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7月05日 09:28 来源:凤凰资讯
http://news.ifeng.com/a/20160705/49296536_0.shtml
有网友在PTT爆料,疑似港内人员群组对话。(图截取自PTT)
雄三导弹。(图/国家中山科学研究院)
原标题:“国防部”函请雄检查泄密 LINE群聊比蔡正元快 小兵GG了
“比蔡正元还快,这下真的GG了。”据台湾媒体报道,高雄地检署4日中午收到军方确认,网络流传“610港内打雄三”群组对话,涉有《陆海空军刑法》第20条泄漏军事机密罪嫌,检方收到“国防部”传真,火速分他案调查。
国民党政策会执行长蔡正元7月1日8时54分,在脸书爆料导弹危机,“行政院长”林全隔天要求高检署撤查泄密。由于什么是“国防”机密,要由军方认定,雄检等了2天收到确认,要查泄密对象不是蔡正元,而是另有其人。
昨天中午“海军司令部”以传真方式给雄检指出,有关网络上流传“610港内打雄三”恐有涉嫌触犯《陆海空军刑法》第20条泄漏军事机密罪嫌。检方收到后即分他案,并由当过海军陆战队的检察官谢长夏与“海军司令部”指派专人联系。
610为金江舰舷号,据了解,雄三导弹事件后,有乡民在PTT以标题为“误射事件的LINE群组对话”爆卦,并上传6张截图。
内容是有人于8时34分在不知名群组说“610港内打雄三”,后来一阵对话后,有人说“督导保密人员在港边”、“没事请删除,今无预警查手机”等,群组所有人纷纷快闪退出。
由于群组首PO时间,比蔡正元PO文还要快,连蔡正元也将截图放上自己脸书,并对“泄密”一事表示,在导弹误射现场及附近,起码有几百个文武人员及民众看到导弹射出。
依台湾《陆海空军刑法》第20条,泄漏或交付关于台湾军事上应秘密之文书、图画、消息、电磁纪录或物品者,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即使是过失,也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万元以下罚金。
“海军司令部”虽指“610港内打雄三”有泄漏军事机密罪嫌,但军方并没明讲要查的是谁,因暂无特定对象,因此检方先分他案。但根据截图对话,该群组疑为海军士兵自己群组,不过大头贴、昵称已用黑线涂抹。
昨天雄检也以证人身分传讯多位海军教准部测考中心测验官,逐一问明海军舰艇甲类操演测考程序、与验收范围,要与涉案官兵供述比对。至于被射中渔船,检方已采证完毕,因雄三导弹涂漆属机密,已送交中科院比对,近期会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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