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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石屹和任志强在怕什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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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5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潘石屹和任志强在怕什么(下)
——非市场化因素扭曲了房价
     时寒冰



   高房价罪魁祸首之七:
    住房的结构性供应问题

    如果真正落实90平方米占70%的政策,市场上中小套型住房的供应量增加,将有更多的人可以实现购房梦想。但是,开发商决不这样做,他们要留着这种需求人群慢慢宰割,培养成熟一个掠夺一个。市场上对小户型的需求量越大,供给越紧张,他们越不建设小户型,这种唯利是图的做法还有哪个行业比房地产业更露骨?开发商为了达到哄抬房价的目的,故意供应大面积住房,以最小限度地满足市场需求,强化市场的刚性需求,达到助推房价的目的。
    根据有关部门此前提供的调研数据显示,目前我国90平方米以下套型住房的供应量不足20%,其中40个重点城市住宅平均套型面积为113平方米,有16个城市超过120平方米,而北京待售住宅的平均套型面积已达143.9平方米,片面供应“大户型”、哄抬房价的行为非常严重。
    结构性矛盾是我国房地产过热的深层原因,这种供需错位直接导致了商品房空置规模快速上升,加剧了总量的矛盾。
    离奇的是,一些开发商和有关部门却大言不惭地把责任归结到人们的攀比心理上,问题是,如果你不供应中小户型,老百姓即使不攀比,去哪里买呢?现在,医疗费用、教育费用都居高不下,有几个老百姓还能在购房问题上攀比呢?能买起小套已经不错了。
    还有开发商和官员厚颜无耻地问,买不起房为何不租房?问题是,那些实行廉租房制度的国家,政府是廉租房的提供者,而在我国,许多城市根本没有实行廉租房制度,老百姓到哪里租房呢?完全依靠市场,必然促使租金的上涨,老百姓依然是受害者。
    根据1998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应尽快建立起以经济适用房为主和租售并举的住房供应体系。然而,迄今为止,大部分地方政府走的却是只售不租的路线,如此单一的售房市场,连发达国家都望而生畏,但是,我们却一直这样走了下来,房价非理性上涨也在所难免。
    经济适用房由于腐败,许多被富人抢去,廉租房如果再建设不起来,一切住房需求都被赶向市场任开发商宰割。因此,要调控房价,必须加大廉租房的供应,我赞成以廉租房取代经济适用房。因为廉租房不容易被富人控制,哪个富人愿意去廉租房居住?


    高房价罪魁祸首之八:
    地方利益和部门利益的掣肘

    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在房地产领域的利益联系,被开发商利用,也成为化解调控政策,助推房价上涨的重要因素。在整个房地产的建设、交易过程中,各地方政府通过税、费、土地出让金等,获取了巨额利润,如此高的收益和与之不对称的成本付出,是地方政府与房地产集团越走越近,违规行为层出不穷的利益根源。由于利益,开发商很容易与官员串通,表面上阳奉阴违,私底下继续推动房价上涨以牟”├
    不仅地方政府被开发商利用,有关部委的软肋实际上也常常被开发商利用。
  二次房地产市场调控,最大的亮点是九部委出台的“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要占开发总面积的70%”的细则,这一规定由于被高度量化,几乎没有任何回旋的余地,显得极为刚性。它也因此成为既得利益集团的心腹大患,因为政策一旦被严格执行,房产的投机投资功能将被淡化,居住功能将逐渐回归,住房有望成为大众消费品,房价必然会下降。
  刚性政策立即显出其威力。西安、大连、深圳等地出台细则,明确 “90平方米70%”按项目计算。开发商们也在忙着修改原有的设计方案。一时间,各地房价显出疲弱的一面。但是,这一刚性规定,因为建设部的一个补丁而柔化。建设部下发的《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规定,70%比例要求适用于各城市年度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总面积。70%一旦置于整个城市大背景下,就从刚性变成了柔性。实际上,早在70%的刚性规定被柔化的同时,90平方米的刚性特性就已经动摇。因为刚性政策的柔化,房市调控的力量被大大化解。
    因此,房市调控必须将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与开发商之间的利益剥离,防止他们之间狼狈为奸。

