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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王小东老师的转载,“一对美国夫妻被中国“神七”拆散”这件奇闻讨论的还挺热烈,虽然已经发展到“逆向种族主义”之类的辩论,与故事本身没什么关系了,不过,大家有没有怀疑过新闻的真实性?轮子网站造谣“神七”确有其事,但美国夫妻因此而离婚,我对此事存疑。
几个疑点:
1-这则新闻最早出现在海外 博 讯论坛,送交者“如来佛”, 发表日期为北京时间2008年10月28日,原题为《奇闻录67——一对美国夫妻被中国“神七”拆散》。
http://www.peacehall.com/forum/200810/boxun2008b/13792.shtml
“如来佛”的奇闻录系列名副其实:
文章写道,“海外中文网消息:10月25日,纽约皇后区高等法院判决Inge Hermans先生与张姗英女士离婚。”有哪家海外中文网先于他报道过此事?实在找不到。这则消息似乎都是在社区论坛里流传,没有什么新闻网站报道这件事。
2-用Inge Hermans为关键词在Google上没有搜到相关信息,加Divorce或者New York也没有搜到相关信息,加张姗英可以搜到,但全是这一个同样的故事。Google搜索Inge Hermans,倒是比利时自 由 西 藏主席叫这个名字,可惜是位女士,有西西河网友回帖说,“编这个段子的人有后现代主义精神的”。确实如此,因为Inge就是女性名字,不信的话,你在google图片搜索里输入“inge”试试看。
3-奇闻写到:“特别是“神七”的事,让他感到张姗英不可思议。他实在不能容忍了,于是提出离婚”。“神七”返回地面的时间是2008年9月28日,也就是说,美国丈夫向法院提交离婚申请的时间是在9月28日之后,根据奇闻的描述,纽约皇后区高等法院于10月25日判决两人离婚。从提出离婚申请到法院判决,前后不到一个月,美国办理离婚官司会这么高效吗?
参考这篇文章:《在美国离婚至少要一年》(http://www.lawyer-sh.com/sh148/814.html)
--“美国离婚率高,是世界有名的。不过,办理离婚却是一件很麻烦的事。动辄斥资上万元律师费,还要拉拉扯扯好长时间。据统计,以往美国人办理离婚所需的法律费用平均为1.5万至2万美元,时间一般要历时1年。”
--“在普通离婚程序中,诉讼程序正式开始于提出申请人向对方送达传票的那天起。自该日起,需要经过6个月的等候期之后,法庭才会下达最终离婚,夫妻关系才可以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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