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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C团队

[公告] 对ID”怒惩奸贼“和“scandy”及两人马甲系列的处理公告;对近期事件的的四点初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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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基本支持,不过处理时还是要慎重。不要给天涯、凯迪的爪牙以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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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 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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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基本支持,不过处理时还是要慎重。不要给天涯、凯迪的爪牙以借口。
未来明珠 发表于 2009-5-3 20:34



怎么说呢~怕噎着还不吃饭了~凯迪他们什么时候不骂AC~
这种人不除对AC的危害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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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殺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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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传说的中的WT真的在AC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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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专业级别的选手登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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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 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AC不再发生此类事件~~如果出现了也以类似形式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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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基本支持,不过处理时还是要慎重。不要给天涯、凯迪的爪牙以借口。
未来明珠 发表于 2009-5-3 20:34

自己地盘自己说的算。他们想骂总会有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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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4 00:1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那种人渣!不必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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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4 01: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人不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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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4 02:53 | 显示全部楼层
15# 其实很简单  

谢谢你的提示。但惩罚人的时候, 用的证据要硬; 采用软证据如翻译, 转载了"反动文章" 或猜测别人动机, 如果是在法庭里, 是不算数的。

我反对人治, 赞成法制。 法制可以是, scanty 违法X ...
中国尊严08 发表于 2009-5-3 09:42


说的很有道理。还有就是不要因人废言。

我看到前两天scandy用马甲发的一个纽约时报采访唯色的帖子给屏蔽了,其实没必要。连带着我在原文库发的也没了。我还等着发中外那出来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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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4 04:50 | 显示全部楼层
15楼的有一定道理。既然可以规定8次警告即禁言,那也可以具体规定“封ID几次,这人便永久不受AC欢迎”的标准。既适合于楼上在前面几楼强调的一些在某方面有见解而在另一方面极端的人,也适合于scandy.

langxp这一系列ID,老实说,真的很佩服,日以继夜的奋战在外媒版,时时还来到杂谈敲敲边鼓煽煽风。呵呵,如果不是他们,外媒版兴许也不会一直那么红火呢。但是外媒也没那么不堪不是,也还有温和的,也有偏左的,总得全面,也得让AC的管理员们有权去管理不是?楼上不可以因人废言嘛,就因为他转了一个你发在原文库的帖子的翻译就要行双重标准啊?呵呵,那那些你所说的有见解有时又很极端的人,不是也属于这一类么?呵呵

别介意我这么说。标准要统一,既想要获得一个利于自己的氛围,又不想放弃对自己有利但对整体不利的整个处理系列中的单一篇文章,是自私的。如果人人自私,AC根本就不可能诞生。

支持AC,支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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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4 05:21 | 显示全部楼层
坦白讲,到目前为止,我还是没有看到对scandy处罚太硬的证据。没准就是一位偏执得比较极端的同学,把AC作为自己的主打目标,来改造左愤。这种可能性不是没有。那么多ID,确实够夸张的。

我说不能因人废言,不是因为我发在原文库的帖子被毙。只是正好看到了这一情况,就拿出来作为一个例子。以前唯色的东西也在这里发过,为什么偏偏这一篇给屏蔽了呢?而且我也看到过有的翻译给屏蔽了,但是原文还在,为什么对于这位发的帖子,就要株连呢?

话又说回来,就算人家拿钱又怎么样?敌人送上门,AC不是正好练练手吗?

我完全同意你的出发点,即要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一旦执行,就要公平。被罚的人也不必唧唧歪歪骂人。我的帖也给封过几次,和斑竹沟通后,愿赌服输,老老实实按照这里的规矩来,太过分的话就不要说,说了就不要怪斑竹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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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4 06:15 | 显示全部楼层
正是因为我是当时的参与者,所以有必要与楼上沟通完全。

当时看到那篇文章并回帖不是因为内容,以前内容比这过之的数不胜数,无人因此而被封,也只是因为他人也不会只翻译阴暗偏执文,有时也需要透口气的,所以内容并非我当时质疑scandy的主要原因。只因为看到dojinpeter3是去年10月被admin封掉的一系列ID之一,所以感到诧异,毕竟当时我回过那个帖子,进而发现这被封的ID居然能复活,而且在与我对话的过程中表现出的想法与语气与scandy和langxp相似的很。

楼上应该也看到了我对他的提醒,
第一,他发的翻译是转载的,务请经过原译者许可,
第二,外媒传真发的是原创翻译,转载翻译应发至外媒转载,
第三,若是注明了原文库有这篇文章待译,便应在发了这篇帖子后去原文库注明这帖子的地址,以免其他编译重复翻译。

楼上你可有觉得我这些理由是不合理的呢?来到AC,便应该尊重这里,遵守这里的规章,一再违反,的确是挑衅,扰乱论坛秩序。版主与管理员们执法,有何不当?

但他的回复是无礼的,十分傲慢的不行任何举动,且振振有词存着侥幸心理开始说:
1. 转个翻译就会有版权纠纷?
2. 外媒传真看的人多,所以他才不肯发在外媒转载。
3. 继而转移话题,指责我只想看被过滤的新闻,他就是要让大家看到更多的真实的东西。
4. 并说,那一系列被封的ID就是AC不肯看真实言论扼杀他的活生生的例子。

这些,你觉得他是一个建设者的心态来AC的呢,还是以一个偏执的强加者来的呢?

