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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6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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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非对广大流通股是严重不公平的
大小非对广大流通股是严重不公平的,我们可以做这样的计算:
一公司流通股2500万,股价10元;非流通股12500万,股价1元,
若市场没有资金变化,则总价就是2500万*10元+12500万*1元=37500万元
也就是说总市值为37500万元
在大小非上市前维持股价10 元需25000万元,
在大小非上市后我们估且认为它原有价1元,则总市值为37500万元
但流通股变了已经是2500+12500=15000万股,市场如果没有增量资金进入,
则股价只能是37500万元/15000万=2.5元
流通股与大小非进行了利益再分配:流通股市值损失2500万*7.5元=18750万元
大小非市值增加12500万*1.5元=18750万元
市值资产转移了18750万元,也就是说:
大小非对广大流通股要送股18750万元/2.5元=7500万才能解决,
送股比例应该是:2500:7500,
也就是10送30
这里决定送多少的关键因素是:
一是在大小非上市前维持的股价,股价高,送股就多;
二是大小非与广大流通股比例,比例越大,送股越多.
这样才能平衡双方的利益,流通股是上亿股和基的利益
10送3对价进行股改是错误的,可以说是不懂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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