    后记
    笔者举出的仅仅是导致房价上涨的非市场因素中的几个。
    面对已经抬高至今的房价,开发商们现在自己也高处不胜寒,由于他们被贪婪的欲望冲昏头脑,用卑劣的手段阻止了房价的自然回调,导致房价扭曲前行。我在之前从未看空过房价,我认为官商勾结的力量和垄断的力量,在一个不够透明的市场,是可以达到操纵房价目的的。但是,从今年春节开始,我认为,北京、深圳等一线城市的房价已经到了调整的边缘,开发商们再试图为一己之利益操纵房价,只会等着遭到报应。房价在2008年或有回光返照的表现,2008年以后呢?如果两位地产界大鳄对未来房价真有信心,挣钱像过去一样容易,还用慌着搞什么上市吗?这种做法本身就说明,股市的吸引力正在超过房市,房市的辉煌正成为过去——它至少要经过自然调整了。
    “不买房”呼吁只是一种姿态,以引起中央对这一民生问题的重视,没想到,却让房地产大鳄们惊恐万状。这从一个侧面说明了什么?
    房价连年暴涨,既存在市场性因素,也存在许多人为操纵的非市场化因素,开发商们总是强调、放大市场化因素的作用,而对非市场化因素闭口不谈。他们利用种种在外行看来非常翔实和确切的数据,通过移花接木等手段,欺骗民众,对抗中央调控政策,然后,再把所有矛盾和问题向政府身上推。
    一些不良开发商是麻烦的制造者、和谐社会的掘墓人。房价经过这么多年来的持续暴涨,培养了一个又一个亿万富翁,一些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沿着民众血泪暴富起来的开发商,对民众没有感恩之心,对国家没有感恩之心,千方百计地拉拢、腐蚀政府官员,通过各种手段偷税、逃税,成为目前中国最缺乏良知、最冷血、最堕落和最腐败的一个群体。诸如任志强这样的开发商更是屡屡以激烈的言辞刺激公众敏感的神经,制造的麻烦举不胜举。
    最近几年,房价连年成为民众第一关注的热点问题,从2005年至今都是如此。中国人自古有安居乐业之说,安居才能乐业,住房问题是至关重要的民生问题,它直接牵涉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无论如何,不能为了满足几个开发商日渐膨胀的欲望而让无数的人希望破灭,国家愿意继续付出这样的代价吗?政府必须让开发商捡起自己的良心,承担社会责任感,而不能默认他们一边沿着民众的血泪暴富,一边以冷漠的口吻对民众抱以讥讽和嘲笑,激化社会矛盾,危害社会和谐。
    房价上涨到畸高阶段,很大程度上是靠非市场化因素在拉抬,人民渴望中央以更严厉的手段惩治贪官污吏,惩处行贿、偷税的奸商,确保房价理性回归。本人与开发商没有任何仇怨,所写的这些只是出于责任感而已。


 楼主| 发表于 2013-2-25 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2010年北京房地产土地交易“最大黑幕”
http://bbs.m4.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482938&ac=429330


