-13/

据新华社北京8月25日消息: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刘某及离职人员欧阳某涉嫌内幕交易、伪造公文印章,已被公安机关要求协助调查。搜狐财经获悉欧阳某是前证监会行政处罚委主任欧阳健生,他于今年5月末从证监会离职。相信人们在关注本案进一步的事实披露的同时,也会思考内幕交易对股市的影响。
  治理内幕交易主要是股市的事。对于非上市公司来说,人们获知了某项对公司资产价格有影响的消息,据此买卖公司股份获利,是不会被处理的。股市打击内幕交易基于这样的理论:股东、管理者等利益相关方利用信息优势交易股票,会损害其他持股者的利益。
  现实中,除了公司自身经营活动会产生内幕信息之外,围绕行政监管产生的内幕信息也很多、很重要。比如,上市审批信息、股票增发信息等,监管部门比企业管理者知道得更多,而且这些信息往往对股价有重大影响。本次协助调查的证监会工作人员刘某及离职人员欧阳某,也许就是利用监管部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股民有治理内幕交易的呼声,但股市多年来的实践表明,由于存在巨大的利益,治理内幕交易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是,监督内幕交易的市场力量还不够发达。
  监管部门当然会治理内幕交易,但监管部门力量有限,据媒体报道的不完全数据,证监会稽查执法人员不足千人,对于一个拥有近2500家上市公司的资本市场而言,这显然远远不能满足要求。如此一来,大量的内幕交易很容易游离在监管部门的视线之外的。更何况,如前所述,监管部门自身也产生大量内幕信息,其工作人员也可能参与内幕交易,就在6月20日,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处长李志玲配偶违规买卖股票,已经被行政开除并移送司法机关。如上案例都表明了引入第三方监督力量的迫切需求。
  媒体是监督内幕交易的重要力量。比如被要求协助调查的王某,其所供职的《财经》杂志,在报道基金黑幕、银广夏案、蓝田案等案例上,就充分表明了媒体可以在监督内幕交易上可以起到巨大作用。其中,银广夏还曾经被称为“中国第一蓝筹股”,但2001年8月,《财经》杂志发表《银广夏陷阱》一文,曝光银广夏虚构财务报表,终结了银广夏的“传奇”。2011年5月,《财经》杂志《隐庄肖时庆》一文报道证监会前官员受贿1546万元、内幕交易获利约1亿元。前《财经》杂志执行主编罗昌平在微博中发文称,“最新一期《财经》在中关村、西直门等地被人恶意收购,多次补刊无济于事。”可见,媒体监管是对内幕交易者的巨大震慑。
  媒体监督并不仅仅局限于事后监督,也可以事先披露。那些本来只有上市公司少数利益相关者掌握的重大信息,也可能被媒体调查到并报道出来,从而使其失去“内幕”价值,这有助于将大量的内幕交易消于未萌。
  美国资本市场的浑水公司模式,也是一种有效的模式。浑水公司的操作方式是找出本来只有上市公司少数人掌握的信息,并卖空该公司股票,然后发布信息,打击股价,从而获利。通过揭露内幕在股市获利可以吸引大量的专业人员加入,这可不是隐瞒内幕信息者的好消息。当然,由于中国的股市体制,这一方式没有成长空间。但通过利益机制调动更多的第三方参与监督的内在精神,是值得学习的。
  无论是媒体监管还是其他方式的第三方监管,都体现了市场的自净功能,这种自净功能是资本市场的基石之一。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与完善,第三方监管的作用会越来越重要。监管部门、股民应该更多重视第三方监督,给第三方监督尤其是媒体监督更多的空间。
  (搜狐评论独家原创,未经许可谢绝任何的形式的转载,申请转载请联系本公号)

市场是资本控制的,难道资本是治理内幕交易的最佳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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