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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star2011

[公知观察] 湖南常德十八人在检察院门前服毒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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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6 17:49 | 显示全部楼层
emma10182000 发表于 2011-7-3 00:18
连死都不怕,为什么不造反?
把贪官污吏杀了,大不了偿命罢了!
难道人民只有受欺负的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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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8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农民有什么冤情的?不是在小岗村18个血手影的带领下,走向了小康之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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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8 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赞成自杀,非常推荐与官同归于尽的做法.做的人多了,也许风气会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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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8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真的 那就是一帮刁民 死有余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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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8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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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9 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寒铁 发表于 2011-7-2 22:21
早死早超生 不送了。没死的人就是狗娘养的

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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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9 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希望是真的;我推理下来不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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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31 06: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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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31 06: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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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31 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ystar2011 发表于 2011-7-2 22:14
终于有看出问题的,不过不是8人,是8人在发传单,上面说18人自杀,但是文中却是6农民服下毒药,那其 ...

其它的人在打酱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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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31 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old54_1 发表于 2011-7-31 13:59
不要骂“人”

女局长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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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31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常德人没听说这事,我虽然在外地,但是父母朋友都在老家,尤其我妈平时挺八卦的,都没听她提到过这种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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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31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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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4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安晚报》八月一日最新报道:集体自杀与正义坍塌
□卢荻秋

  据7月13日《南方都市报》报道,1994年,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酉港镇居民陈美元的长子陈东红背着4个弟妹,将共同所有的房产证作借贷抵押,贷款购买点焊机,在交易途中被常德市检察院扣押,致使其无力还贷。1996年10月,汉寿县法院强制执行,将其房屋出售给他人,致使其一家18口从此流离失所,15年申诉无果。绝望之下,他们于今年6月底在市检察院门前集体自杀,喝下农药的6人中除陈美元外均已出院。

  本案中,陈家五兄妹早在1990年即已分家析产,《房屋划分书》也由酉港镇司法所加盖公章,因此五间商住两用三层楼房的房产实际上分属不同权益主体。长子陈东红背着弟妹将房产证作了借贷抵押,并未征得所有利益主体的同意,因此法院强制执行时应充分考虑实际情况,作出相应处分。但是,县法院却将错就错,粗暴剥夺了其他利益主体的合法权利。

  不仅如此,陈家五兄妹后来依据《房屋划分书》补办的5个房产证,也在县法院强制执行后两天,被县房地产市场管理委员会声明作废。而且,陈东红用作抵押贷款的房产证明显被人涂改,户主陈美元被改为陈东红,在房产证究竟被谁涂改无法认定的情况下,县房产局竟然一纸公告又将此房产证予以注销。结果使得陈家房屋权属莫辨,成了无主之物。

  此后14年里,陈家人研学法律,不断申诉上访,却处处碰壁,屡诉屡败。直到去年8月份,陈家3人在常德市政府门前集体喝农药自杀,才引起常德市高层的重视。汉寿县政府与陈家“谈判”后,双方签订了《承诺书》,由县政府给予陈家一次性补偿39.5万元,并承诺可依法申请廉租房,陈家则就此相关事宜自愿放弃一切诉求与诉讼,不再上访。

  应该说,这是陈家人多年上访申诉无果,身心疲惫后的无奈选择,也是对自身合法权益和精神健康的一次无奈放弃。然而,2010年底,当年与陈东红一起购买点焊机的生意伙伴夏应旺去世后,其妻清理遗物,却发现一张盖有常德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公章的“扣押清单”。单据显示,1994年6月,搜查人李金泉(现任常德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刘保安扣押了被搜查人陈东红移动式点焊机5台,合同单价3.3万/台。

  陈家人目睹扣押清单百感交集。市检察院当年为何扣押点焊机?如何知悉当年的销货时间、途经路线?扣押时十多人为何身着便装,手臂有文身,并威胁陈家人不许报警?扣押的价值15万多元的点焊机最终如何处理?夏应旺为何得到扣押清单却藏匿15年缄默不言?对于陈家人的申诉,常德市检察院未能在承诺的一个月之内给出答复,于是,陈家人重燃的希望破灭,集体自杀成为他们无奈的选择。

  至此,谜团基本解开:个别执法者勾结有关闲散人员以执法为名强行侵占公民的合法权益,再利用权力打通公检法等各处关节,以法律的名义剥夺公民维护合法权益的权利,由此造成被侵犯权益者求告无门、沉冤似海,不得不走上集体自杀的悲怆之路。公民的权益、法治的尊严、政府的公信、社会的正义、人性的光辉,所有的一切,在一家18口人长达15年的流离失所面前,都成为被嘲讽的对象。我们应该谴责少数执法者的巧取豪夺和沆瀣一气,同时也该为这样的事情发生在社会正义被轻易击穿的现代中国而感到羞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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