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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南京大屠杀:真相背后的真相》的驳斥
《南京大屠杀:真相背后的真相》(下面简称《真》文)该文的作者在开篇时说道:
发生在人类历史中的真相,共分三类。第一类是事件的本来的真相;第二类是持有不同立场和从不同角度思考的观察者的描述中的真相;第三类是根据不同描述而复原出来的真相。
那么,第一类事件的本来的真相是最真实可靠的,而第二类和第三类会产生一定的偏差,但这些偏差不一定会否定事件真相的成立。事实上,历史上许多事件的真相都是靠第二类和第三类来复原的,这些由描述或由描述而复原的事件的真相是否成立就在于它的合理性。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有两个对立的观点A和B,A比B更合理(注意,我这里用的是“更合理”),那么A成立而B不成立,尽管观点A和事件本来的真相可能还存在着很大的偏差。如果一个人真正认为“真相比一切更重要”,那么他就应该支持A的观点,尽可能去完善A的观点,减小A的偏差。如果是抓住A的偏差,用更不合理、偏差更大的所谓“真相背后的真相”去否定A,这样的做法和“真相比一切更重要”是完全背道而驰的!
关于南京大屠杀,它本来的真相为什么会模糊不清呢?责任究竟在中日的哪一方了?这个问题好象至今没有人认真思考过。其实我认为这是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弄清楚这个问题,有助于我们用第二类和第三类方法复原出事件本来的真相,尽可能的减少偏差。2007年12月12日,我在网易中日论坛上连续发表了《关于“南京大屠杀”的遇害人数》、《“南京大屠杀”的遇害人数难以统计的责任完全在日本方面!!!》的文章,阐述了“‘南京大屠杀’的遇害人数难以统计的责任完全在日本方面”的观点。在《“南京大屠杀”的遇害人数难以统计的责任完全在日本方面!!!》一文的开头,我提了这样一个问题:
德国屠杀犹太人的遇害人数的统计也是个粗略的统计数据,为什么从来没有人由此说事,犹太人和德国人从来没有提出过疑议,而中国“南京大屠杀”的遇害人数却要遭到日本右翼,甚至日本当局以及某些中国人不断的质疑,这是什么心态?这又是什么用意?!!这又说明了什么呢?!!
事实上,德国人从来没有因为对犹太人遇害人数的统计不足够精确或事件真相的不够明确去否定“大屠杀”的存在;德国人也从来没有要求过犹太人提供足够精确遇害人数,为“大屠杀”的规模和性质进行辩解;更没有去喋喋不休去指责犹太人是宣扬仇恨。国际社会也从来没有因为犹太人遇害人数不精确,去推断出犹太人遇害人数没有根据,从而否定“大屠杀”的成立。反观日本人,尽管他们一再表示要谦虚地对待历史事实,但他们总是千方百计的寻找事件真相的不够明确之处,去否定历史事实的存在!有些人从“南京大屠杀”遇害人数不精确,推断到遇害人数没有根据,进一步去推断出“南京大屠杀”不成立,这是毫无道理的!从这里已经可以看出这些人心态不正,用意不良,并不是真正的在寻求事件的真相。
对于“南京大屠杀”最大的争议是在遇害人数方面,其实在这方面根本没有什么可以争议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判决书中已经明确写道:“在日军占领后最初六个星期内,南京及其附近被屠杀的平民和俘虏,总数达二十万人以上。这种估计并不夸张,这由掩埋队及其他团体所埋尸体达十五万五千人的事实就可以证明了。” “这个数字还没有将被日军所烧毁了的尸体,以及投入到长江或以其他方法处分的人们计算在内。”那么,根据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判决,中国方面提出的30万遇害人数应该是合理的。从“总数达二十万人以上”和“这个数字还没有将被日军所烧毁了的尸体,以及投入到长江或以其他方法处分的人们计算在内”这两句,我们仅根据《真》文中说的下关有“五万到八万”具中国士兵的遗体(这几乎并没有包括在十五万五千人之内,却凭空蒸发了),及草鞋峡近6万人被屠杀(都被日寇焚毁)等,已经超过了30万(5+6+20=31>30,这里5~8万我只算5万),从这里可以看出,中方军事法庭提出“南京大屠杀”中遇害人数为30万是慎重的。而且,日方在《旧金山和约》中向全世界的承诺:“日本接受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与其他在日本境内或境外同盟国战罪法庭之判决”,所以对这问题本来就不应该存在什么争议。
