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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咸阳到长安(二):奇诡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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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6 05: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嬴政或许不曾料到,战国变法的核心成果——郡县制与官僚制,竟然会在威权极盛的新帝国遭遇如此强大而长期的阻力。要知道,战国时代除楚国之外的所有大国,都早已经实行了郡县制,原因很简单,不行郡县的国家都灭亡了。一治则强,分治则弱,强者王,弱者亡,是战国大争锤炼出的金科铁则。无论是哪个国家统一中国,但凡有一点点历史使命感,都不会走上封建老路,让华夏民族五百余年的鲜血白流。然而这套在嬴政看来天经地义的制度,在他不惜动用国家暴力誓死维护的决心之下,竟然还是不得安稳。
奇诡儒案
焚书令堪堪过去一年,帝国庙堂又爆发了一桩奇案。此案之奇,古今罕见,现引述司马迁原文如下:
侯生集解说苑曰:“韩客侯生也。”卢生相与谋曰:“始皇为人,天性刚戾自用,起诸侯,并天下,意得欲从,以为自古莫及己。专任狱吏,狱吏得亲幸。博士虽七十人,特备员弗用。丞相诸大臣皆受成事,倚辨於上。上乐以刑杀为威,正义乐,五孝反。天下畏罪持禄,莫敢尽忠。上不闻过而日骄,下慑伏谩欺以取容。秦法,不得兼方集解徐广曰:“一云‘并力’。”□正义言秦施法不得兼方者,令民之有方伎不得兼两齐,试不验,辄赐死。言法酷。不验,辄死。然候星气者至三百人,皆良士,畏忌讳谀,不敢端言其过。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於上,上至以衡石量书,集解石百二十斤。□正义衡,秤衡也。言表笺奏请,秤取一石,日夜有程期,不满不休息。日夜有呈,不中呈正义中,竹仲反。不得休息。贪於权势至如此,未可为求仙药。”於是乃亡去。始皇闻亡,乃大怒曰:“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方士欲练以求奇药。集解徐广曰:“一云‘欲以练求’。”今闻韩众正义音终。去不报,徐市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徒奸利相告日闻。集解徐广曰:“一作‘间’。”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訞言以乱黔首。”於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皆阬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後
已经有无数史学家指出,所谓“坑儒”,其实主要坑的是方士。至于儒家为什么非要自虐地搅进这桩惨案,我可说不清。据我猜想,第一大概是因为骂秦始皇时来得更方便(毕竟儒家也不喜欢方士),第二,只怕就是因为这侯生卢生两位实在太逗,儒家觉得不把这两人揽入门下实在可惜。
让我们看看侯生卢生给嬴政排列的五大罪状:
1)
消灭六国,并吞天下。这桩无论在今天还是在当时看来都是绝对有功无罪的事情,在整个秦末,都一直被说成是嬴政最大的罪过,后文还会细说。
2)
重用行法任事之臣;养了七十来个博士,却只是让他们充当顾问,不让他们掌握实权。不用博士,正是嬴政明锐之处,正如齐国只养不用稷下名士一般,省得书呆子给国家政事添乱,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秦法对于功勋的推崇是无以复加的,有爵与无爵,无论是在衣食起居、房屋建制、论罪处刑上都有分别,官位高低倒是无关紧要。天下初定,庙堂大小官吏个个都是在灭国大战**勋卓著的人物,情势也不可能允许极其爱护功臣的嬴政去任用毫无建树的博士们。二生公然要权,有私无公。
3)
秦法禁止方术,方士的承诺不能兑现,便是死罪。二生无意中透露,秦法有此方术“不验者死”的条款,虽没能证明嬴政有罪,却为嬴政杀方士提供了法律依据。倘若没有此法,那么嬴政坑杀方士的行为肯定就是纯粹的以权谋私公报私仇,对于嬴政的法家形象大大有损。
4)
帝国掌管占卜与天象的官员有三百人,由于害怕皇帝,不敢犯颜直谏。无论是嬴政信奉的商韩二子,还是李斯的老师荀卿,都对天象之说敬而远之。嬴政拿这群人当摆设,不加信任,是对法家现实主义精神的躬行实践。