我们都看到了外媒版前次因之而起的辩论,如果一直为同样一个人纠缠在同一件事情上,试问,版主们哪里有那么多的精力?既然已经定案,且我好言相劝,他无理应对,这是对人对事的态度么?

正准备看他的回复呢,一刷新,没了,搜了搜,没见着。后来在外媒置顶的备案里发现,是与您的原文库文章一起被放到内部阅读板块了。我理解为,版主首先是需要一定时间去核实事实,将一系列ID对上号,然后大家商量一番再行定夺,是一片好意,不希望再因一件已经定案的事情做过多更广泛的纠缠,没有意义,不妨将精力放在更需要的地方。

至于练手之说,很没有道理,大家已经练了半年了。。。。

另一方面,若您想练手,也可以直接翻译出来,而不是花这么多时间和我作这样无谓的辩论不是?毕竟当时你是在场的,却因为那是您想要评论的题目,而不置一词,默许不就是纵容么?您不参与建设,却又一味指责管理方,与抱怨无异,您说呢?

说到底,回到重点。谁是AC的主人?借用那帖子里的话,只有有主人翁意识且积极建设的人才是这栋房子的主人,也才会在房屋管理规定范围内,有最大限度的自由,若是违犯规定,不但不遵守自己在注册时早已签下的许可,且只顾放火的人,房管员绝对有权将他赶出去。

其实,我很喜欢看您的发言,包括藏版的,和最初您回复关于噶玛巴的,在采访完整版还没出来之前,说他爱看武侠,喜欢令狐冲。您的文字那么鲜活生动,给我印象极深。但是,如果能对他人多些理解,对版主和管理员们多些理解和支持,更理性些,不是对人对己更好些么?

最后想说,在这件事上你我的分歧,其实不多,你在乎的是这篇帖子的存在,以及因为与他接触过少对他的新鲜感以至于不相信管理们的决定,我在乎的是这个ID一直以来做的,和最后定论了以后,不必再纠缠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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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4 06:49 | 显示全部楼层
带着清高看热情,总会得出指责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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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4 07: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74楼:

是没必要为了那个帖子争,我也就是看到正好有人讨论对scandy的处罚,想起那个帖子,顺便提了一下罢了。我被删的帖子里,这个属于我比较不在乎的。

就事论事,你对scandy的指责,恐怕只能算是软证据,而不是硬证据。所以我挺中国尊严08说的:“但惩罚人的时候, 用的证据要硬; 采用软证据如翻译, 转载了"反动文章" 或猜测别人动机, 如果是在法庭里, 是不算数的。”在这个案子里,他的10多个ID多少可以成为硬证据,但是他的“狡辩”,恐怕很难成为封他ID的理由。我不是不相信管理层的决定,只是从管理的角度,更加认同中国尊严08指出来的依法治论坛的思路,希望管理层以后在技术上更加完善。

我们都会下意识地去揣测别人的心态,但是这种事情,不大适合放在台面上说。而且要说给管理层带来的麻烦,对论坛造成的混乱,scandy在我上AC的一个多月来,恐怕前五名也未必排得上吧。

虽然我仍有疑惑,但我是支持AC管理层决定的,我在这里发的第一个帖子就是这个意思。支持的同时,提个醒,说一下自己的担忧,也不算太矛盾吧?死刑还能复核呢。。。

至于练手,也许是错过了以前的精彩对话。但是这一个月,我所看到的针对布道者的辩论,不知道是因为来布道的水平太差,还是愿意和布道者纠缠的水平也有限,反正不是太有意思。scandy也比其它几个吸引更多火力的ID水平高不少。感觉ACER还需要多练练。不然麦大姐来了以后,AC也不会给如此折腾了。如果再来一次314,大家真觉得我们能比去年更有水平吗?

至于翻译,既然已经有唯色的粉丝帮她翻了,我们也没必要重复劳动了吧。幸亏我刚交了一个翻译作业,还可以厚着脸皮找这个借口,躲掉“不参与建设”这顶帽子,呵呵。

如果每次看到让人不爽的言论都要挺身而出,那我在AC就别混了,人都给得罪光了。虽然我已经得罪不少了。 :(

至于普通成员和管理层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另外一个帖子的讨论很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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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4 07:22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到版规,正好看到这个帖子:http://bbs.m4.cn/forum.php?mod=redirect&tid=161998

按照版规,好像我们是不能在投诉贴后面跟贴的。如果我对投诉贴(未必和我直接有关)有话要说,有什么渠道吗?在杂谈专门开一个帖子,似乎又有点狗拿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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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4 08: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帅锅 于 2009-5-4 08:11 编辑

如果我没猜错,两个ID最大的问题是危害网站安全。AC的生存是第一位的,没了这个平台,一切都是空谈,所以支持AC的决定。前者是因为极端民族主义和种族主义,政府不喜欢这种言论,后者则是因为翻译触犯了政府的禁忌话题。说实话,AC的外媒翻译尺度够大了,有些好文章我想转载到天涯,西祠,华声,审核都无法通过,想发到自己的新浪博客,也被直接删除了。
这算是反CNN的尴尬:要反击偏见,首先要把外媒的偏见揭示出来,但外媒的很多报道内容,都是中国互联网上忌讳讨论的敏感问题,比如8平方,政治异见人士。AC如何对待这些外媒报道,会是个棘手的问题,且看六月初的20周年吧,外媒肯定会回顾和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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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4 08:1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了,那个nopading,还给我用拼音发辱骂短消息。

只是水平太差,令人喷饭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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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4 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辛苦版主了。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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