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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微言] 还有多少折腾人的奇葩证明应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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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7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还有多少折腾人的奇葩证明应该取消? _今日推荐 _光明网
http://guancha.gmw.cn/2015-09/17/content_17074365.htm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我有话说



  作者:叶祝颐
  民政部近日下发通知,规定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记者从北京市民政局了解到,北京市已于9月15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停止向个人开具(无)婚姻登记证明。(9月16日《新京报》)
  民政部取消民政系统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传递出简政放权、转变作风的清新之风,无疑值得点赞。不过,需要指出的是,民政部门不再婚姻状况证明,如果有单位与个人仍然需要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怎么办?有的民政部门对此应该有周到的制度安排与配套的监督问责机制。
  事实上,不仅婚姻状况证明让人不胜其烦,从证明“我妈是我妈”到“无犯罪证明”。在现实生活中,老百姓被各种奇葩证明折腾得焦头烂额,给老百姓开证明的政府部门、派出所、街道、社区等单位也不堪其扰。今年8月,云南盐津县普洱派出所开具的一张“无犯罪证明”被曝光,这张证明直斥要求“买房开具无犯罪证明”的单位,“难道有犯罪前科的就不可以买房吗?(8月6日《南方都市报》)某些部门某些人不作为、乱作为,给民众办事人为设置障碍,随意增加难度,甚至变相吃拿卡要,不仅派出所要给予批评、建议,纪检部门也应该介入调查,问责某些不作为、乱作为的部门与个人。
  民政部门已经开头,其他政府部门显然不能无动于衷。到底哪些证明是需要保留的,哪些证明是可以取消的,相关部门应该认真进行梳理、论证,列出相应的权力清单,并公之于众。用制度的力量督促某些单位取消一些不必要的奇葩证明,给民众办事创造便利条件,把简政放权落到实处。
  虽说中央要求简政放权,地方也在减少审批项目以利改善投资环境,方便普通民众,一些地方还掀起了治庸问责风暴,但是在现实公务服务生态中,“脸难看,事难办”,作风不良、效率低下,刁难企业与办事群众的职能部门与公务员并不少见。基于公务人员掌握着公权力,群众往往敢怒不敢言。普通群众被“我妈是我妈”折腾得晕头转向,一些民营企业、创业者更是被吃拿卡要,经营举步维艰。
  此前曝光的湖南民营小企业湘涟公司《请客送礼日记》也是典型的一例。湘涟公司被迫向公务人员请客送礼,在纪委介入查处后,不仅大部分涉案人员未受处理,举报人公司经营步履维艰,处处遭遇打击、报复。还有干部宣称:“现在的社会环境就是这样,送礼无法回避。”
  财政部科研所所长贾康曾在谈到企业创业环境时透露,投资者想开办企业“要盖几十个章甚至一百多个章,能够八个月、一年跑下来还就谢天谢地,一个企业要自己取得消防审批证书,被逼找中介公司把事儿摆平,出价6万”。
  《请客送礼日记》也好,公章旅游也好,“无犯罪证明”也罢,实际上是官场潜规则的一面镜子。而且扯出了行政审批过多的问题。虽然企业、群众一直期待政府简化办事程序,降低公共服务成本。从中央到地方一直要求简政放权。但是,简政放权也会压缩职能部门的权力空间,触动部分人的既得利益。在现行体制下,政府部门与服务对象权力、地位不对称,特别是企业、群众有求于公务人员。有的公务人员并不甘心放弃既得利益,依然抱紧权力不肯松手。官场吃拿卡要潜规则并未打破,职能部门“揽事揽权”,人为增加办事难度的情况依然存在。
  要切实转变老爷作风,我们不能指望民政部的一纸通知,派出所的一次批评就让某些官老爷良心发现,自觉简政放权,主动给老百姓行方便。因此,除了取消有形的各种折腾人的奇葩证明以外,加强制度建设,改革政府绩效评价机制,清理职能部门无形吃拿卡要潜规则,改写刁难群众的老黄历,绩效评估主体由单一化向多元化转变,很有必要。如果企业、群众对职能部门与公务员拥有监督权与评价话语权,且评价意见影响到其绩效考核。公务人员的违法成本远高于守法成本。刁难群众的官场作风才能真正由量变到质变,简政放权才能名至实归。(叶祝颐)



发表于 2015-9-18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证明“我妈是我妈”是奇葩证明吗?慢慢想,别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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