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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微言] 公立医院还能和民营资本合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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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8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立医院还能和民营资本合作吗?|时事话题_凤凰评论  http://news.ifeng.com/a/20160508/48719131_0.shtml

来源:澎湃新闻 2016.05.08

公立医院还能和民营资本合作吗?
[url=]作者:澎湃社论[/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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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疗机构是否因此就不能和民营资本合作?问题的关键不是公立和民营机构是否有合作的事实,而是合作的内容和形式。


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之一是公立医院回归公益,之前一些商业色彩浓厚的医疗运作模式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但改革并不彻底。部分身份和地位比较特殊的医院由于各种原因还保留了科室外包的混合经营模式,同时利用自身的有利条件逃避了舆论的监督,一些逐利资本抓住了这一制度漏洞,违规操作,造成了重重隐患。国家卫计委最近重申了禁止将科室外包的规定。

国人对承包制并不陌生。上世纪末,承包制大行其道。为增强医院活力,弥补收入的不足,许多公立医疗机构都引入了这种经营模式,有医院内部承包的,还有引入外部力量来承包的。承包制适合于市场经济体系还没有真正建立的特定时期,但其缺陷也是突出的,特别是在关系生命健康的医疗服务领域,承包制带来的片面追逐短期经济利益的弊端很快就显现出来,招致诟病甚多。

2004年之后,卫生主管部门叫停了承包制,尤其是科室外包行为不被允许,在历次打击非法行医、加强行风建设行动中,外包都是被明确禁止的。承包人常常以隐蔽的面目进入医院,混迹于正常经营的科室之间,外来就医者因难以分清彼此的区别而蒙在鼓里。这样,医院事实上就难以摆脱欺诈的嫌疑。另外,医疗机构实行分级管理,每一级都有相应的技术要求,承包制部分规避了这一技术壁垒,外包科室在医疗技术的开展、收费方面更为大胆,冲击了正常的医疗秩序。

在科室外包过程中,一些民营资本扮演了重要角色,也因此被“污名化”。一些承包人通过虚假宣传、开大处方等违规方式赚取了丰厚利润,损害了患者利益,当然应当给予谴责和追责。但民营资本进入医疗行业本身是一件正常的事情,合理合规操作,于国于民都是有利的。公立医疗机构重在保基本,多层次的医疗需求更多要靠更市场化的民营医疗机构来满足。民营医疗机构可能有“原罪”,但很多民营医疗机构正在努力塑造全新的社会形象。这些行为应该得到鼓励。

公立医疗机构是否因此就不能和民营资本合作?问题的关键不是公立和民营机构是否有合作的事实,而是合作的内容和形式。比如公立医院和民营资本合作设立新的独立品牌的医疗机构,老百姓清楚其性质,监管部门掌握其股权结构、运作模式和开展医疗项目的情况,新机构合规开展运营,正常参与市场竞争,这在政策法规方面并没有太大的问题。

人们诟病的只是一些打着公立幌子而实际是私人控制的医疗机构,其内部经营不透明、外部形象模糊、管理混乱,难以保证医疗质量和控制风险。这次国家卫计委为“公私合作”所划的政策红线,也是要求不得在公立医院内设立“非独立法人”形式存在的营利性实体,而并没有叫停委托管理、特许经营等形式。

科室外包以后恐怕再难有翻身之日。主管部门的最新表态表明科室外包已经彻底失去了生存的土壤。医疗市场的彻底净化却远没到结束的时候,公私合作过程也许还会暴露出一些问题,即便是单纯的公立医疗机构内部也难以禁绝逐利倾向。所以,医疗体制改革和攻坚,还需要各方面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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