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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我军衔制度改革的历史背景和过程

已有 445 次阅读2008-12-31 11:17 |个人分类:军事知识|

本文摘自《跨世纪的辉煌》一书。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建设一支强大的现代化正规化革命军队,中央军委采取有力措施,对军队干部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建立了一整套富有特色的、科学的、系统的、相对稳定的干部制度,使军队干部队伍建设走上了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实行新的军衔制

    1988年4月13日,新华社播发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草案)》提交全国七届人大常委会一次会议审议的消息。一时间,全世界都从这条简短的信息中,注意到了中国军队即将发生的重大变革。

    1955年,中国人民解放军首次实行军衔制度。当时军衔的设置基本参照了苏联军队 的军衔等级,军官分4等14级: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元帅;大将、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大尉、上尉、中尉、少尉,后来又增加了 准尉军衔。士兵分为2等5级,即: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列兵。首次授衔,共授予元帅10名,大将10名、上将55名、中将175名、少将800名, 校级军官3.2万名,尉官49.8万名、准尉11.3万名。1956年和1958年各补授上将1名,到1965年共有上将57名、中将177名、少将 1360名。


    1965年军衔制被废止后,在20多年的时间里,中国人民解放军成为世界上没有实行军衔制的为数不多的军队之一。无论官兵,军装上都是“一颗红星,两面红 旗”,很难与对方进行对等的谈判和交流。更重要的是,人民军队的正规化建设需要恢复军衔制。1980年3月12日,邓小平在军委扩大会议上提出:军队要搞 军衔制。1982年初,军委常务会议正式作出“恢复军衔制”的决定。1983年5月,军委常务会议决定成立恢复军衔制领导小组,余秋里、杨得志、肖克、王 平、朱云谦为召集人,负责实行军衔制的准备工作和军官军衔的评定授予工作。到1984年底,恢复军衔制的准备工作已初步完成,军委曾考虑在1985年恢复 军衔制。而1985年6月,中央军委召开扩大会议,作出了军队建设指导思想实行战略性转变和裁军百万等重大决策。为此,恢复军衔制的工作推迟进行。

    1985年实行的精简整编、体制改革,为人民解放军实行新军衔制提供了有利的条件。无疑,在国家和军队全面改革的大背景下,军衔制度符合军队建设的客观需 要,是加强军队正规化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制度。1986年下半年,军委常务会议对实行军衔制的若干主要问题进行了多次讨论,决定“实行新的军衔制”。新的 军衔制,既不是对1955年人民解放军军衔制度的简单恢复,也不是对外军军衔制度的照搬照套,而是立足于中国国情、军情,从人民解放军自身客观实际出发, 体现中国特色的一项新军衔制度。同时,实行新的军衔制,还可以割断20世纪五六十年代实行军衔制以来遗留的历史问题,减少纠葛和矛盾。

    1987年12月30日,军委常务会议正式作出决定:立足于1988年国庆节实行新的军衔制,抓紧进行各项准备工作。1988年1月16日,成立了实行军 衔制办公室。之后,经军委批准成立了全军实行军衔制领导小组,由杨白冰任组长,迟浩田、赵南起、郭林祥任副组长,李耀文、朱光、丁衡高、刘凯、邢智勇、李 继耐为组员,李继耐兼任办公室主任。为了实行新军衔制度,有关部门召集各方人士座谈论证上千次,逾4万人次参加;仅军官军衔条例草案,就先后修改20余 稿;军委扩大会议和军委常务会议专门进行多次讨论,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和其他军委领导亲自听汇报,提出意见。

    结合我军和平时期建设的种种特点,新的军衔制在军衔的等级设置、职务等级编制军衔、基准军衔的确定及军衔的批准授予权限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调整和改革。 由于在百万大裁军中,军队的层次和人数都减少了,在部队的编制体制上精简了兵团级机构,干部的级别也压缩到15级,因此军衔的等级可以相应减少。减少哪个 级别合适呢?领导机关慎重考虑,决定“减两头、保中间”,即减少将官和尉官的层次,保留校官的4个级别。我军营以下单位的编制与1955年相比并无多大变 化。4月13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受理中央军事委员会报请审议的军官军衔条例。

