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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01VOA】中国官媒批政府处理群体事件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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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 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www.voanews.com/chinese/w2008-12-01-voa42.cfm
2008年12月1日
  


中国官方期刊《了望》最新一期发表了一篇批评地方政府采取专制思维方式处理群体性事件的文章。文章指出,群体性事件是因为群众的切身利益受到侵犯,利益诉求长期被漠视而引起的。

*执政者首先要反躬自省*

由中国官方《新华社》主编的《了望》新闻周刊最新一期发表文章指出,在一些较大的群体性事件发生之初,总能看到地方政府匆忙把事件定性为“一小撮别有用心的人”及“不明真相的群众”所为,或者受到“黑恶势力幕后指使策划”。

文章说,政府似乎把群众被看成是受到蒙蔽、迷惑、挑唆和煽动的“愚民”和逆来顺受的“顺民”,而把政府官员及其决策者看作是明白并掌握真理,难以犯错的智者。文章说,群众不明真相是官员的渎职。群众有权利了解真相,出现群众“不明真相”的情况,正是一些地方执政者的失职。因此,一些地方被“不明真相的群众”冲击、打砸,执政者首先要反躬自省。

*民众权益受侵害无处伸冤投诉*

因代表上海拆迁户打官司而一度被关入监狱的上海律师郑恩宠指出,中国的法律不保护普通的民众,只保护官僚的集团利益。老百姓即使打官司,也打不赢,因此只好走上访的渠道。

他说:“各个政府的信访局和信访办变成镇压办,如果到北京或省政府去上访,他们就出动警察把你拉回来,而且信访办把你的信访材料立个档案,整理成黑材料。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老百姓就申请游行,游行示威法变成游行不批准法。老百姓到最后进行群体性事件时就不通知政府,造成今天很被动的局面。”

原湖北潜江市人大代表姚立法指出,在中国,权力集团占有了各个方面的资源,而且地方权力不代表人民的利益,因此当老百姓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他们无处伸冤和投诉。

他说:“中国的地方组织权力来源不具有合法性,不代表正义,不代表人民,它和权力集团一方,形成了公开的,对立的两个集团,而且老百姓结社的权利是没有保障的,实质上是没有的。当老百姓各方利益受到侵害的时候,若要维护自己的利益,几乎是伸冤无门,投诉无门。”

*地方当局不依法律办事*

广西维权律师杨在新认为,群体性事件发生和当局在处理与老百姓的关系上,特别是当出现利益纠纷时,不依照法律办事有关。他说:“在处理政府与老百姓的利益问题上,必须依照中国的宪法和有关的法律规定。但是,往往,我们看到政府在同民众的利益相冲突和相矛盾的时候,处理手法上出现很多不依照法律办事的情况。导致民众通过法律没有办法解决问题。他们就被迫采用过激手段,包括上访、包围政府等,来达到他们的诉求。”

上海律师郑恩宠指出,发生群体性事件,虽然地方政府有很大的责任,但是主要责任在中央。他认为行政权力过度集中造成了目前的问题。

他说:“比如说甘肃隆南事件只是为了拆迁,虽然地方政府有很大的责任,但是,我认为,这个责任仍然在中央政府。甘肃隆南是个穷地方,土地不值钱,只有靠抄地皮,才把这个地方搞起来。老百姓很苦。另外,还有各地出租车司机的罢运,这个责任也在中央,驾驶员没有自己独立的相对独立的工会,政府垄断了出租车所有的经营权,对驾驶员是不公的,再者收费那么高,他又交税,又交管理费,而且汽油价格也很高,驾驶员因此失去了生存能力。”

《了望》新闻周刊的文章指出,绝大多数群体性事件是由于群众切身利益受到侵犯,利益诉求长期被漠视而引发。文章说,一些地方基层党委政府对社会矛盾普遍表现出“体制性迟钝”--反应迟钝,判断失误,处理失当,导致“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文章提议,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潮流下,为政者应当转变思维,变社会控制为社会博弈,最终走向社会契约。

