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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杂谈通告:对会员人身谩骂一次将取消杂谈版发言资格(修订v.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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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奖励 18400 金条 回复本帖可获得 20 金条奖励! 每人限 2 次
发表于 2011-12-4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curiouspuppy 于 2012-1-13 13:19 编辑

杂谈通告:对任何会员人身谩骂一次将限期取消杂谈版发言资格(修订v.7)

不论左右,也不论挑衅还是还击,谩骂(带脏字或由版务权衡是否属侮辱表达)异己一次将取消杂谈发言资格7-30天或禁言1-30天),对于屡教不改并另有注册马甲者,版务可选择不再恢复其犯规马甲之权限,对于多个马甲继续捣乱者,将提请管理员清理其马甲

对某言论或ID(比如疑似拿钱发帖的网络掮客)有意见,请勿谩骂,请利用论坛提供的工具举报或投诉,由版务评审处理。

如违背此规则被杂谈禁言ID欲尽快恢复杂谈权限,须满足以下的条件中任意一项

1,为论坛外媒编译版提供翻译服务:须满足指定工作量(按原文计满2000字,按中文译文计满3000字)

2,为论坛其他任何版面发表一篇精华帖(必须被版主评为精华)

3,杂谈版主或论坛区长及以上管理人员作出书面保证

4,在论坛“公告建议求助”版面发检讨帖;

符合以上四条中任一一项者,可向任一杂谈版主或论坛区长及以上管理人员申请评审,恢复正常权限。

本规则从12月5日中午14:00起实施。

申明:杂谈回帖量较多和版主在线时间有限,对于谩骂而版主却没有处理的,请使用帖右下角的举报功能,或投诉区去投诉,然后请耐心等待版主上线处理,请勿自行违规处置。

(本帖根据近期具体执行情况修订细节,在杂谈公示一个月后转至公告建议版,供版务公告和收集跟帖与具结之用)

修订说明:
12月11日修订:鉴于本规则主要针对论坛前期谩骂泛滥问题,且攻击行为较难界定并引起一些网友误判,因此将“攻击”二字从规则中去除,以简明化,便于版务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处置。

12年1月13日修订:为了允许一些观念偏执和性格倔强的会员有逐渐成长改善的过程,并体现论坛以人为本的操作,对于偶尔犯规且没有多个马甲捣乱的会员,不再考虑永久取消杂谈发言权,而是限期惩戒。








点评

很好很强大。  发表于 2011-12-5 20:47
另外,可以参阅curiouspuppy的另外一个帖子,“尊重论坛理性建设的人才有向版务要求公平的资格”(http://bbs.m4.cn/thread-3249164-1-1.html)。  发表于 2011-12-4 23:55
curiouspuppy辛苦了。支持curiouspuppy的建议,望版主们能够按照此规定执行,纠正论坛的谩骂风气。在操作前,对会员要进行友善的提醒,各位版主辛苦。  发表于 2011-12-4 23:54

评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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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4 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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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招严。要是政府部门对国内违法乱纪行为也这样严的话,结果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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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4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20 金条

Heal the world !!!

{:soso_e182:}{:soso_e179:}{:soso_e183:}{:soso_e185:}{:soso_e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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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4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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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攻击谩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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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脏字或由版务权衡是否属侮辱表达)  发表于 2011-12-4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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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4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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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别人五毛呀,带路党呀,精蝇呀等等算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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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有人會承認,或默認嗎?  发表于 2011-12-10 05:17
如果对方自己承认或默认就不算  发表于 2011-12-4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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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4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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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则从12月5日中午14:00起实施。
上面这条给某种人一种机会,想往枪口上撞的要抓紧时间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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侥幸心理要不得,还有警告禁言和小黑屋呢  发表于 2011-12-4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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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4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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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声,就是默许,。。。

{:soso_e110:}{:soso_e127:}{:soso_e126:}{:soso_e140:}{:soso_e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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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4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不算,。。。

悲痛青年 发表于 2011-12-4 22:41
叫别人五毛呀,带路党呀,精蝇呀等等算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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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4 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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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大区区长“生意兴隆,帖源滚滚“!{:soso_e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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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4 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一个
叫别人公知不知道算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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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知不算  发表于 2011-12-4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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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4 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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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缩写算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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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认侮辱性的拼音算,其他特殊情况由版务权衡  发表于 2011-12-4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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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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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及时看到此通告的老会员,我会以提醒和警告为先,下不为例。  发表于 2011-12-4 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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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4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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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出个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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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试行一下原则吧,对于各种可能预料不到的情况,给版务一定权衡空间  发表于 2011-12-4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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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4 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有心人,做个词汇对照表!

内容,应该兼顾左右的各自立场,。。。。{:soso_e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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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4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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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自己的观点讲清楚即可,没必要过激: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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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4 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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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执行细则: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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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4 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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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压力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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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4 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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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没法举报加分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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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4 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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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的想法是好的,但这里面的不公平显而易见。

比如专业的美分儿,马夹无数,他完全可以漫骂攻击之后,引诱普通ACer进行回击。回击后双方都被禁言了。对美分儿等专业人士而言,无非是换个马夹,但对老会员则不同了。谁有那个闲心换马夹?多是一走了之。

所以我建议版主多思量。与专业人士对抗,还是需要点儿智慧的,而你们的规则如果不考虑这一点,那就是一个可能被利用的规则。本来想公平,却导致极度不公平。其实人治就好,用不着说那么多,想封谁就封谁。裁量权与复核权交给不同的执行版主就可以了。

点评

毕竟谩骂也未让它们消失,它们是拿钱的,怎么会被骂跑呢,反而毁了真理的颜面和论坛的前程:)  发表于 2011-12-4 23:13
版务会对评审后确定的职业网特采取断然措施,请勿担心。  发表于 2011-12-4 23:11
对专业美分也没必要谩骂。请随时举报。版务天天在线。请在理的一方也务必保持克制,这是为长远好。  发表于 2011-12-4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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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4 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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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gong 发表于 2011-12-4 22:48
祝大区区长“生意兴隆,帖源滚滚“!

区长要无视立场对左右一视同仁才行,否则,像某些ID成天动不动就扣帽子,难免会引起口舌之争发展为人身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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