    1988年7月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122票赞成、1票反对、4票弃权,通过中央军委提出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 例》。条例共8章34条,对现役军官军衔等级的设置,现役军衔职务等级编制军衔,现役军官军衔的首次授予,现役军官军衔的晋级,现役军官军衔的降级、取消 和剥夺,现役军官军衔的标志和佩戴等都作了明确规定。

    新军衔制没有像1955年军衔制那样对每一具体的军官职务编制军衔,而是规定了军官职务等级编制军衔,就是从军委主席到正排职军官每一职务等级从编制上规 定的军衔等级。现役军官军衔不设元帅、大将和大尉,而以一级上将为最高军衔。共设3等11级,即一级上将、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 尉、中尉、少尉。海军、空军军官在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专业技术军官,在军衔前冠以“专业技术”。此外,根据军官军衔条例规定,中央军委委 员的职务编制军衔是上将,对中央军委主席、副主席,条例只肯定有编制军衔,但没写编什么衔。

    1988年4月13日,总政治部在人大常委会上《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草案)〉若干问题的说明》指出,“上将分两个等级,主要是考虑军委主 要领导同志需要授予军衔时,其军衔等级与其他高级军官的军衔等级应有所区别”。这就说明,一级上将是军委主席、副主席的职务编制军衔。然而,同1955年 的大元帅一样,这次军衔等级中设置的最高衔也成了空衔。与此同时,会议还作出了《关于确认1955年至1965年期间授予的军官军衔的决定》。9月5日,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条例》共7章42条,对现役军官的基本条件和培训、考核和职 务任免、奖励和处分、待遇、退出现役等都作了具体规定。这部条例同1988年4月和7月先后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干部暂行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 军官军衔条例》相衔接配套,构成了人民解放军干部制度的基本框架,是人民解放军建设史上影响深远的一件大事。

    9月14日,中央军委在中南海怀仁堂隆重举行授予上将军官军衔仪式。中央军委副主席杨尚昆宣读了邓小平主席签署的授予上将军官军衔的命令。 有17位高级军官被授予上将军衔。 他们是:中央军委副秘书长洪学智、刘华清,中央军委委员、国防部长秦基伟,中央军委委员、总参谋长迟浩田,中央军委委员、总政治部主任杨白冰,中央军委委 员、总后勤部部长赵南起,副总参谋长徐信,总政治部副主任、中央军委纪律检察委员会第一书记郭林祥,中央军委纪委第二书记尤太忠,军事科学院政治委员王诚 汉,国防大学校长张震、政治委员李德生,北京军区政治委员刘振华,南京军区司令员向守志,成都军区政治委员万海峰,海军政治委员李耀文,空军司令员王海。 9月16日至23日,中央军委委员洪学智、刘华清、秦基伟、迟浩田、杨白冰、赵南起分别出席了全军各大单位的授衔仪式,代表中央军委主席授予中将、少将和 部分校官、尉官军衔。

    10月1日,人民解放军正式实施新的军衔制度,共授予尉官军衔40.5万人、校官军衔18万人、将官军衔1452人。新军衔制在军衔类别的区分上,与 1955年相比较作了较大精简,只保留四种:陆军军衔、海军军衔、空军军衔和专业技术军衔。陆军在衔称前不冠军种字样,以“八一”红五星衬托宝剑形光芒线 的陆军符号作为领花加以标志;海军军衔,在衔称前冠以“海军”二字,以“八一”红五星衬托铁锚的海军符号作为领花加以标志;空军军衔,在衔称前冠以“空军 ”二字,以“八一”红五星衬托飞翔的空军符号作为领花加以标志;专业技术军衔,在衔称前冠以“专业技术”四字,以“八一”红五星衬托原子符号作为领花加以 标志。

    值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39周年之际,全军官兵换新装、戴军衔,以新的军容出现在世人面前。

