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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三会协调监管机制无用 金融监管大变局即将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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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0 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王剑的角度,作者:东方证券银行业首席分析师王剑
我们对近年(尤其是近期)的诸多事件作一汇总,认为金融监管体系的大变局即将来临。现有的金融分业监管体系已不适应新的金融形势,监管上有诸多盲区,险患丛生。
一、险患丛生
回顾近几年,因为监管协调不畅,金融监管存在盲区,引致多种风险。我于2015年7月9日发布的研究笔记《鬼魅随行:两年一度的六月流动性危机》中,系统地回顾了2011年以来的三次流动性危机,均有监管不协调的根源。
1、温州危机
2011年下半年是温州中小企业流动性危机。此危机根源是四万亿刺激带来的信贷狂潮,温州中小企业普遍过度信贷,过度投资。2010年房地产宏观调控后,收紧银根,中小企业流动性开始变差。然后,2011年央行整理票据业务,触发了危机的爆发,中小企业流动性断裂。表面上看,整个过程是央行货币政策的“涝旱急转”。但还值得一提的是银行信贷业务的一个细节,即银行给温州中小企业放贷款竟然大部分是短期贷款(温州贷款存量的80%是短期贷款,即一年以内),企业短贷长投,每当贷款到期后,先从民间借贷借钱还贷款,然后再申请新的短期贷款,偿还民间借贷。显然,这是一种极其畸形的信贷习惯,但监管当局竟然从来没有过问。最后收紧银根时,企业们新的贷款批不下来,于是偿还不了过桥用的民间借贷,危机爆发。这里,是否存在货币当局与银行监管当局的致命割裂?
2、钱荒
2013年6月货币市场“钱荒”,起因是银行借同业业务投放“非标”资产。央行本身不干预银行的具体业务(具体业务的监管由银监会负责),但非标增长大幅派生了M2,扰乱了央行的货币投放计划。因此央行借货币市场波动之机,整顿了同业市场。“钱荒”一事反映了央行与银监会在同业业务上存有不协调。
3、股灾
2015年6月股灾,触发点是清查配资,而配资则有银监会与证监会协调不当的因素。银行用理财资金给投资配资,银监会大体是能掌握其总数的,但不知有没有将这情况告知证监会。这导致证监会并不掌握整体配资数据,也不知市场杠杆水平,出手清查诱发股灾后,才会后那么不知所措。
至此,我国金融体系完美演绎了两年一度的流动性危机,并且均有各监管主体协调不当的根源。
我在《鬼魅随行》一文的末尾,写道:
如果整个金融体系不改,现有监管体制不改,流动性危机这一鬼魅便不会绝迹。下一个中枪的会是谁?可能我们每一个人都无法逃脱。
下一个会是谁?我现在不能下结论,但是非常乐意提醒诸位,满大街的“理财公司”、“财富公司”可能会成为风险点(已有案件爆出)。因为,这也是一个监管协调不当的例子,这么大个事,竟然没有一个监管当局负责,完全是一片监管空白……谁也不能保证这领域会发生什么。
几次危机也表明,原先的一行三会协调监管机制并没有起什么作用。协调监管,统一监管,已经刻不容缓。
二、分久必合
我国金融业正在步入混业时代,而且进展非常迅速。
所谓的混业,从业务角度讲,是允许金融机构提供多种金融服务,包括间接金融和直接金融。
目前我国经济正在转型过程中,大量的新兴产业正在兴起。这些产业由于现金流并不稳定,因此很难用传统的贷款实现融资,而需要改用新的融资手段,主要是直接金融(包括股权融资、PE/VC、众筹等)。银行业自然不会轻易放弃这块肥肉,所以也会逐步介入直接金融。同理,非银行金融机构也逐步开展类银行业务。这是混业经营的本质逻辑。
另一方面,在金融自由化背景下,大量新式金融形式不断冒出来。它们在服务实体经济上是有贡献的,但如何监管它们,也是一个新课题。
我们由此归纳出金融监管的两个新课题:
如何监管金融混业经营
如何监管新式金融形式
但我们的监管体系,仍然维持分业监管的局面,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各管一块(三会管业务为主,而央行除管部分业务外,还要负责宏观调控和整体金融稳定),这会导致两种比较棘手的情况:
(1)监管重叠:比如银行涉及证券业务(包括基金托管、债券承销、资产证券化等),要接受两个部门监管,需要两者充分协调。做业务的微观主体要听两个婆婆的话,本身也累。