可尽管日本当局没有否定“南京大屠杀”的存在,但至今不承认南京大屠杀遇害人数在30万人以上,只是含糊其词地说“与事实有较大的差异”。那事实的“差异”到底在哪里?“差异”到底有多大呢?日本方面(说明一下,这里的“日本方面”不仅指日本当局,还指其它提出质疑的)始终没有说出具体数字。没有事实又怎么能说“与事实有较大的差异”呢?可能日本方面手头也掌握着有关资料,那日本方面为什么不拿出来进行“辟谣”呢?!!如果日本方面手头没有任何有关资料和证据,只是凭自己的臆断,吹毛求疵的钻字眼,挑毛病,去质疑“南京大屠杀”,甚至否定“南京大屠杀”的成立,妄图将“南京大屠杀”变成中国的“辛普森案”,那就违反了日本自己向全世界作出的“日本接受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与其他在日本境内或境外同盟国战罪法庭之判决”的承诺。
其实,对于“南京大屠杀”遇害人数是10几万、20万、30万,都不能否认“南京大屠杀”的存在。根据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审判,日本在“南京大屠杀”中不仅犯有屠杀罪,还犯有强奸、纵火和掠夺共四种罪行,而且其手段极其残忍,都能在世界上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而受到惩罚!中国方面根据1945年日本战败后调查的结果提出30万遇害人数,而日本方面在远东军事法庭上也没有证据反驳中国方面数据的成立,只是提出了些置疑,况且日本方面完全应该有更精确的数据可以反驳却没有反驳,那么中国方面提出的数据应该是合理的。注意,我这里用的是“合理”。事实上,二战时期犹太人遇害人数也不能,更不可能用“精确”两字来描述,也完全应该是用“合理”来表述的,而且也已经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从犯罪心理学和犯罪行为学的角度来看,只有日本方面存在减小和掩盖犯罪事件真相的可能,中国无须去扩大日本的罪行。
《真》文作者认为否认有30万中国人在南京被日军屠杀是易如反掌的事,他指责“有几个中国人能用自己的脑子去思考这段历史的前因后果,得出自己的结论?”可他自己是不是能用自己的脑子去思考呢?他自己是不是认真的去思考日本方面论据的不合理之处呢?当他固执的认为自己是“理性”的看待这个世界时候,是不是去想过自己非理性的一面呢?其实他在“不停地翻着中方所能提供的证明中国有30万人死于日军的南京大屠杀中的证据”时,脑海中始终被日本方面的“理由”所蒙蔽,从来不去思考日本方面 “理由”的不合理的一面。
其实,要驳斥日本方面的“理由”也是易如反掌的事!从那些日本右翼的专家、学者否定“南京大屠杀”的文章中可以看出,他们根本就没有任何证据,他们只是在字眼上捉虱子,挑毛病,用他们的臆测去歪曲他人的本意。他们只是利用了人们日常的一般观念,故意回避了事件和当时的特殊性,让他们的谎言披上了“合理”的外衣!对于无以置疑的事实,他们或是装聋作哑,避重就轻;或是断章取义,歪曲事实,把原本合情合理的事情,组装成不可思议的事情。比如,我在《关于陳迎紅转帖〈旅日作家林思云 :一個真实的爱国谎言!〉的真相》所驳斥的两件事:
陳迎紅转帖的内容:
当1946年国民政府开始调查南京大屠杀人数的时候,中国人的爱国情操就充分体现出来了。大家开始竞赛,看谁的爱国热情高。于是,日本兵的杀人人数越说越多。谎撒到最后,竟有一个人声称他一个人看见日本兵杀了57,818人;有两个人声称单单他们两人就埋了28,730具尸体。这种说法谁都明白是胡说。可是就没有人敢站出来说他们是胡说。因为,谁说中国证人撒谎,谁就是替日本人说话的汉奸,而汉奸在当时就是杀头之罪。所以儘管大家都知道这是假的,但也没有一个人敢说。于是「一个人看见日本兵杀了57,818人,两个人埋了28,730具尸体」的荒唐事,居然也堂而皇之地登上了中国的各大报纸。
