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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论道] 《道德经》辨解之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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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4 07: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道之为物 - 王学泰 - 草根网  http://www.caogen.com/blog/infor_detail/83156.html

  经曰:孔德之容,惟【帛书作唯】道是从。道之为物,惟【帛书作唯】恍惟【帛书作唯】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 以阅众甫【帛书作父】。吾何以知众甫【帛书作父】之状哉?以此。自古及今,其名不去。(《道德经》第二十一章,为着经义更加顺畅,对后两句经文次序做了调整)

    经义提要:

    这是《道德经》最为重要的一段经文,文字不多,但信息量极大。在本章经文里,老子向我们具体描述了“道”的名、实、象,明确指出“道”是一种实存,而不是理想的概念;同时, 透露了他直觉“道”的具体方法--惚恍窈冥法,也就是第一章所谓的“无欲”法。以往各家的注解,或许都没有正确理解惚恍窈冥的意义,也少有从名、实、象三重位格去认识大道的,尤其 对“‘信’实”的认识十分肤浅。需要特别指出,本章经文告诉我们,道既是物质的存在也是精神的存在,且是物质与精神合体的存在,还是产生一切物质与精神,至高无上的终极存在,因 此,理解“道”和《道德经》,绝不能落入唯物主义或唯心主义的局限。换句话说,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都不能认识“道”这样的绝对真理,要认识大道真理,惟有用老子所传的方法,即《 道德经》第一章所说的“无欲”法,具体而言就是十四章和本章所说的“惚恍”法,以及本章所说的“窈冥”法。惚恍窈冥不是单纯描述物理的状态,而是既描述物理的状态,又是描述意识 的状态,更重要的是描述道的本体界物理与意识合一的状态。

    文字注释:

    【孔】《说文》:“孔,通也。嘉美之也。从乚子。乚,请子之侯鸟也。乚至而得子,嘉美之也。故古人名嘉字子孔。”空穴皆作孔。《说文》:“圣,通也。”综合起来,“孔”的意 义在“通”,与“圣”同。圣通则“玄”,“玄”则达道也。故经文之“孔德”与“玄德”之义同。

    【惟】《说文》:“惟,凡思也。从心隹声。”帛书作“唯”,《说文》曰:“唯,诺也”,有“顺服”之义。所以,经文“惟道是从”不宜用“惟”,而应用“唯”;“惟恍为惚”之 用“惟”则宜。

    【从】《说文》:“从,相聼也”,“许,聼也”。可见,“从”有应诺、听话(顺服)的意义。

    【惚】从心从忽。《说文》:“忽,忘也”,“忘,不识也”。“惚”的意义就是不用心,不思想,不分辨,不相识,也就是无相对的感官意识,即“无意识”状态,亦称“无欲”状态 。

    【恍】从心从光。心光乃是真光,即大道之光,佛家称为“性光”。生命进入真光里,就是一片混沌,没有相对的分辨知识,也没有理性的思想意识,而是“绝对”“无欲”。“恍”与 “惚”都是指一种“无意识”或“无欲”状态,意识处于这种状态,意味着可分辨的“物”也不存在了,这就从有限的相对世界“返回”了无限的绝对“世界”,即大道本体界。十九章讲“ 绝圣弃智(知)”、“绝学无忧”,二十章讲“昏昏”“闷闷”,其意义均与“惚恍”相通。后世修炼家讲的“入定”,其实就是“惟惚惟恍”,相比之下,“惟惚惟恍”更好理解、明白。

    【物】此“物”不同于现代唯物主义或科学之“物”,更接近现代“实在”或“实存”的意义。

    【窈】深远,感官不可分辨。

    【冥】暗昧,感官不可分辨。窈冥既指大道里面的“精”“信”深远暗昧,感官所不能分辨,也指意识进入到深度或称极度无感官意识的状态,这种状态可以理解为比“惚恍”意识还要 深入。所以,“惚恍”意识可以直觉到大道的“物”“象”层次,而窈冥意识才直觉到大道的本质--“精”“信”层次。

    【精】《说文》:“精,择米也。”精有“真”义,有“本质”义,有“实在”义。经文曰“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就是说大道乃是一切存在的本质。“精”作为“实在”,是大道有 “象”,也是万物有“象”的根据。“精”本微妙,故经曰“常无欲也,以观其妙”。但是,当“精”进入有限的相对世界,就在“信”的作用下,造化成有形象、有边界的各种物质,可以 “有欲”观测,故经曰“常有欲也,以观其皦”。