另外一方面,中国政府前不久颁布信访新规定,誓言要对处理群体性事件不利的政府官员进行处罚。中国各地近来也在接访民众的投诉方面加强了官员的问责制。但是,分析人士指出,中国多年来存在的有法不依的局面,使人们对有关法律法规能否真正得到落实持怀疑态度。

[ 本帖最后由 妩人少将 于 2008-12-2 12:20 编辑 ]
发表于 2008-12-1 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新的整风运动开始了,支持一下,一些风气是要好好整整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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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 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要从恶行上来定义的话

其实现在的地方政府就是一个个大大小小的黑社会组织

他们有的行为比黑社会组织有过之而无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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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 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问题的突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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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 0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政府肃贪肃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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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 00:0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iter 于 2008-12-1 23:43 发表
中国官方期刊《了望》最新一期发表了一篇批评地方政府采取专制思维方式处理群体性事件的文章。文章指出,群体性事件是因为群众的切身利益受到侵犯,利益诉求长期被漠视而引起的。
好象AC的主流思想是支持采取专制思维方 ...

可能我也是与政府背道而驰之一
我支持政府肃贪肃纪
但也不能一味的迁就百姓的要求
因量事而行
动不动就拿游行示威来解决事情
那是绝对不允许的

看看台湾的野草莓行动
不照样失败
难道抗议政府的就一定是合理的是应该被满足的?

[ 本帖最后由 ★木兰花★ 于 2008-12-2 00:0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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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iter 于 2008-12-1 23:43 发表
中国官方期刊《了望》最新一期发表了一篇批评地方政府采取专制思维方式处理群体性事件的文章。文章指出,群体性事件是因为群众的切身利益受到侵犯,利益诉求长期被漠视而引起的。
好象AC的主流思想是支持采取专制思维方 ...


你哪只眼睛看到“AC的主流思想是支持采取专制思维方式处理群体性事件的”?你这样说有什么根据吗?AC不是官方的论坛,自然也不涉及是否与官方的“主流思想”志同道合或者背道而驰。AC是力求发出公正、客观、真实声音的论坛,你这样非黑即白的思维方式显然不是这里的主流思想。群众事件有很多种,起因不同,方式不同,处理方式岂可一概而论?对于侵害老百姓权益的事件,就应该以维护民众的合法权益为标准来处理。对于无理取闹,寻衅滋事的事件,就应该以法律为标准依法采取相应的措施。这怎么能说是专制思维呢?你这种思维逻辑才是专制思维的典型!

[ 本帖最后由 griffon 于 2008-12-2 11:4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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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木兰花★ 于 2008-12-2 00:07 发表

可能我也是与政府背道而驰之一
我支持政府肃贪肃纪
但也不能一味的迁就百姓的要求
因量事而行
动不动就拿游行示威来解决事情
那是绝对不允许的

看看台湾的野草莓行动
不照样失败
难道抗议政府的就一定是合理的是应 ...


中国群体事件那一起是动不动就游行的?基本上都是申诉无门才爆发了那些群体事件,如果官方有管道给予发泄和处理,公平处理,哪里会有这么多的群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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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华社这种官媒出面批评地方政府其实就是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批评,出现这样的现象难道不是一件好事吗?难道不是一种进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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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iter 于 2008-12-2 14:05 发表

你哪只眼睛看到目前大多数的群体性事件是无理取闹?只是你不知道原因!你可以无知,但你不能无脑子!!!


我说过“大多数的群体性事件是无理取闹”这样的话吗?拿出证据来。你失明了还是不认识汉字?随意歪曲、捏造别人说的话就是你说话的依据吗?你可真够CNN的!小心点,这里可是ANTI-C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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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3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来AC看外媒的.等英语好了自己看原文.
不过也顺便看到我们AC很多人长大了,现在文章的评论比以前成熟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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