5)
嬴政处理政务,事必躬亲,夜以继日,每天都有定额,用衡石称量批阅过的公文数量,不完成定额就不歇息。其中流露出的勤政与自律自不必说,单说嬴政身为皇帝,连自己如何批阅公文都要订立法度,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自觉遵守,数十年如一日,委实让人敬重。
倘若没有侯卢二生这番不着边际的怪力乱神言论,嬴政在我心目中也不过是个英明君主而已。然而,这段话以无可辩驳的真凭实据证明,嬴政是继商鞅之后的又一个大法家!他对法度的信奉是真诚的,一贯的,自觉地,无处不在的。无论从信仰上、用人上还是自律上,都堪当法家实政大家的典范。
当然,这些都与二生无关。二人关心的是当下自己夸下海口而无法兑现,依据秦法死路一条,要想保命,需得妥善谋划对策。对策也很简单:跑。
中国古代,可以迁徙,可以搬家,但历代法律都禁止逃亡,官吏逃亡更是重罪。逃亡者的人身、财产、婚姻、子女等等,都是非法,除非复归国家管辖,便不受国家法律保护,被人偷了抢了卖了杀了,国家都可以不管(当然也可以管)。原因在于中国实行的户籍管理制度必须要把个人与家庭、土地对应起来,无故逃亡,在当时的技术条件下基本等于人间蒸发,给国家的登记、税收、执法等等,都会造成根本性的破坏。所以,一般逃亡者要么是实在不堪官府苛捐重赋,要么是重罪在身,死猪不怕开水烫,再顶个逃亡的罪名也无关紧要,水浒传中“逼上梁山”者大都此类。如此处之侯卢二生,逃亡便是个颇为合适的出路。嬴政闻听二人携巨额公款潜逃,把自己这个皇帝当猴耍,大感受骗受辱,怒气冲天,一时对身边的所有文学方士都大起狐疑,令执掌监察官吏的御史彻查这班整日神秘兮兮的文学方士到底在搞什么名堂,用什么妖言惑乱民众。文学方士们为了保命竞相攀扯,供出四百六十余人,结果一个也没跑掉,全部在咸阳被坑杀。
“儒案”之发,四百六十余名文学方士,被以非刑之刑的活埋方式处决。这是中国历史上最骇人听闻的血案之一,是一次名副其实的“咸阳大屠杀”。司马迁对于嬴政皇帝的记载,与对汉武帝一样扑朔迷离,充斥怪力乱神之说,让人很难揣摩其中有几分真假。秦始皇的数次所谓“求仙”行动背后,究竟有什么真实意图,我们已经不得而知。政治上无比老练、历来厚待士人的嬴政皇帝,忽然举起屠刀、大肆迁怒于四百余或有罪或无辜的文学方士,究竟是像太史公所述、纯粹发端于侯卢二生求仙炼丹的微末小事,还是像“焚书”案一般隐含了什么重大的政治背景,也已经不得而知了。此案之后,嬴政竟然大肆宣传,硬要把这桩惨剧闹的天下人尽皆知,可见他不仅是针对二生或是文学方士,而有可能是针对庙堂之外的另一股势力,是对某种暗流的公开示威。被杀者之中,肯定有方士,但也有相当一部分是儒生。《史记》载公子扶苏谏始皇帝道,“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以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此中透露,嬴政之反常表现,可能还是与诸生之“诵法孔子”、克己复礼有关,借以发端的方士求仙诸说,倒可能是幌子了。不管怎样,嬴秦与儒家这个死仇算是结下了,嬴政此生也注定要做个暴君了。
儒案之后年余,十三岁即位、夙兴夜寐三十余年、年仅四十九岁的嬴政皇帝,在沙丘行宫积劳病逝,无力继续维护他无比爱惜的新政了。嬴政尸骨未寒,他最信任的丞相与内侍就彻底背叛了他,将他所有的亲人与朋友——嬴氏皇族与帝国功臣能才杀戮殆尽,嬴政苦心搭建的帝国权力架构自核心开始迅速瓦解。随着天下大乱,稳步推进五百年的改革第一次面临了倒退的危机。而失意五百年、惶惶若丧家之犬的儒生,在孔子之后第一次跳到了历史前台,封建与郡县在烽烟四起的华夏大地上展开了第二轮殊死搏斗。
发表于 2009-11-26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学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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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6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2# pigpig
兄客气了。不用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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