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这句美国式民主的形象概括,经过媒体的扩散,已经人人上口,成为社会共识。可是,有无人反思,这句话真的对么? 到底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还是“把笼子关进权力”?这不是绕口令,也不是抬杠,而是切切实实的社会现实。你想,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之后,这钥匙交给谁”呢?没有说。再说,掌握了这钥匙,难道不正是“权力”吗?
制度是人定的。什么人掌权,什么阶级掌握权力,必定要制定符合本集体、本阶级利益的制度!这个浅显的道理,总是被屏蔽,被掩藏,而貌似制度就是个中性物,无阶级,无倾向,无偏差——马克思早就揭穿了法律的阶级性实质!在今天马克思主义被边缘化、被冷藏、甚至被嘲笑的时候,再回想起马克思的观点,是多么犀利呀! 制度固然有制约权力的一面,但是这种制约无疑是在一定范围之内,即在统治阶级的范围之内的,统治阶级也需要制度和秩序,不可乱套。但是这并不等于说“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了,就高枕无忧了。恰恰相反,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之后,并不能解决阶级关系的颠倒,不能解决权力为谁服务的核心问题。
显然,只有解决了权力:为了谁、依靠谁、服务谁,这三大核心问题,讨论“权力制约”才是有意义的。
即使如此,制度仍然是服从于权力的,而不是相反。制度仅仅是工具。工具是没有主体性的!(又是基本法律概念啊。法律党总是忽略基本概念)权力必须交给最广大的人民,才是真正的权力制约!一切制度必须在人民主体的基础之上,才是正确的。否则就是假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