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后由 hong_hai_er 于 2009-9-3 22:59 编辑
土地征用在美国都是政府要征那里就征那里,
美国在成立初期,征用土地是没有补偿的.现在的美国,土地完全商品化,宪法明确规定,只有限于公共目的,而且需有合理的补偿,政府及有关机构才能行使征用权。根据美国财产法,“合理补偿”是指赔偿所有者财产的公平市场价格,包括财产的现有价值和财产未来赢利的折扣价格。美国土地征用补偿根据征用前的市场价格为计算标准,它充分考虑到土地所有者的利益,注意: 是土地所有者不是土地使用者!不仅补偿被征土地现有的价值,而且考虑补偿土地可预期、可预见的未来价值;同时,还补偿因征用而导致相邻土地所有者、经营者的损失,充分保障了土地所有者的利益。土地征用在美国被称为“最高土地权的行使”。
赔偿是政府跟房东( 土地所有者 ) 的事, 租客 ( 土地使用者 ) 从来没有条件谈判赔偿,
现在以店换店原店移到朝阳区石佛营101号免5个月租金就是补偿, 老外说花了五十几万美元投资办餐吧, 要人家赔给他是不是?
这个不可能的, 房东才收你一点点租金, 在美国也不可能!
你投资了五十几万美元投资办餐吧你应该买保险, 你遇上这样的风险你去问保险公司赔, 不是问房东赔!
保险公司一定会追究签租约时律师有没有帮你去调查这片土地的所有权, 暗藏什么风险, 律师有没有告诉你这些细节? 是不是律师告诉你你也一意孤行要签进去,
所以, 保险公司赔不赔给你也成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