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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周末擒贼记(现场照片)

已有 397 次阅读2008-10-6 13:02

(首发:http://www.Anti-CNN.com/forum/cn/thread-105341-1-1.html)

周末擒贼记(现场照片)


(本故事属虚构。如有雷同,也属巧合。)

午夜门铃声

星期日凌晨1点30分。一阵急促的门铃声打破了深夜的寂静。打开门一看,原来是朋友Eric一家三口。我感到很奇怪 -- 因为Eric和Rachel两口开饭店早出晚归,女儿Cassie没人照看,所以白天我们带女儿到公园玩时,顺便把Cassie也带上了。后来 Cassie在我们家吃的晚饭,直到晚上11点多钟饭店打烊后他们才把女儿带走。怎么转眼又回来了?来不及多问,急忙把他们请进屋。


(Cassie和我女儿在一起玩耍)


刚进屋,Rachel就上气不接下气地说,“今晚能不能让Cassie在你们家过夜?我们家出了点儿事。” 我和妻子连问怎么回事。Rachel回答到,“说来话长。。。”

Eric和Rachel经营着当地最大的一家中国餐馆,象无数中餐馆的经营者一样,他们工作非常辛劳,每天早出晚归,家里大部分时间没有人。Eric和 Rachel每天半夜餐馆打烊后,就把当天的现金营业款带回家,由于餐馆生意很忙,他们只能每周去一趟银行,把钱存上。几天前Eric下班时,把当天三千 多元的营业款放进裤子口袋,回到家后,由于又困又累,就上床休息了,也没有把钱收拾好。第二天上班时,Eric换了件衣服,就把前一天穿的衣服口袋里的钱 忘得干干净净。当天下班后,Eric这才想起了头一天晚上放在裤子口袋里的钱。可是一翻口袋,那钱踪迹全无了!他马上跟Rachel说了这 事,Rachel说,“肯定是你忘了放哪儿了,整天丢三落四的。” 可是Eric非常坚决的说他记得很清楚,那三千块钱确实是放到裤子口袋里了。

Rachel将信将疑,因为在我们居住的这个城市,入室盗窃的事情很少发生。事实上,这里的治安非常好,以至于很多人平日外出时连家门也不锁。Eric和Rachel每天去餐馆上班时是锁门的,但是他们的钱却被偷了!

虽然Rachel不是完全相信Eric所说的话,但是心里还是有了提防。为了证实确实有人偷钱,她星期六上班之前,故意在Eric的裤子口袋里放了十块 钱,然后把裤子放在了卧室的地板上。晚上下班后,两人先到我这里把Cassie接回家。回到家里后,Rachel想起了白天放在Eric口袋里的钱,便到 卧室里查看,结果把手伸进放有那十块钱的口袋一摸,钱没了!Rachel这下完全相信了Eric的话,他们不在家时确实有人进来过,把钱偷走了。一家三口 连忙开车到警察局报了案。报完案后,把女儿 Cassie带到我们家,因为害怕自己家里不安全。

深夜对策

在警察局,Rachel对警察说,既然这个贼接连两天入室作案,那么很有可能他明天会再次冒险,她问那位接待她的警官星期天上午能否派人监视他们的房子。 那位警官一摊手说,“每天我们可以调遣的警察只有四个,我们实在没有警力派人监视。” 我知道加拿大这边警察远远没有国内那么多,但是每天只有四个警察执勤?这也有点太离谱了吧?

所以Eri和Rachel到我这里来还有一个目的就是和我们研究案情,商量对策,看能否自己捉住这个盗贼。破案方面我们都是外行,但是这个案件的脉络还是 非常清楚的。首先我们可以肯定,那就是这个盗贼和Eric两口很熟,知道他们的行动规律;其次,由于门锁和窗户没有被撬开的痕迹,所以可以肯定地说这个人 有Eric和Rachel家的钥匙。这样简单地一分析,我们就把嫌疑人集中在有过他家钥匙的人身上。

