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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匪”可以是“山寨”们的理想,但不能是中国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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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9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东省委的党报《南方日报》把深圳市人大常委王传福旗下的比亚迪公司称为“山寨王”,这事忒吊诡、忒匪夷所思和忒忒忒……了。
  
  最近因为对郭台铭这个“台湾大嘴”的言行颇感兴趣,就追踪到发表在《南方日报》上的另一篇文章《首富郭台铭开炮,“山寨王”比亚迪被击中软肋》,文中第一次把曾勇敢而高调地为“山寨手机电池”和“山寨汽车”正名的比亚迪集团老板王传福称为“山寨王”,其中两段对比亚迪旗下手机电池和汽车的知识产权质疑实质上比郭台铭更有力地击中了“比亚迪的软肋”:
  
  如:
  
  安全问题是影响电动车顺利推出的最大瓶颈,因目前最有希望使用于电动车的锂电池,若在足以推动汽车的强大功率下持久使用,可能会由于过热而发生爆炸。对此,王传福宣称,“把比亚迪的电池扔到火里也不会爆炸”;他表示比亚迪的电池是化学特性稳定的“铁电池”,而比亚迪用了10多年的时间开发出自己的磷酸铁锂电池技术。但事实上,磷酸铁锂的专利拥有者是美国德州大学。德州大学正与全球最大的磷酸铁锂电池供应商A123Systems进行专利诉讼,控告其在未获得电池技术授权的情况下制造与销售侵权商品。而公开数据显示,比亚迪也并未获得德州大学的相关技术授权。
  
  另:
  
  鉴于这款比亚迪F3DM“借鉴”了各方面的先进技术,若最终能实现量产的话,那就应该是一款结合了“丰田花冠的前脸+本田飞度的尾巴+德州大学的动力”的世界级“山寨”产品,也难怪巴菲特公司的副董事长查尔斯-芒格将王传福比喻为结合了“爱迪生(发明之神)+韦尔奇(经营之神)”的“有史以来最重要的生意人之一”。
  
  文中所提的“郭台铭开炮”是指与富士康董事长郭台铭在5月初一次接受记者访问时就介绍富士康向香港法院起诉比亚迪侵犯知识产权的事,痛斥比亚迪“山寨”富士康的行为,并明确对比亚迪董事长王传福的个人身份直接揭密(或有官商勾结的某种指意),而下面这段对话,似乎超出了商业对手之间的缠斗,郭台铭愤怒的背后仍有无尽之意在:
  
  问:富士康与比亚迪的官司缠讼超过3年,你的看法?
  
  答:比亚迪的案子,我们受到很多委屈,为什么我们选择到香港打官司,因为在深圳打不赢,比亚迪总裁王传福是深圳人大常委,有法官任命权,就像到赌城去,他一面跟你赌、一边又自己做庄。
  
  ……
  
  比亚迪原本做电池,几年前,王传福来找我,希望鸿海帮他做电池壳,我还带他参观工厂,结果他看到鸿海赚钱,就挖走我们的人,我们总共被挖走400多个干部,偷走上万份文件。
  
  问:有人戏称比亚迪是山寨版的富士康,你怎么看?
  
  答:山寨顶多只是抄袭,学你的外观;有人查,他会收起来、躲躲藏藏,不敢公然。但比亚迪不只是抄袭、是偷窃。他派商业间谍,偷窃我们的资料,然后湮灭证据。
  
  问:富士康掌握了哪些证据?
  
  答:我们有很多证据,但因为香港的官司还在进行中,很多不便公开。因为这个案子,之前已有4个富士康离职员工被判刑,我们透过阅卷拿到一些资料,这些是可以公开(他亲自展示文件档案)。
  
  富士康的前员工柳相军,公司花了好多钱栽培,结果在2005年还未离职前,就有比亚迪的电子信箱,还把富士康内部的财务资料传送给王传福。
  
  比亚迪一看,就知道我们哪些产品赚钱,就从那里切进去。2006年我们发现不对,因为我们每次报价,他都刚好比我们低一点。
  
  另外,中国法院也找到比亚迪公司内部的电子邮件,比亚迪法务主管承认内部发现有富士康的商业秘密,还有法务人员以电子邮件通知柳相军要删除犯罪证据。
  
  罪证确凿,但最可恶的是,员工背黑锅,王传福却死不认错,全部推说那是员工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
  
