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qgb
发表于 2009-12-16 13:02
何必注册那么多账号?用一个就够了嘛
連長 发表于 2009-12-15 22:22 http://bbs.m4.cn/images/common/back.gif
有种就反驳噻,你有资格叫别人滚出中国?左顾而言它,这么低的水平也好意思出来现眼?
j小蜜蜂
发表于 2009-12-16 13:51
请大家谨记:文明发言,理性交流!
谢谢合作~
lIUxg1227
发表于 2009-12-16 15:52
活该,咎由自取.
南方就是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怪胎。
耳冉子
发表于 2009-12-16 16:00
都把南周办成黑店了,总编辑早该下台了
龙人
发表于 2009-12-16 20:06
真不希望他是因为采访了这个而被炒鱿鱼。
龙人
发表于 2009-12-16 20:14
我觉得还是有不同的声音好,不见得万马齐喑就很好。
耳冉子
发表于 2009-12-16 22:43
不同的声音如果不同到可以不同到造假,那这种不同还是不要的好。何况,与号称民主自由的西方官方媒体相比,南周的不同已经不同到邪乎甚至邪乎到黑店的程度了
Felix_de
发表于 2009-12-16 23:14
呵呵,那就是没有证据了?那么我宣布,你对你所提到的人的评价纯属污蔑,并且,由于你不能提供有效 ...
連長 发表于 2009-12-16 06:41 http://bbs.m4.cn/images/common/back.gif
呵呵~~这下是订错人了~~这两位,中国政府都是要追究他们的责任的,你帮他们喊冤啊~~ 哥们体制外的吧!
雨蛙蛙
发表于 2009-12-17 21:46
这事完全是南方作秀过了头,难道一个把新闻报纸当知音办的编辑不该下台么?
http://bbs.m4.cn/thread-207694-1-1.html
連長
发表于 2009-12-17 23:21
呵呵~~这下是订错人了~~这两位,中国政府都是要追究他们的责任的,你帮他们喊冤啊~~ 哥们体制外的 ...
Felix_de 发表于 2009-12-16 23:14 http://bbs.m4.cn/images/common/back.gif
不要试图转移话题,更不要无中生有说我帮谁喊冤。还是那句话,没有证据,就闭嘴
人神共奋
发表于 2009-12-18 11:09
看来很多人喜欢《人民日报》,希望天下所有的人都只看《人民日报》
QQ图腾
发表于 2009-12-18 13:38
难道一个把新闻报纸当知音办的编辑不该下台么?这话说的对,南方周末体和知音体一样已经成了一个专有名词。知音这种总是捏造名人八卦故事的杂志还有人和他打官司的,不过知音财大气粗不在乎罢了。而且知音就是编故事的,大家都知道。南方周末是新闻故事一起来,然后告诉大家他是严肃的新闻纸。
Felix_de
发表于 2009-12-19 00:10
不要试图转移话题,更不要无中生有说我帮谁喊冤。还是那句话,没有证据,就闭嘴 ...
連長 发表于 2009-12-17 23:21 http://bbs.m4.cn/images/common/back.gif
哦,您让我向这两位“反共义士”道歉,又说我的“评价纯属污蔑”,这还不是替他们喊冤啊~~ 您这是站在那边呢?
都说了,这两位做了怎么,是不宜公开的。我可不想被禁言,或者被封IP。 我还是很喜欢AC的~~ 还想一直用这个ID访问AC呢~~
中国有个“涉法涉案类新闻监管细则”,其中规定:“把握报道尺度,防止诱导犯罪。不得具体描述违法犯罪过程、细节、手段和技巧”。 另外“不得泄露公检法、安全、监察等有关机关办案细节、侦察手段、审讯方法、策略及技巧。严禁泄露涉案情报来源、获取手段和交换方式,严禁泄露侦破工作思路及方案,严禁泄露通过秘密手段获取的证据和技术鉴定工作,严禁泄露行动技术、勘验对比、警力部署、互联网技术侦控等。严禁报道属于国家秘密的信息。确需报道不属于国家秘密的其它秘密信息,须经宣传主管部门和掌管此项秘密信息的主管部门批准”。“突发恶性案件未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新闻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报道。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应当报道政府职能部门发布的权威信息。”“涉及国家安全、民族、宗教、港澳台及国际关系的重大案件的报道、新闻稿件和影像资料须经办案部门和宣传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方可公开。”“不得对案件的直接或间接关系人采用讥讽或侮辱性的报道方式。”
南方都市的很多问题也是打了上面的这几条的擦边球。
都说了,小同志,有些东西,是不宜说明白的~~
li1987
发表于 2009-12-19 12:04
我们唧唧歪歪,╮(╯▽╰)╭,等待下文吧。。。
kongkei
发表于 2009-12-27 17:45
这不就是传说中的南方周末么
凤还巢
发表于 2009-12-27 18:09
请教一下,啥是知音体啊?
ymzjc
发表于 2009-12-27 20:22
偶觉得还是要保护不同的声音,比如“乌有之乡”是类似的反方向存在
[
cruip
发表于 2009-12-28 00:36
ls有几位同志也太愤青了
南方周末还是不错的报纸,属于比较敢言直言的。zf这次因为其报道奥巴马就这么处理,有点没度量,小肚鸡肠
cruip
发表于 2009-12-28 00:42
你喜欢南方我们管不着,你的个人喜好和体制似乎没有关系。
如果你不喜欢就出国。没能力就别JJWW ...
連長 发表于 2009-12-14 21:56 http://bbs.m4.cn/images/common/back.gif
无语了的观点
假设中国有几个亿老百姓都那个观点,你都让他们出国?
搞明白行不,这是所有中国人的中国,而不光是党员和党的忠实拥趸的中国
这次的事情也最多算是个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讨论一下不为过吧
凭啥不让讲话。。。
chencn
发表于 2009-12-29 11:18
在我看来南周的作用很大,全国一片和谐的报纸中,出一张不同声音的并且也只有一周出一次,没什么大碍!
一些小年轻不要什么都发言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