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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看待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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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 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槿夜 于 2009-3-2 11:46 编辑

  最近在纽约一个中国妇女被酒后驾车的司机撞死,这悲剧引起了关于美国文化的一些使人不安的问题。以下是在罗兰博客里的部分译文:2月7日,刚从纽约大学毕业的上海女孩冯华在车祸中丧生。司机是名叫马丁·阿布鲁的当地警察官员,发生车祸时他喝醉了酒。他已被以撞车杀人和酒后驾车的罪名起诉……但是当人们对冯华感到悲伤的同时,马丁的母亲却出来为她儿子辩护,他说冯华和她男朋友在过马路的时候违背了交通规则。“这是他们的错。”当地警察正想问清那两个受害者是否违反交通规则,阿布鲁的母亲声称,“我儿子马丁是个好孩子。他不应该被这样对待(也就是说,被逮捕并且被以撞车杀人和酒后驾车的罪名起诉)。”她甚至说她儿子酒后驾车并没有错。她说道:“我儿子出去喝了点酒,他有权利出去好好玩的。”
  
我看过许多关于阿布鲁母亲的报道。我很遗憾地说,对于他儿子酒后撞死中国女孩冯华这件事,她并没有任何要道歉的迹象。
  
但我认为这和美国典型的行为模式一致。当美国人碰到一些事,他们总是首先要保护自己。这就是美国人如何进行思维的。
  
美国律师们不断教导人民犯罪后该如何逃避责罚。阿布鲁的母亲提供了一个典型的借口——不管冯华是否死亡,不管她儿子在这事故中该承担多少责任,不管受害者是否值得悲伤和同情,她就是立即责怪受害者。我认为这也将是阿布鲁的最初的反应。在他们的词典里并没有对受害者道歉的词汇。那将留给法律来解决。尽管阿布鲁是酒后驾车,他母亲却认为“她儿子并没有错,他只是出去喝了点酒,并且他有权利出去好好玩的。”尽管她无法否认她儿子喝酒了,但她对此只是轻描淡写。
  
我最初看到相关报道的时候,我很生气——对美国社会怎么能作如此显然错误的笼统概括呢?——还有一些困惑:作者似乎并不理解英语,英语有许许多多对受害者道歉的表达啊!当谈论到中国社会文化的时候,我抵制这样的笼统概括,对于把这“无情的母亲”笼统当作美国文化的象征,我也同样反对。
  
但是当我认真想想,如果是孟子,他会对这样的陈述会如何反应呢?毕竟他告诉我们,面对我们缺点的时候,我们要反省自己。但这会引起另一种问题:对于这种无情的拒绝道歉的美国人的印象,又该怎样正确的展现给中国人呢?我们又有什么来助长这种印象呢?
  
对于美国社会好争论的特点已有许多评论,这特点使他们对错误和犯罪的逃避责任有了法律庇护。我觉得那些得到媒体高度关注的事件,尤其是有关那些娱乐圈和政界名流的事件,更然我们产生这种不负责任的美国人印象(或者是说,美国人对他们自己的麻烦逃避责任并且责备他人)。我们常常看到那些本该负责任的政党,当他们犯错时往往说谎并且否认,以免他们卷入事件。2007年罗格直直盯着摄像机谎称没有使用兴奋剂,他只承认证据充分的部分。布什以他从不承认错误和从不道歉而出名。
  
这样看来,在中国的博客上提出了善良却并不舒适的一代似乎有了理由。因为有太多的例子能表明美国人对子他们自己的错误逃避责任并且拒绝道歉。
  
当然,这并不能说美国社会和文化都是这样的。纽约日报在报道冯华死亡悲剧的时候,指出那母亲“无情”且“不知羞耻”。她令美国人和中国人都感到恶心。另一媒体指出她会误导别人,并报道了来自泽西市警察局的回应:“对这事件的起诉是最严重的,这种行为将不能为泽西市警察局所忍受……”泽西市警察局局长汤姆·康美在报告中如是说。当这事件发生的时候,阿布鲁先生绝不能代表我们警察局,我们最初的想法是和受害者站在一起。
  
这听起来好像正确的。这里问题是冯华死了。她需要被纪念,而她的家人需要安慰。那酒后驾车的罪犯需要面对法律的力量。许许多多美国人应该这样理解这悲伤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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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排版下吧,这个字距行宽实在不行,密密麻麻的看得眼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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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2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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