    【信】是大道最根本的本质,是大道之所以称“道”(语言、信息)的根据,也是大道有律法(规律、功德)的根据,是万物有稳定秩序的根据,是万物能“知”和万物可“知”的根据 。借用现代科学的语言来说,“信”是“信息”,是“命令”,是生命的密码。借用哲学的语言,“信”是终极的“精神”,是终极的“智慧”。借用宗教的语言,“信”乃是“灵”。“信 ”就是“道”,就是绝对真理,所以“道”是我们最根本的依靠。因为大道有“信”,所以,“信”就成了通向终极大道的道路。

    【阅】门,孔,空,引申为视察,认识。

    【甫】帛书作“父”。甫与父通。“众甫”即万物之父,即万物的本源,就是“道”。

    章句辨析:

    “孔德之容,唯道是从。”这里所谓“孔德”就是第十章讲的“玄德”,即大道的功德——“生之蓄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第十章),“功成身退”(第九章)。大道 之所以能有这些功德,就是因为大道有下面这些本质特性。所以,反过来说,玄德的一切表现,都是完全顺服大道的结果。

    “道之为物,惟恍惟惚。”这句经文,启示了三条真理,一是关于“存在”的真理,二是关于“意识”的真理,三是关于“存在”与“意识”合一的真理。关于“存在”的真理,首先体 现在“道之为物”这个“物”上,它确定地指出了大道是一种“实在”,而不是一个理想出来的、抽象的概念。其次体现在“惟恍为惚”上,正因为祂是“惟恍惟惚”的“实在”,所以,祂 必然是终极的、绝对的、至高无上的“实在”,而且是自在永在,正所谓“道法自然”(第二十五章)。也因为祂是“惟恍惟惚”的“实在”,所以,祂不是相对的感官意识,即“有欲”意 识能够觉察的“实在”。关于“意识”的真理,是指“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揭示了相对的感官意识之外,有一种认识绝对存在的超感官意识,即“惟恍惟惚”意识,可简称“惚恍”意识, 也就是“无欲”意识,或者简称为“无”意识。唯有进入“惚恍”意识,才能直觉大道本体的存在。关于“存在”与“意识”合一的真理,是说“道之为物,惟恍惟惚”这句话揭示出“存在 ”与“意识”是不可分离的,两者是合二为一的,有“道之为物”必然有“惟恍惟惚”,反过来,有“惟恍惟惚”必然有“道之为物”。这第三条真理是不容易被感悟到的。需要特别说明, 这里讲的“真理”不是指语言表述的“理论”,而是指终极、绝对存在的真相。

    “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进入“惚恍”“无欲”意识,就可以直觉到大道本体是一种“实在”,可以直觉到这种“实在” “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不殆”( 第二十五章),“大象无形”(第四十一章)的样子。经文中的“惚”与“恍”是同一个意识,就是“惚恍”;“象”与“物”也是同一个东西,就是“物象”,有物才有象,有象必有物。 这个“物”是未成形的“物”,所以有“象”而无“形”。无形之象,必是绝对(无相对)大象,所以,唯大道具有这种无形之象。因为大道有“象”,所以,祂所造化的万物就有相对的“ 形”体。“其中有象”是万物有形的根据。当然由绝对的大“象”造化出相对的体“形”,还有赖于“其中有精”和“其中有信”。对于万物,表现出来的形体是外部的“象”,而“精信” 才是内在的“实”质。给这个物体取个名,那么,这个名必然联系着它的“实”与“象”。

    “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在“惚恍”意识的基础上更进一步,深入到所谓的“窈冥”意识,就能直觉大道的“本质”存在,即“精”与“信”的存在。大道有“ 精”有“信”,所以能化生出万物之稳定形体,而且能被分辨认识;大道有“信”,所以使宇宙万物有稳定的秩序,有运动的规律,有先天的智慧,有后天的意识,以致于可以有“名”。“ 名”也是一种“信”。大道有“信”,还有另一个重要意义,就是对于没有进入惚恍窈冥意识的人,只要因着“信”,由此仰靠大道,也能够得着大道的滋养。

    “以阅众父。吾何以知众父之状哉?以此。”经文中“以阅”的意思是“凭借什么认识什么”。那么,是凭借什么,认识什么呢?在这个问题上,以往注家都说凭借“道”认识万物的初 始,这就等于说凭借“道”认识“道”,显然不通。实际上,老子的本意是凭借上面说的“惚恍”“窈冥”认识大道,即万物的父,也就是万物的本源。为了进一步解释“以阅众父”,老子 又做了一个自问自答。问:吾怎么知道万物本源的状况呢?正是凭借“惚恍”“窈冥”。应该注意到,老子在这里用的是内在生命的自称--吾,而不是外在生命的自称——我,正好与“惚恍 ”“窈冥”对应。前面说到,“惚恍”“窈冥”不仅是表示物理的状态,还表示意识的状态,更表示物理与意识合一的状态,即大道本体的状态。

