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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网》网友 | 2010年05月17日 | 16:32:00 | 发表 |
和谐社会还给孩子一个公平求学路 记得那是1996年初,为了生存怀抱一岁多的孩子,与丈夫一起,辞别了亲朋好友和曾经居住工作二十五年之久,即将倒闭的兵工三线企业,踏上了南下的列车,来到了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广州,开始了打工生涯。经过夫妻辛勤携手努力,5年后终于鼓起勇气按揭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虽然面积只有40多平米,但却给孩子创造出一个好的学习环境和温馨的家庭氛围。 2000年孩子到了上学年龄,为了让孩子不输在同龄孩子同一起跑线上,不惜将多年打工积攒积蓄拿出来交公立学校赞助费。六年过去了,一晃孩子又该上中学了,为了孩子的将来,夫妻掂量家里的积蓄低头沉思着,离学校要求的捐资助学费还差很多,怎么办?在痛苦煎熬中夫妻痛下狠心,厚着脸皮找到公司老板,为了唯一的孩子读书平生第一次找人借钱,这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啊!值得欣慰的是孩子非常听话懂事,学习非常努力。随着时间的前进转眼到了2009年,孩子到了读高中阶段,由于中国户籍制度的限制,再次将家庭命运带到了绝境。没有广州户口不允许在广州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即使在广州读高中也不能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原因是没有户籍所在地高中三年学籍,不允许参加高考。现金悲哀的户籍政策和难以理解的教育体制,逼迫我们一定要回户籍所在地求学参加高考吗?可户籍所在地在哪?户籍所在地房子几年前全部拆掉,户籍所在地的家在哪里啊!难道必须要再次举家迁移吗…… 中国宪法赋予《每个公民人人平等》,平等在哪里?《和谐社会》和谐在哪里?这是为什么?流动人口的人权在哪里? 此 敬 ZONG LI 2010年5月17日 http://service.caijing.com.cn/comment/list/article_id/110440834/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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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实习记者 赵一海】5月14日,教育部下发《关于组织申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下称《通知》)。流动人口子女异地接受义务教育,参加升学考试,被纳入教改试点工作的重点内容。
根据《通知》要求,试点工作将分省归纳试点方案,并综合形成国家总体方案。未列入国家总体方案的试点,由各地自行组织实施。国家试点地区和单位,将根据综合改革的需要和各地试点进展情况,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此前,《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公开征求意见稿便已提出,我国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将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
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曾表示,根据2009年抽样调查数据推算,我国总的流动人口规模1.8亿人左右,其中外出农民工是主体。而根据有关学界估计,他们背后是多达1400万的随迁子女。
目前,除部分城市能够给所有流动人口子女提供公办学校的入学机会外,许多城市仍然对流动人口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学习设置较高门槛,流入地政府诸多名目不同的限制条件,迫使许多家长不得不为子女选择民办学校或打工子弟学校就读。
事实上,早在2001年5月,《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已明确,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是流入地政府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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