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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西藏人权网》
原文链接:http://www.tibet328.cn/yw/200909/t413283.htm
正文如下:
半个多世纪以来,千年“堆谐”这种独特的民族民间艺术,历经千年而不衰,从民间歌舞到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从鲜为人知到走向世界,从群众自娱自乐的生活方式到增收致富的“金钥匙”,“堆谐”的变迁记,反映了半个多世纪以来独具魅力的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保护中传承、在传承中发展,已成为西藏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和强大支撑,成为中华文化和世界文化宝库中的一颗璀璨明珠。
实行民主改革之前,占西藏人口95%的广大农奴和奴隶连基本的生存权都无法保障,文化权利更无从谈起,西藏文化的命运日渐衰败。正是中国共产党、中央人民政府带领西藏各族人民实行民主改革、民族区域自治和改革开放,深刻地改变了西藏的命运,使西藏文化的保护与发展翻开了崭新的一页。
半个多世纪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央政府投入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等多种手段,使西藏优秀文化得以传承和发展,一些濒临失传的文化瑰宝得以发掘和抢救。大型说唱英雄史诗《格萨尔王传》的抢救性编纂和录制保存、布达拉宫等重要文物古迹的维修、流散的2万余件文物的征集馆藏等等,都已成为中央人民政府保护和发展西藏文化的重要记载。
上世纪70年代以来,西藏自治区及各地市成立了专门的民族文化遗产抢救、整理和研究机构,对西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进行全面普查,将流传于民间的戏剧、舞蹈、音乐、曲艺、民歌、谚语、故事等文学艺术资料搜集起来,加以整理、研究,先后采录整理藏汉文资料3000多万字,发表有关藏族传统文化的学术论文1000多篇,出版发行文艺研究专著30多部。大批藏文文献典籍得到及时抢救,编辑出版了中国戏曲志等十大文艺集成志书西藏卷,结束了西藏文化艺术缺乏文字记载的历史,使大量重要文化遗产得到及时抢救和有效保护。
传承之火生生不息。为了更好地保护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今年西藏投入6500多万元用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令人鼓舞。目前,在西藏,不论城镇还是农牧区,我们都欣喜地看到,“非物质文化遗产”正成为最热门的词汇之一。这种观念认识上的普及和深入,正是西藏“非遗”保护取得的最根本的、最有深远意义的成果。
一个国家的强盛,离不开文化的繁荣;一个民族的进步,离不开文化的发展。西藏文化不仅需要保护,更需要与时俱进地发展。只有这样,西藏人民不断发展的文化需求才能得到满足,西藏经济社会的发展才能拥有不竭的精神动力。
西藏文化是西藏人民的,也是全中国人民的,更是全人类的。为了西藏人民的美好生活,为了中华文化生生不息,为了世界和谐进步,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一系列措施保护和发展西藏文化,西藏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时代已经到来,我们坚信,雪域文化一定能绽放出更加夺目的时代光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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