地产商自述土地交易黑幕
http://bbs.m4.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482937&ac=429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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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28 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司马南提潘任美事件真相及最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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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南提潘任美事件真相及最新进展
2013-02-25 09:28 来源:世界财经报道 
摘要:“一个叫爱爱的拥有四个户口的山西婆姨,牵出一个叫十亿的男人,众以为十亿是大款,却发现钱属于外籍女人。令人瞠目的是,外籍女人的钱袋子,涉嫌与国企大炮孔秘密联通。”司马南在微博中如此调侃。
  【世界财经报道-讯】“潘任美”是司马南司马南司马南//@中国叶小明: @司马南 老师,该看报纸了!//@笑谈国是:谁给大炮送一针狂犬针去/@二郎三只眼:此地无银三百两,春节能看到大炮变泼妇,真好!
  @ictor329:看过任先生修身养性的文字,放在一起很难想象同一个层次的人写出来的。司马南没有骂人,他在讲事情;修养如任先生,可以一笑而过、可以举证反驳,也可以司法诉讼。如地痞般的咒骂,真感觉有点气急败坏、恼羞成怒的样子。
  @九江平民汪运涛:狗逼急了会咬人的!别那么逼任总 //@武功山藤粒子: 任大炮着急了,他不是特鄙视说脏话么?怎么也像右右小水军一样脏话连篇呢?不是常说:“世间有人谤我、辱我、轻我、笑我、欺我、贱我, 且忍他、让他、避他、耐他、由他、敬他、不要理他。再过几年,且看他.
  @静夜光:司马南也没骂人没有无事生非,无非是求证,任与潘之间有没有灰色利益,私下盟约,我不了解,但我也可以肯定的说,一定有!!!除非你不是人,不吃饭,做生意的人太了解人性了。 //@心随身动2012:老任的辟谣开骂檄文.
  @天凉好_個秋:利益输送?//@烟台野猫: 1华远那么大公司在全权拿下地的情况下要和一个民营企业合股开发,而且在预计盈利的情况下不去争取项目的后续发展而是转让股权你当我们是白痴啊,2潘给华远的补偿比起后期收益来说九牛一毛任公知敢说个具体数字么!信他得#请文明用语# .
  @新闻漫话:【新闻漫话】司马南打架,孰是孰非?加了一个潘石毅,三者谁有罪?司马先生或许嘴碎了点,但他不是利益相关方,有黑钱也进不了腰包,任与潘之间的“情与色”,两人心知肚明。到底是谁比猪都不如?滚水泡开后,才会一切明了。
  @跃腾D:何等低劣的素质,不管司说的真与假,你的语言足以暴露你的文化水平和道德修养/@创业家杂志: 【@司马南 】“比猪都不如的司马南造谣前都不懂先查报纸?真要让社会都看看你的丑态百出吗?整个一个#请文明用语#吧!”
  /@奇林部落:一介国有公司居然单独和一个民营企业完成了四次土地和股权交易,而这个公司几年后成为国内房地产界炙手可热的的公司,然后您告诉大众里面没有任何问题,是你傻还是司马傻?想问一下,是当时所有其他房地产公司都倒闭了呢还是真是雷锋在世啊。如果真是一点问题没有 ?
  @心随身动2012:回复@通往奴役之路2012:主要依据是公开的举报信,实名的,这事就算造谣与司马也没啥关系了,这样吓不倒司马的,这次恐怕真是有高层授意的 .
  @火样流年:哦,谁说搞清算了。各方博弈,改革到现在,无官不贪无商不奸官商勾结深入人心,怎么改变?每次都堵窟窿澄清完事?深化改革就是改既得利益者,以社会压力让既得利益者主动取舍共建,考虑自己也考虑别人,不是良性互动吗?张欣承认了美国买房要数据网络公开,那么......
  @傻了吧唧的老鬼:狗急了跳墙,猪急了咬人!不知道任总是哪种急?内急外急还是急火攻心?早上还见微博转发说见不得微博张口骂人,下午就满篇污言秽语,这翻云覆雨手到底是为哪般? //@卢瑟可:言多必失啊任总!
  @崖山望风的松:看来司马南是打倒七寸了,否则任总怎么这么恼火?一个靠爹起家,把个国企做的那个鬼样,却天天谈心灵鸡汤。慢慢看,借用你们常说的话,谣言倒逼真相。//@ F_YiRu:司马南竟敢挑拨任总和潘总这对好基友 .
  @总裁班秘书:任叔叔过年了。心里想开些吧。想想非洲人民还吃不饱,穿不暖,咱们已经很幸福了。//@牧马越野727:看样子阿强是被司马南戳到痛处了。去年韩二傻子被点到痛处时也是口不择言慌不择路,真是概莫能外。
  @心随身动2012: 老任和雷振富一样,以为09年的实名举报压住了就没事了,没想到社会根本不会接受大赦原罪的说法的。//@poiu09878:优秀共产党员怎么把逼挂在嘴上,更暴露出色厉内荏的心虚胆怯 .
  @黑名单上的公鸡:满嘴脏话、无良无德。一个公知地产商的底裤就这样被司马扒了//@玉墟仙子:明显的气急败坏。 //@王小东:都在这骂没什么用,过年后起诉吧,那样比较透明//@Trek8000: 惩恶扬善?网上无数瞎编的谣言段子,任老板传过N多,谣到自己,就按耐不住,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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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28 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消灭dailudang 于 2013-2-28 19:04 编辑



