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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西藏是我们伟大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份。西藏民族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重要成员之一。西藏民族具有悠久的历史。西藏人民勤劳、朴实、智慧、勇敢,以自己的辛勤劳动开发了西藏高原,创造了世界闻名的藏族古老文化,为祖国文化遗产的宝库增添了光辉。西藏民族在伟大祖国的缔造和发展过程中,尽了自己光荣的责任,作出了宝贵的贡献。
远在公元七世纪,西藏民族的民族英雄和伟大政治家、军事家松赞干布就统一了西藏。并同唐朝建立起密切的关系。特别是松赞干布和文成公主和亲,对于藏汉民族的联系,对于西藏经济文化的发展,都有深远的影响。到了元朝,西藏地方正式归入祖国的版图,结束了西藏内部长期分裂的局面,人民得到了安定的生活。到了明朝,特别是清朝,西藏同祖国的关系进一步加强,西藏的政治、经济、文化也得到了发展。一七九一年,清朝政府派大军进藏,同西藏人民并肩战斗,维护了祖国的统一。接着清朝政府还同西藏地方当局议定了西藏地方政府的组织及政治、财政、金融、军事、外交、宗教等各方面的制度,奏请清朝中央审定批准,正式颁行,并设置驻藏大臣,代表清廷督办西藏事务,加强了对西藏的管理。
到了近代,帝国主义势力侵入了中国,同时也侵入了我西藏地区.西藏人民在全国各族人民的支援下,对帝国主义的侵略进行英勇的反抗,不断粉碎了帝国主义及其亲帝分子进行的种种分裂活动,维护了祖国的统一。
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三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签订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从此西藏民族永远脱离了帝国主义的侵略和羁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平等联合友爱合作的大家庭中,走上了团结、进步、发展的光明大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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