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说,解放前穷人无法过活,出现卖儿卖女的现象。如今太平盛世,却有媒体报道“父母出卖亲生儿现象仍频发”,即不是偶然,不是个别,是“频发”。真让人心酸。
父母出卖亲生儿现象仍频发
《 文摘报 》( 2015年03月05日 03 版)
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通报了近几年拐卖妇女儿童案件情况。
2014年,全国法院审结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978件,与2012年1918件、2013年的1313件相比,下降幅度明显。当前,在司法机关严厉打击
下,采取绑架、抢夺、偷盗、拐骗等手段控制儿童后贩卖的案件明显下降,父母出卖、遗弃婴儿,人贩子收买婴儿贩卖现象仍多发高发。
在通报的8起典型案例中,父亲连续出卖3个亲生儿案最为特殊。2011年9月,被告人邢小强的妻子陈某怀上一对双胞胎。邢小强经他人居间介
绍,约定孩子出生后,以2.5万元的价格卖给龙某夫妇。同年12月,陈某生下一对双胞胎男婴,邢小强将两个孩子交给龙某,得款两万余元。2012年12
月,陈某再次怀孕。邢小强主动寻找买家。经联系,约定若是男婴,便以1万元卖给孔某夫妇。2013年1月,陈某生下一名男婴。邢小强让孔某的父亲
将小孩抱走,得款1万元。
此外,还有利用未婚先孕且不想抚养孩子的妇女,贩卖儿童的。2010年和2013年,王宁宁以收养为名先后通过互联网联系3名妇女到山东待产
,后将3名男婴分别以3万至4万元的价格出卖。
(《法制日报》《羊城晚报》2.28 周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