    “自古及今,其名不去。”这句经文是对本章的一个结论,因此,将它移至结尾。大道是永恒的存在,即祂的“名、实、象”永恒存在,昔在今在,直到永远。这个“名”虽然是勉强所 取,但是一旦有了这个“名”,就因着祂的“信”实,永远不能废除。

    经文意译:

    玄德的一切表现,都是完全顺服大道的结果,大道之所以有完全的功德,是因为祂有物有象,有精有信。大道是“物质”的存在,也是“意识”的存在,还是“物质”与“意识”合一的 存在,只是唯有进入“惚恍”意识,才能直觉大道本体的“物象”存在。若是更进一步深入到“窈冥”意识,则能够直觉大道有“精”有“信”的本质存在。凭借“惚恍”“窈冥”意识,认 识大道的状况,就是认识万物本源的状况。我怎么认识万物本源的状况?因为凭着“惚恍”“窈冥”意识回到了与道合一的内在生命——吾。大道是永恒的存在,即祂的“名、实、象”永恒 存在。这个“名”虽然是勉强所取,但是一旦有了这个“名”,就因着祂的“信”实,永远不能废除。

    感动联想:

    名(道)、实(信)、象(精)构成“三位一体”的大道。对于常人,大道“视之不见,听之不闻,搏之不得”,故曰“夷希微”(第十四章)。大道既是秘不可知的存在,岂不就是“ 神”说到“三位一体”,自然联想到基督教的“神”,也是“圣父”“圣子”与“圣灵”三位一体,本质上也可以理解为名、实、象的三位一体。其中,圣父为“名”,永恒不变;圣灵为“ 实”,无处不在;圣子为“象”,“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约翰 福音1:14,18)

    在基督教里,三位一体的“象”是圣子耶稣,是上帝的独生子;在道教里,三位一体的“象”可以说是万物的形体,这似乎有很大的区别,但是,具体到人这个万物的灵长上,没有本质 的差别。因为,凡是信耶稣的,都与他合而为一,就是神的儿女;凡是信道,又能脱离“有欲”的,就能得道成圣。唯一的差别,就是基督教有死而复活的耶稣作信徒救赎的中保,而道教没 有自己的“耶稣”作众人与道合一的中保,需要众人自己“修”“道”。比较之下,前者得救是轻省易行,后者归真则繁重难为。但是,若将老子的角色也看作是道的化身,那么,老子与耶 稣的区别就只在“死而复活”。然而,“死而复活”的根本意义是“永生”,老子之“不知所终”也就是“永生”。甚至有人提出老子、释迦摩尼、耶稣三者,实为同一人,在本质上说,也 不无道理。

    神,从示申声,可见,“神”在中文里,既有神秘的一面,也有显“示”与“申”明的一面。这显明的一面,正是“神”的功德,即大道的功德,包括万物的形象、性能,即一切感官的 分辨知识。也就是说,绝对的“神”所显明出来的,也就是所创造的,只能是相对的的存在与相对的知识。这是绝对者不能创造另一个绝对者的“律”所决定的。这个“律”是创造者自身的 “律”,它属于创造者,由至高无上的创造者自己定义,因此,人类不能用至高无上的创造者自定的“律”去否定祂自己的全能。万物与人作为被造者,其有形的“象”必然处于相对之中, 因此,导致人类苦难的“罪”或“病”,从偏离“绝对”的“神”这个意义上说,乃是与生俱来的,故称为“原罪”或“原病”。那么,人类如何才能脱离“原罪”或“原病”呢?唯有从相 对的现“象”回到“绝对”的“信”实,从“神”的“显现”的一面,回到“神”的隐秘的一面。用基督教的话说,就是从肉体回到圣灵。

    由此又可以联想到,“精神”这个东西,并非与“物质”对立的存在,而是同一个存在的“实”“象”两种状态,其中,“精”是“实”,是本质,“神”是“象”,是“精”的显现。 关键是,“精”之所以能显现为“象”,乃是因为“其中有信”。有“信”就有程序,就有基因,就可编码,就能用“精”构造出形体。这一点,已经得到现代基因生物学的验证。所以,“ 精神”本身就包含“物质”,将“精神”与“物质”对立起来,必然错误认识“精神”和“物质”。

    恍,就是真光。基督教也将生命之光称为“真光”,《圣经》说:“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生命在他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 人。”(约翰福音1:1,4,9)佛教则将真光称为“性光”。宗教有别,但最高的“绝对”本体同一,区别在“道路”,在教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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