那都是谁有过Eric和Rachel家的钥匙呢?只有两个人。

一个是曾经住在Eric和Rachel家的杨丽和于刚两口。Rachel和杨丽两口的渊源和恩恩怨怨本身就可以写成一个故事。杨丽是Rachel的小学和 中学同学,Rachel十几年前来加拿大时,杨丽也动了心,所以就托Rachel帮她到加拿大。可是杨丽一没有上过大学,二不是从事加拿大急需的工种,所 以办起来难度很大。多年来杨丽的移民之事一直没有进展。后来,Rachel无意中向杨丽提起,如果有厨师证的话,办加拿大移民就比较容易。杨丽像是在黑暗 中看到了一丝光明,最后毅然。。。不是去学厨师,而是找了一位厨师做老公,结了婚。由于Rachel本身就是开饭店的,他们在向移民局申请时就写明 Rachel会雇他们,所以非常顺利地拿到了枫叶卡,成为加拿大的永久居民。

来到加拿大后,Rachel对杨丽两口也尽力照顾,让他们住在自己家,在自己的饭店打工,杨丽两口每天上下班也都是坐Rachel的车。对于新移民来说, 这已经是非常幸运的了。可是杨丽两口属于不知感恩图报的那种人,在Rachel的饭店工作即不想出力又想多拿钱,和Rachel两口多有冲突。后 来,Eric和Rachel实在忍不下去了,就让他们离开自己的饭店,自谋生路去了。于刚很快在本地的一个牛肉加工厂找到了一份工作,上个月和一个黑人同 事发生了冲突,拔刀伤了人,被逮捕了。录了口供之后于刚被假释,定于下周一出庭等待宣判。这样看来,杨丽和于刚两口的嫌疑是很大的,既有作案的动机,又有 作案的条件。在北美出庭雇请律师费用是很高的,会不是于刚想趁出庭之前捞一把,把钱偷走了呢?

另一个有过Rachel家钥匙的是以前为她家装修过地下室、现在仍然在为他们搞装修的C先生。C先生答应Eric和Rachel,给他们装修完地下室后, 会把一层的墙壁和壁橱什么的粉刷一遍。后来C先生忙不开,无暇顾及Eric和Rachel家一层的装修了,壁橱只刷了两个门,工作就中断了。所以几个星期 前Rachel就把那把钥匙要回来了。会不会是C先生呢?Rachel说不会,因为Rachel除了让C先生为自己家搞装修外,饭店里需要人修修补 补,Rachel也总是找他,而且还经常为他介绍别的零活,他们之间关系一直不错,没有发生过任何冲突。

分析的结果,虽然没有把嫌疑人锁定在一个人身上,毕竟范围小了很多。我们分析,盗贼在今天出现的可能性非常大。所以决定自己蹲坑盯梢。周末是饭店最忙的时 候,Eric是老板,又是大厨。Rachel负责前台,也走不开,所以这个蹲坑的任务就落在了我和另外一个朋友阿文身上了。阿文经常和我一起到湖边钓鱼, 我们俩一直配合不错。这次虽然不是钓鱼,却也大同小异,因为这两个工作都要求有相当大的耐心。有阿文的配合,我对完成这次蹲坑任务还是非常有信心的。

那么什么时候开始呢?我们分析,两个嫌疑人都知道Eric和Rachel的活动规律 -- 他们通常是是早晨10点半离家,晚上11点以后回家。中间不忙的时候,Rachel可能回家呆一会。从盗贼的角度讲,什么时候是最安全的作案时间呢?当然 是从Eric和Rachel离开家到中午这段时间。所以我们决定周日上午11点开始监控Eric和Rachel的家。具体方式是由我把我的商务车的最后排 座位放倒,在车的后部那里架上三脚架和照相机。到时候把车停在Rachel家对面的胡先生家的车库前。车尾朝向Rachel家的正门。由于车窗玻璃是深色 的,我们在里面可以看到外面,外面却看不到,我们非常安全。我们还决定,在发现盗贼出现后,马上通知Rachel打电话报警,抓他个现行!

