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放手发动群众
“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放手发动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回想当年毛主席和他的战友们,正是坚持不懈地践行着这一路线。
就说新中国成立以后,变工队、互助组、合作化、人民公社、赤脚医生、农业学大寨、等等新生事物,都不是党中央毛主席所发明所设计的,都来自于一线劳动群众的首创,党中央毛主席的作用在于及时发现这些新生事物,而后认真研究,再加以引导和规范。这个作用就是真真实实的领导作用,履行这个作用的人,才无愧于“领导”这个称呼,离开这个作用搞对群众的打压,那不是领导是官僚!
深入群众,走访群众,和群众三同,这是必要的,是走群众路线的途径,是走群众路线的开端,是条件。但是这些还并不能说明已经走群众路线了,李他 他来到常熟市田娘家庭农场 家庭农场是群众的意愿吗?不去南街,不去周家庄,不去众多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偏偏去私有制企业,这是群众路线吗?这是典型的顶层路线,群众的意愿丝毫得不到体现。
人大代表,工农劳动者代表只占18%,官僚和资本家占了60%多,这种格局如何称得上走群众路线?群众的意志是无法表达。
有人提出“社会主义法制”,行!但是现行的法律是怎么制定的?有谁制定的?还不是由几个专家、精英在舒适的办公室内闭门造车而来的吗?制定法律,岂能视作儿戏!法律应该是由政策逐步提升而来,例如党中央发布的某一项政策通过实施,民众普遍认为很好,而且需要长期适用的,就提交给人大再行研究,最后定格为法律。而政策的制定也一定是依据于民众的普遍意愿而不是某些长官的意志。这种过程,就充分体现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同时体现了党的领导作用。只有走群众路线制定的法律才称得上社会主义的法律,实施这样的法律才称得上社会主义法制。
反对无安全转基因农粮的民众呼声,已经持续多年,而且呼声越来越高,但是作为主管部门的农业部,却至今死不悔改,还在强行推进,这决不是走群众路线,而是走官僚资本路线。应该是,当群众普遍反对的时候,只能尊重群众,暂停推行,等群众认识提高后,认同后再说,即使千好万好的好事,也必须这样!这才算得上民众做主的民主,才是群众路线!
剥夺民众的知情权,想方设法隐瞒真相,欺骗民众,根本不是群众路线,而是十足道地的官僚资本、精英的顶层路线。
既然说要走群众路线,就要真心实意地走,就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放手发动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