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公安厅悬赏缉拿在逃嫌犯,提供线索者有望获1万元奖励。西安网警巡查执法官微发微博称:找到他,你就能买“爱疯7”了,还是256G的。此举引起了网友的讨论,有人认为作为通缉令来讲,如此轻松诙谐的措辞不够严肃、严谨。也有网友认为,警察办案也要与时俱进,引起群众关注,更能发挥通缉令的作用(9月12日光明日报)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公安机关开始甚至频繁地运用新颖的网络语言,什么淘宝体、咆哮体、凡客体、非诚体,在网络上宣传自己、回复群众、作预警提示等,这种带着明显时代色彩的新型宣传语,一改公安机关严肃刻板的形象,有助于拉近警民关系,起到更好的宣传效果,以求真正有效地为民服务。但是通缉令用“爱疯7”作引子,未免有哗众取宠,“娱乐无极限”之嫌。
首先,该通缉令透露出浓烈、奢靡的消费主义。苹果手机系列本身在我国消费者之间就存在一种消费误区,一些人千方百计以买到为荣耀,不惜啃老、贷款甚至违法犯罪。在通缉令中,时刻不忘把引流消费潮流品牌纳入目标参照范畴,不仅帮国外品牌做了免费广告,更是一种价值误导,会对社会成员尤其是年轻人产生不良影响。通缉犯是犯罪人群,通缉令是针对这种特定人群的一种法律文书,是法律威严的体现。将抓逃犯与消费行为等同起来,必然混淆是非,产生误导。
其次,热捧这些网络语言、苹果手机的多为青年人,他们乐于接受新事物,对这些花样翻新的某某体、名牌手机津津乐道且运用娴熟。这也决定了其性格的另外一面,即好奇心强,容易冲动。如此轻率的广告用语,易使冲动的年轻人对抓捕后果估计不足,甚至抱有美好想象,大大消解了法律的严肃性,让人感觉不适。
其三,诙谐幽默的推广用语,的确可以起到吸引眼球的传播效果,但不是任何事物任何人都适用。通缉令作为严肃的法律文件,其语言应该有个度,卖萌也要分清对象,不注意掌握分寸,法律法规娱乐性解读,极可能事与愿违。
劝谕与警告并重,严肃与规范并存,才是通缉令的作用所在,也是法律威严的体现。“爱疯7”通缉令,是对警务语言网络化的误读。通缉令很“萌”,群众很“晕”,其作用难以预料,还得认真对待谨防走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