守株待兔

第二天一早,我给阿文打电话,跟他约好过去接他的时间。十一点,我准时接着阿文,把车停到了胡先生家的车库前面。我们俩蜗居在车尾部,架好了相机,对准了焦距,就等着鱼上钩了。


(架好相机,等鱼上钩)



(朋友阿文在车上)

今年的天气出奇地暖和,往常年十月份都开始下雪了,可是今年进入十月份以后,温度一直在二十度左右。但是星期六晚上开始下雨,到了星期天早晨,雨不但没有 变小,反而越下越大了,这给我们的监视工作带来和很大困难。雨水不断地积聚在车尾部的玻璃窗上,所以我每隔一段时间就得走到车前部,打开雨刷把车窗上的水 除去。

阿文其实对今天行动的成功不报太大希望。他的推理是,盗贼虽然第一次尝到了甜头,但是第二次只偷到了十块钱,而且稍微有点智商的人都知道,一个人丢了这么 大一笔钱不可能一点不防备,上次偷到的这十块钱肯定是诱饵。所以,除非是脑子进水了,否则盗贼绝不会在今天再出现。我觉得他分析的有道理,但是也很难说, 因为上次Rachel做诱饵放的那十块钱不是也被偷走了吗?所以盗贼再次做出这种蠢事来我一点都不会感到奇怪。况且计划已经做好,既来之则安之吧!

大约等了有十几分钟的样子,我们正聊着天,阿文突然喊到,“来了!” 我随着他手指的方向一看,看到一辆红色的皮卡,车身上还印着一个装修公司的名字和电话号码,车缓缓地停到了Rachel家的车库前,车上走下一个矮矮的光 头,C先生!我心里一阵惊喜,就好象去钓鱼,第一钩甩下去就有鱼咬钩了的那种兴奋感觉。真是的来全不非功夫!阿文片刻也没有耽误,用手机给Rachel打 了电话,让她马上拨911报警!



(盗贼的车)

C先生走下了车,昂首阔步地朝大门走去,走到门口,并未敲门,而是直接从口袋里掏出钥匙,从容地把门打开、进去,又把门关上了。大约过了两分钟后,两辆警 车相继到达,停在Rachel家房前。警察敲了敲Rachel家的门,然后走了进去。我和阿文一直呆在车里,没有下去,所以不知里面发生了什么。正在猜 测,看到先前来的那两个警察从屋里走了出来,却没看到他们把C先生带出来。两个警察分别走到自己的车前,打开车门,上车,然后开车离开了!


(警察来了!)

我和阿文一看不好,眼看鱼要脱钩了,马上又给Rachel打了个电话,让她再拨911,让那两个蠢警察回来。这时,我们突然看到C先生从屋里出来,上了自 己的卡车,在车里呆了大约二三十秒的样子,然后又重新回到了Rachel家。这一切把我和阿文搞得有点糊涂了 --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这时,Rachel家对面的邻居胡太太(我的车一直停在她家的车库前)从屋里出来,手里拿着两杯热气腾腾的水,递给我和阿文。我们当时 心里那叫一个感动!就像战争期间人民子弟兵看到老乡递过来的烧饼和鸡蛋的感觉一样!老百姓真是太好了!

过了两三分钟,先前那两个警察又回来了,这次他们进屋把C先生带了出来。这时,Rachel也从饭店赶回来了,C先生看到Rachel,一副非常生气的样 子,我们远远地看到他双手伸开,愤怒地在解释和质问着什么。警察把他带走,先是在车旁搜他的身,然后让他坐到警车里录口供。警察还把他的皮卡仔细地搜了一 遍,但是什么也没搜出来。只是在他身上搜到了大约二十多把钥匙,还有很多现金。


(警察第二次回来)



(C先生和Rachel对峙)


(警察在搜C先生身)

一波三折

这时我和阿文的任务基本完成了,所以我们就从车里出来,和Rachel及警察一起走进了Rachel的家。警察跟我们说,他们搜C先生的身,也仔细地搜了 他的卡车,但是一无所获;既没发现Rachel做诱饵用的那十块钱,也没发现钥匙。这就使这个案子很难办。我问警察他们刚才为什么要离开,警察说,他们进 了屋,看到C先生,就问他在这里干什么,C先生说他是来给Rachel家粉刷壁橱的。警察问他怎么进来的,C先生说他敲了敲门,没人,门也没锁,就直接推 门进来了。C先生说Rachel曾跟他说,如果家里没人,他可以直接进来干活。警察说他们经常接到类似的报警,最后大多数时候都证明是误会,所以这次他们 也没多想,就离开了。