    12月17日,国务院总理李鹏、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签署命令,发布《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实行警官警衔制度的具体办法》。1989年1月21日,国务院、 中央军委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将官授衔仪式,武警部队司令员李连秀被授予中将警衔,武警部队政治委员张秀夫等29位高级警官被授予少 将警衔。

    士兵军衔设3等7级。兵的军衔为列兵、上等兵;军士的军衔为下士、中士、上 士;士官的军衔为专业军士、军士长。同1955年的士兵军衔相比较,增加了士官一等,增加了专业军士、军士长两级。这主要是由于两个时期的兵役制有所不 同。1955年实行义务兵役制,1978年开始改为义务兵役制和志愿兵役制相结合的制度。

    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国 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军衔条例设3等10级,将官: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鉴于 一级上将空闲的实际,取消了一级上将的称号。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不授予军衔”,“副主席的职务等级编制军衔为上将”。1995年9月10日,八届全 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规定,预备役军官军衔设3等8级: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1999年6月,国务院、中央军委重新修订发布《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士兵的军衔按兵役性质分为:志愿兵役制士兵:六级士官、五级士官、四级士官、三级士官、二级士官、一级士官;义务兵役制士兵:上等兵、列兵。

    1993年6月7日、1994年6月8日、1996年1月23日、1998年3月27日、1999年9月29日、2000年6月21日、2002年6月2 日、2004年6月20日、2004年9月25日、2006年6月24日、2007年7月6日、2007年11月2日、2008年7月15日,中央军委先 后举行了13次晋升上将军衔警衔仪式。张万年、于永波、傅全有、朱敦法、张连忠、曹双明、徐惠滋、李景、杨德中、王瑞林、周克玉、丁衡高、戴学江、李文 卿、王克、李来柱、谷善庆、刘精松、曹芃生、张太恒、宋清渭、固辉、李希林、史玉孝、李九龙、周子玉、于振武、丁文昌、隋永举、曹刚川、杨国梁、张工、邢 世忠、王茂润、李新良、方祖岐、陶伯钧、张志坚、杨国屏、郭伯雄、徐才厚、隗福临、吴铨叙、钱树根、熊光楷、唐天标、袁守芳、张树田、周坤仁、李继耐、石 云生、杨怀庆、刘顺尧、王祖训、杜铁环、廖锡龙、徐永清、乔清晨、温宗仁、钱国梁、姜福堂、梁光烈、陈炳德、刘书田、葛振峰、张黎、由喜贵、张文台、胡彦 林、郑申侠、赵可铭、朱启、李乾元、刘冬冬、雷鸣球、刘镇武、杨德清、吴双战、隋明太、张定发、靖志远、刘永治、孙忠同、迟万春、邓昌友、彭小枫、裴怀 亮、符廷贵、喻林祥、朱文泉、王建民、许其亮、孙大发、吴胜利、常万全、刘振起、黄献中、范长龙等先后晋升为上将军衔或警衔。将星灿烂军威壮,共和国新一 代的将领们以崭新的风貌,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现代化进程中显示出治军的才智,开创出了无愧于时代的、令后人为之骄傲的业绩。

    军衔是国家给予军人的一种荣誉,具有保障军人地位、荣誉、权利的作用。它以军官的职务、贡献、才能等综合因素作为评定和晋升军衔的标准,显示出我军干部制 度的公开化、透明化。新的军衔制度的实施,是我军干部管理走向法制化的重要标志。它理顺了军官的进出关系、编配关系和新老交替关系,优秀的军官将依据条例 晋升,违纪、违法者将依据条例降级乃至剥夺军衔。这从根本上改变了我军干部制度无法可依、有法不依的无序状态,有效地调整军官队伍的比例结构,对焕发军队 的内在活力,提高军官素质,选优汰庸,具有持续稳定的作用,标志着人民解放军现代化、正规化建设进入一个新阶段,必将作为我军干部制度改革的重大成果载入 史册。

1955年军衔

现行军衔

《跨世纪的辉煌》

3

鲜花

臭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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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北小沫 2009-1-28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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