同时,我在网上也找到了可能是《真》文后面的网友跟帖,也提到了上述内容:
其中最有名的第一个证人鲁苏,他说他在“夜间”看到“五万七千四百一十八人”被害,另一个盛姓商人,说他看到“二万八千七百三十人”被杀,全部共计“三十五万三千零二十六人”被看到杀害
不是中国政府查案人员自己灌,自己写,找不出其它解释了
我们来看一下林长生的《南京大屠杀之铁证》(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年6月出版)中关于这两件事的描述。
1. 关于所谓“两人就埋了28,730具尸体”的描述:
盛世徽捐资埋尸28730具更是铁的证据。他就日军在上新河地区大屠杀一案,在1946年1月9日的《南京市抗战损失调查委员会呈文》中说:
事由:为日寇残害我军民二万八千七百三十人于上新河附近,被俘毙命由。
窃民等籍隶湖南,以木业行商,旅居上新河历有年所,家业财产全在,为财未离。不幸于民国二十六年冬间,日寇沦陷南京时,惟上新河区甚险。东方城墙,西方大江,北方下关,敌在追射南方雨花台大军,退下兵多混乱,四方无处措身,被俘遭敌戳杀。就江东门、汉西门、凤凰街、广播电台、自来水厂、皇木厂、新河口、拖板桥、菩提阁、菜市口、荷花池、螺丝桥、江滩、棉花堤、双闸、东狱庙各地,尸横遍野,人血染地,凄惨万状,而人民被害者多系别地逃难来此,本地居民早已逃避。民等在死尸丛中躲出,耳闻目视日寇杀害我国军民。……民等被拉扛掳物,心惊胆跳,可怜死者抛尸露骨,民等不忍,助款雇工将尸掩埋。每具尸体以法币四角,共费法币一万余元,此系安慰死者聊表衷心……
大家从上面的描述中可以看到,并不是“两人就埋了28,730具尸体”,而是一个叫盛世徽的湖南人“助款雇工将尸掩埋。每具尸体以法币四角,共费法币一万余元”(我算了一下,应该花去法币11492元,而且应该是盛世徽本人并没有参加掩埋,否则不可能自己付自己法币四角/1具的),共掩埋了28730具尸体!在这里,盛世徽并没说过只雇了1人或2人。可在那些人嘴里,却变成了“两人就埋了28,730具尸体”,或“盛姓商人看到‘28,730’人被杀”。一件原本合情合理的事情,变成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了。
2. 关于所谓“一个人看见日本兵杀了57,818人”的描述:
对于草鞋峡的集体屠杀,南京沦陷前在首都警察厅工作的鲁苏,作为目睹者对其经过作了如下陈述:
倭寇入城后,将退却国军及难民男女老幼计57418人,圈禁于幕府山下之四五所村,断绝饮食,冻饿死者甚多。16日夜间,作铅丝两人一扎,排成四路驱到下关草鞋峡,用机枪悉于扫射后,复用刺刀乱戳,最后浇以煤油纵火焚烧,残余尸骸悉投入江中。在此大屠杀中,有教导总队冯班长及保安队警郭某,将绑扎挣脱,佯卧地上,拖尸盖身,因而得免。惟冯班长左膀上被刺刀戳伤,郭某脊背烧焦,逃至上元门大茅洞,具结人(即鲁苏)觅便衣更换,偷偷渡至八卦洲始脱险。
从上述可以看到,鲁苏并不是一眼看出有57418人被杀的,那是不可能的事!鲁苏是通过几天的观察确认的。特别是16日夜间,日寇将人“作铅丝两人一扎,排成四路驱到下关草鞋峡”,那捆人、排队,这不是一会儿工夫能完成的。而且两个人捆在一起,行走肯定不便,从四五所村到草鞋峡的过程必定是很缓慢的!这样将所有的人有序排列(两人一扎,排成四路),加上缓慢行走,是完全可以将人数清点清楚的!况且,还可以由“教导总队冯班长及保安队警郭某”两人提供情况,为什么不能精确的确定人数呢?
[ 本帖最后由 chencongbin1988 于 2008-12-15 11:56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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