警察说他们非常确信C先生是盗贼,但是没有证据就不能说服法官定他的罪,所以现在关键就是要找到那十块钱和钥匙。我们一起找了很久也找不到钥匙,但是 Rachel却意外地在Eric的另一条牛仔裤里发现了那十块钱。她记得很清楚,钱不是放在这条裤子里,而是放在另外一条裤子的口袋里。很明显,刚才警察 离开后,C先生一看大事不好,把本来已经偷出来的十块钱又放回到了Eric的裤子口袋里,可是这个蠢贼却忘了刚才这钱是从那条裤子里拿出来的,结果放回去 的时候放错了。至于钥匙被他藏到哪里去了,就不得而知了。

警察带上手套,小心翼翼地把十块钱从Eric的裤子口袋里拿出来,放到一个塑料袋里。但是他说,他对找到C先生的指纹不报很大希望,因为从钞票上取指纹本 来就十分困难,而且即使能取到,也要在成千的指纹里找到C先生的,难度还是非常大的。但是他说,到时候可以诈C先生一下,就告诉他他的指纹被找到了,还是 老实认罪比较好。

警察又问了Rachel几个问题后,就把C先生带回到警局进一步盘问去了。晚饭时Rachel打电话来,告诉我们,警察兵不厌诈那招果然管用,C先生在强 大的政策攻势下招了,但他只承认偷了五十块钱,不承认那三千块钱也是他偷的。五十块钱?Eric和Rachel从来就没有只丢过五十块钱!现在C先生已经 被释放,只等着几天后出庭了。Rachel说,她不在乎那三千块钱,她很高兴盗贼被绳之以法,她和家人也可以睡个安稳觉了。她说我和阿文应该被授予“好市 民”称号,呵呵。

回来的路上,我跟阿文说,今天真是太刺激了,比钓鱼刺激多了。阿文说,“但是那个盗贼却比鱼笨多了!”
6

鲜花

臭鸡蛋

发表评论 评论 (16 个评论)

回复 wulixuan 2008-10-6 13:07
好玩也,猫捉老鼠现实版!
回复 Nicolle 2008-10-6 13:07
沙发~
回复 网络天子 2008-10-6 13:13
精彩。那3000块钱要不回来了吗?
有一个疑问:既然 C 先生说是来粉刷的,那他的工具呢?没有工具就是说谎啊。
回复 清柠滋味 2008-10-6 13:15
呵呵!很刺激哦……
回复 dakelv 2008-10-6 13:22
网络天子: 精彩。那3000块钱要不回来了吗? 有一个疑问:既然 C 先生说是来粉刷的,那他的工具呢?没有工具就是说谎啊。
那钱是要不回来了。而且,因为盗贼有孩子,不会在报纸上公开他的姓名,是为了保护他的孩子。
回复 dakelv 2008-10-6 13:23
清柠滋味: 呵呵!很刺激哦……
是啊,呵呵
回复 dakelv 2008-10-6 13:23
Nicolle: 沙发~
呵呵,坐着舒服吧?
回复 dakelv 2008-10-6 13:23
wulixuan: 好玩也,猫捉老鼠现实版!
有点!
回复 网络天子 2008-10-6 13:46
Nicolle: 沙发~
呵呵,失望了吧,没抢到。。。O(∩_∩)O~
回复 jundaomc 2008-10-6 13:47
梁子:人没有事情就好,远在他乡,注意安全。
回复 北小沫 2008-10-6 14:17
好像看电视一样也。可以该改编成剧本了
回复 dakelv 2008-10-6 22:25
jundaomc: 梁子:人没有事情就好,远在他乡,注意安全。
哈哈哈。又得一花名!
回复 dakelv 2008-10-6 22:26
北小沫: 好像看电视一样也。可以该改编成剧本了
写的急了点,有些地方没展开,呵呵
回复 北小沫 2008-10-7 13:01
=.=展开来写的话,可以写成连续剧了
嘿嘿。很有意思啦
回复 0591 2008-10-11 16:22
故事精彩,踩上一脚
回复 flasher 2008-10-18 06:26
dakelv: 那钱是要不回来了。而且,因为盗贼有孩子,不会在报纸上公开他的姓名,是为了保护他的孩子。
即便被判刑,大概也就是个社区劳动几小时而已,而且还可能以保护小孩为由缓刑而最终不执行。
在这种“人权”之上的国家里,罪犯的人权比守法公民和受害者的人权更大更重要,罪犯不断受到司法体系公开明确的鼓励。
所谓正义和公理都跑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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