  循踪,我在网上一个论坛里看到一个来自广东的网友210.83.x.x发表评论说:
  
  比亚迪根本就不配称为“山寨”,因为山寨产品人家至少承认是利用抄袭、模仿来打市场,人家知道自己的定位的“山寨”,综合比亚迪的种种表现,应该称呼为“土匪”产品。
  
  在我个人观点,仍然要肯定“山寨”在改革开放30年间为中国经济的“腾飞”确实做出过“不可磨灭的贡献”,而从“山寨”到“庙堂”的递进,其实何止是企业发展的过程,历史上有多少朝代更替不也是从“山寨”到“庙堂”过来的,但“山寨”最大限度充其量只是一种手段,绝非可是以一种信仰,约定俗成或可,心照不宣亦行,但王传福这次被郭台铭击中软肋之处在于王传福“山寨”得太过高调太过理直气壮。
  
  比如在2007年秋天《IT经理世界》的一篇封面报道里,王传福就说过:
  
  “一种新产品的开发,实际上60%来自公开文献,30%来自现成样品,另外5%来自原材料等因素,自身的研究实际上只有5%左右。”王传福说,“我们大量使用非专利的技术,非专利技术的组合集成就是我们的创新。知识产权要尊重,但可以回避。”
  
  这体现了模仿的大智慧和小智慧。王传福认为小智慧体现在对专利侵权的规避上。“譬如说汽车的外观专利有5幅照片,前面、后面、侧面、正上方和斜上方,这5个里面都是相似的,你就可能是侵权的,但只要其中有一幅照片风格完全不一样,其余的完全一样也不侵权。”
  
  想不到,他当年为“山寨”制造哲学背书的豪言壮语,转而也可以成为被对手质疑的呈堂证供。
  
  不过,我不想太多评论郭台铭和王传福的论战,而是对广东党报对王传福“山寨王”的定性更感冒。
  
  2009年4月初,南方网上曾用一篇《深圳,中国最大的山寨城市?》来描述这个改革开放的窗口城市,文中虽未对“山寨深圳”做太过直接的定论和赞扬,但确有为深圳经济模式定性的意思在,巧合的是比亚迪和富士康的总部都在深圳。
  
  2009年3月初,深圳人大期间,市政府工作报告里加入“山寨”两字之事曾成为全国热议的焦点之一,但修订后的市政府工作报告还是删除了“山寨”,改用“初级创新产品”代替。显然,这是综合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多方意见,折衷采取了“换成其它表述方式”的意见。
  
  看来,大多数的深圳市人大代表们是不想因为一份政府工作报告让深圳也和什么“山寨”或“山寨王”沾上边儿的,那最大的可能就是明天深圳人又被人称为“土匪”或“喽罗”什么的。
  
  谁也不想当“土匪”,他们的老婆可不是皇后,而是压寨夫人。
  
  王传福既然是深圳人大的常委之一,他对深圳市政府工作报告里关于“山寨”与“初级创新产品”的表述会是什么意见呢?或者,他对含有肯定“山寨”两字的市政府工作报告的初版出台是不是有推波助澜的作用呢?
  
  虽然,“山寨”在深圳改革开放30年的过程中发挥过“不要磨灭”的伟大作用,但看现在金融危机下的深圳以及广东经济所面临的更深度的危机,又何尝没有“山寨”滥行的恶果呢,从这个意义上看,富士康和比亚迪正是深圳经济模式中的两种截然不同的类型。
  
  不过,不管怎么样,其实5月的《南方日报》将一个“山寨王”送给王传福和比亚迪已经可以看成高调举省进行“腾笼换鸟”式产业模式升级的广东省对未来深圳的一种更明确态度,即深圳和广东都不会在主流价值观上接受“山寨市”和“山寨省”的“加持”。
  
  谁都不能容忍某一日被某个网友再送一个“土匪”的小帽戴戴。
  
  再其实,深圳和广东一样是当前中国经济的缩小版,在金融危机语境下的产业升级,产业升级的方向更是与升级本身一样重要的大问题,富士康诉比亚迪的“山寨”或“土匪”的官司波波折折,从深圳折腾到北京,从北京折腾到香港,希望6月的香港之讼能有个更公正明确的结果,还某方以指摘,还某方以公正。
  
  这,于该企业,于该城市,于该省,于该国家,皆兹事体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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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9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更是直接沉到第二页,原创还是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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