(2)监管真空:部分新式金融(比如“财富公司”),处于完全没有人管的地步。某些混业而来的交叉业务,则需要两个监管主体的协调,经常协调不当,产生监管盲区。
因此,一个明显的演变路径是:
经济结构变化→金融模式变化→监管模式变化
我们现在经济、金融处于快速变化之中,各管一块的监管路子肯定是走不通了,需尽快转向统一监管,参考部分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建立覆盖全部金融业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三、蛛丝马迹
先解释下本节标题“蛛丝马迹”,其中的“马”,不是我们骑的马(词义想表达是微小的痕迹,但马的迹是不会微小的),而是一种叫灶马的昆虫(这样就和“蛛丝”对偶了)。
我们从近期的一些新闻上,已经看出来,种种迹象已经表明,大金融监管的改革可能很快会实施。
首先,提出该观点的专家和业界人士已经非常多,这几乎已是共识。
其次,是我们陈校长赴任央行副行长。陈校长从前长期调研国际金融,但2008年次贷危机后,他和众多国内外学者一起,把研究重点转向了新金融体系建设,并于2013年提出“大金融框架”,重点提到了货币政策、监管政策和信贷政策要达到“三位一体”。详情请见我2015年11月1日研究笔记《陈校长最近在研究什么?》。
最后,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十三五”规划建议。习主席在对建议做说明时,专门提到了统筹协调金融监管。该部分原文(新华社于11月3日发布)如下:
第五,关于加强统筹协调,改革并完善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监管框架。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甚至决定着经济健康发展。现代金融发展呈现出机构种类多、综合经营规模大、产品结构复杂、交易频率高、跨境流动快、风险传递快、影响范围广等特点。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主要国家均加大了金融监管体系改革力度,核心是提高监管标准、形成互为补充的监管合力和风险处置能力。
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发展明显加快,形成了多样化的金融机构体系、复杂的产品结构体系、信息化的交易体系、更加开放的金融市场,特别是综合经营趋势明显。这对现行的分业监管体制带来重大挑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就加强金融监管提出了完善监管协调机制的改革任务。近来频繁显露的局部风险特别是近期资本市场的剧烈波动说明,现行监管框架存在着不适应我国金融业发展的体制性矛盾,也再次提醒我们必须通过改革保障金融安全,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要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加快建立符合现代金融特点、统筹协调监管、有力有效的现代金融监管框架,坚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国际金融危机发生以来,主要经济体都对其金融监管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主要做法是统筹监管系统重要金融机构和金融控股公司,尤其是负责对这些金融机构的审慎管理;统筹监管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包括重要的支付系统、清算机构、金融资产登记托管机构等,维护金融基础设施稳健高效运行;统筹负责金融业综合统计,通过金融业全覆盖的数据收集,加强和改善金融宏观调控,维护金融稳定。这些做法都值得我们研究和借鉴。
或许,这已经不仅仅是蛛丝马迹了,而是箭已上弦了。现有监管者和金融业请尽快做好准备。
待监管机制按此改革完善,那么对于金融业而言,是多了一道保驾护航,监管漏洞导致的风险得到有效管理,不管对微观主体还是对宏观而言,这无疑都是大好事。
所以,我们应该期待这一天尽快到来。


http://finance.ifeng.com/a/20151110/14062753_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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