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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处理] 详情陈述:举报ID"今年50岁"头像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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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9 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新思考者 于 2014-9-19 16:15 编辑

根据 四月社区管理规则总纲 第十三条第一则的规定,举报ID"今年50岁"头像违规。

以下是ID"今年50岁"的头像:


头像使用了晚年的毛主席于74年在长沙会见马科斯总统夫人伊梅尔达时的一张图。

但是,由于当时主席已年老多病、反应迟缓,这种照片反映出的当时情景,极易让不明真相的人产生歧义。
在污毛最严重的时期,这种照片被污毛者频繁地用来丑化毛主席的形象。

四月社区管理规则总纲 第十三条第一则规定:

”第十三条   本社区会员ID的头像规范:

1. 请勿以中国政治环境所敏感的国旗、国徽、区旗、区徽、党旗、党徽、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政治名人的照片、机构的标志性图片作为头像;“



根据上述规定,ID"今年50岁"的头像涉嫌违规。理由是:
1、毛主席是没有任何争议的国家领导人;
2、如何对晚年毛主席进行评价,一直是本社区乃至当今社会争议的热点问题,不可谓不敏感;
3、对于该图片的解读,极易产生歧义,本社区因此也引发了风波,事实也证明了该图片敏感。

综合上述理由,本人认为,ID"今年50岁"的头像违规;
为严明本社区的制度,维护本社区规定的严肃性,体现规定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特请社区管理团队依规对ID"今年50岁"予以严肃惩处。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4-9-19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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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19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某些人把四月网当成自己家的炕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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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19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大家评判一下吧:
@pigpig;  @tjgq1188;@穆萨; @zuz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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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19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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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19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admin;  @聆风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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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19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某些人还真把自己当做老虎的屁股,摸不得了。
自己违规,还不允许别人举报?
举报就是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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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9 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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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19 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新思考者 于 2014-9-19 20:23 编辑

呵呵~
以下是我的自问自答:

问:某人一方面说我有个“团队”,一方面说我一个“附议”的都没有。这是在自扇嘴巴吗?

答:他自己拿一个容易引起歧义的图片做头像,然后还批评“制造思想混乱”,这不是自扇嘴巴,又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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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19 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我的自问自答:

问:举报某人违规使用领导人照片当头像,他为什么一再解释那个照片对领导人的形象没有贬损?

答:狡辩呗,规定说不能使用领导人照片做头像,就是什么样的照片都不能用,无论这个照片对领导人的形象有没有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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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19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新思考者 于 2014-9-19 21:13 编辑

在一个论坛里发言,遵守论坛的规矩是最最低的要求;
这是对论坛管理团队最起码的尊重。

对论坛的规矩视而不见,就是不尊重论坛的管理团队。
我相信:
四月的管理团队,不会允许这样的行为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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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19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使用主席的头像去恶心别人?
主席的头像能恶心到别人?!
....
我简直无语了。
既然这样说,何必还说用这个头像,是为了尊敬主席啊?!

尽管是扇自己的脸,也不要不要命地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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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9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mn6236 于 2014-9-19 21:58 编辑

网友多次举报“今年50岁”用头像污毛,新版规也禁止用国家领导人照片作头像,而且“今年50岁”也承认用主席照片恶心人,管理员再一而再、再而三包庇“今年50岁”出于什么目的呢?难道四月主旨是反毛污毛?何况“今年50岁”在投诉版也敢污蔑别人是xx派,寻衅滋事挑衅争斗。

360截图20140919214146546.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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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9 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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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0 18: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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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0 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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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21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本版块规定:
“投诉帖除当事人(投诉者及被投诉者)之外,其他人谢绝回帖,除非是提供相关证据者。无关帖子将一律屏蔽,严重者将以扰版处理。”

请管理本着人人平等的原则,将当事人以外的其他的跟帖人的跟帖以规处理。

@值班编辑2;@值班编辑4; @CC_b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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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21 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事人辩解称头像不是用来恶心人的,头像以下的文字才是恶心别人用的。
请管理勒令其去掉头像,文字部分可以保留。

拿着带主席头像的图片,去作恶心别人之用,纯属亵渎先辈。
是可忍,孰不可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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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2 01: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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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22 08: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梦想11 发表于 2014-9-22 01:27
我觉得你的头相更多恶心,请你摸去。

根据本版块规定:
“投诉帖除当事人(投诉者及被投诉者)之外,其他人谢绝回帖,除非是提供相关证据者。无关帖子将一律屏蔽,严重者将以扰版处理。”

你在此处发帖,已构成扰版。
特此提醒~

@值班编辑2;@值班编辑4; @CC_b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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