摘要:“一个叫爱爱的拥有四个户口的山西婆姨,牵出一个叫十亿的男人,众以为十亿是大款,却发现钱属于外籍女人。令人瞠目的是,外籍女人的钱袋子,涉嫌与国企大炮孔秘密联通。”司马南在微博中如此调侃。  
  
  【世界财经报道-讯】“潘任美”是司马南给潘石屹和任志强两人起的外号,称两人间是利益输送关系,任正强涉嫌贱卖国有资产。

  司马南:任志强潘石屹涉嫌非法交易

  这是一封写于2009年10月10日的举报信,信直接写给了时任总理,一并发给了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并魏成林局长。

  信中所反映的问题重大,事关法律的严肃性,直接在责任人任与潘。

  举报信恳切地谈到,从法律的角度讲,土地闲置两年及以上,应当依法收归国有,即,也是国家“时效取得”的一种,民源大厦项目闲置10多年,从法律上讲,就应当依法收归国有而属于国有资产。举报人认为,该宗土地本来就是划拨的方式取得的,更易于收回。但掌管土地执法大权的北京市土地管理部门,遇到强势,折剑而归,致使约50多亿的国有资产流失到了外国人手中!

  举报人爆料:任志强神通广大,拿到该闲置10多年的项目用地后,于2007年缴纳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注意:按照法律法规,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必须通过“招拍挂”的形式公开拍卖),马上转给小潘。小潘这一单,得到约50亿土地利润。

  弱弱地问一句:这封举报信如果内容属实,今天依然有效吗?

  ——————————

  举报信全文

  (称谓略)

  北京市光华路南侧即世贸国际公寓小区南侧,为建筑面积4万余平方米的“民源大厦(现光华路SOHO2)”属1993年至今的一“烂尾楼”工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依法收归国有,但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每年只将其他一些未按期开发的土地收归国有,却一直没有将该宗土地依法收归国有。

  我们认为,属于北京市国地资源局的行政不作为,特举报,

  请依法收归国有,理由如下:

  《土地管理法》第37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

  第66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26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北京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第5条规定,“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三)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的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1年以上(含1年)的。”

  第8条规定,“土地闲置满2年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可以无偿收回。”

  第9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土地闲置满2年,土地使用者全额或者部分支付地价款的,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处理闲置土地:(一)开发建设前期工作准备就绪,资金落实,已基本具备开工建设条件的,重新确定开发建设时间,限期动工开发建设,限期不超过1年。半年之内不能动工开发建设的,土地使用者应当对土地实施绿化等环境保护措施;限期期满仍未动工开发建设的,按照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收回闲置土地。”

  据上,原民源大厦项目用地,自1993年起,至2008年,该宗国有土地一直被闲置着,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具有依法管理土地使用权的职能部门,正是由于其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该依法收归国有的土地,没有依法收回,导致约50亿的国有资产流失给外国人,致使第三人野力公司、潘石屹SOHO(中国公司)2007年开始没有任何政府批文,即开始违法施工,违法将原土地上的违法建筑物拆除,并深挖20余米,并逾越建筑红线近10米,将代征的公共绿化、公共道路也作为自己的建筑用地深挖,已经严重危及到我们住宅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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