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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2010 年一号文件并没有对转基因玉米、大米开绿灯; 农业部越权?
很多人说国务院已经对转基因农作物的商业化做了定论, 提出国务院一号文件已经批准了。普通公民上网一查, 发现事实并不如此。 出自不同利益角度, 各方对文件的解释不同。 但无论如何, 我们不能从文件字面确定国务院已经批准了转基因农作物的商业化。
文件中唯一涉及转基因的部分如下:[ 继续实施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抓紧开发具有重要应用价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功能基因和生物新品种,在科学评估、依法管理基础上,推进转基因新品种产业化。]
这里提出的是‘推进’产业化。 推进是指出方向, 还是在过程中, 而不是同意或批准产业化。 更为重要的, 就算推进, 也是有条件的。 这些条件就是:有重要应用价值、有自主知识产权、经过科学评估、要有依法管理的基础。
从这儿大家很容易看出农业部2009年批准转基因大米、玉米的不合理性:
应用价值上: 除了对人体和环境造成巨大的潜在威胁, 这些作物通传统品种相比并没有多少优越性, 不能说有重要的应用价值。
知识产权上:媒体和相关研究人员已经披露中国并不掌握这些作物的核心产权, 相反, 这些产权掌握在美国种子公司手里。
科学评估:公众至今没有任何相关消息。 评估过程是‘偷偷摸摸‘地, 由一组严格保密的人员通过的。 没有公众讨论, 没有消费者、无利益关系的学者和人大讨论的评估, 怎么能叫科学? 对国际科学界普遍提出的质疑不予理睬的态度, 怎么能叫科学?
有法可依地基础: 有什么法? 怎么建立的? 如果连相关法律都还没建立,能依什么?
所以, 公众叫停农业部的转基因批文是由充分理由的。 在关系国家稳定、生命安全的重大问题上, 公众要要求加上一点:全民民主辩论。 13 亿人的命运不能让几十个人草草决定。
下面是国务院一号文件节选。 从中还可以看出另一重点::‘扩大测土配方施肥、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规模和范围。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南美经验证明:大面积的转基因种植对土壤破坏性极大, 同可持续性发展有根本冲突。
附: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1月31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月31日电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
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
(2009年12月31日)
9.大力建设高标准农田。按照统筹规划、分工协作、集中投入、连片推进的要求,加快建设高产稳产基本农田。重视耕地质量建设,加大投入力度,安排中长期政策性贷款,支持农田排灌、土地整治、土壤改良、机耕道路和农田林网建设,把800个产粮大县的基本农田加快建成高标准农田,建立稳固的商品粮基地。继续增加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土地整治投入,有计划分片推进中低产田改造。扩大测土配方施肥、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规模和范围。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实施旱作农业示范工程,对应用旱作农业技术给予补助。
10.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能力。切实把农业科技的重点放在良种培育上,加快农业生物育种创新和推广应用体系建设。继续实施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抓紧开发具有重要应用价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功能基因和生物新品种,在科学评估、依法管理基础上,推进转基因新品种产业化。推动国内种业加快企业并购和产业整合,引导种子企业与科研单位联合,抓紧培育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种子企业。培养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发展农业产学研联盟,加强农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实施农村科技创业行动、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推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抓紧建设乡镇或区域性农技推广等公共服务机构,扩大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范围。积极发展多元化、社会化农技推广服务组织。启动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特设岗位计划,鼓励高校涉农专业毕业生到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工作。推进农用工业技术改造。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大力推广机械深松整地,支持秸秆还田、水稻育插秧等农机作业。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文件全文如下:
http://www.gov.cn/jrzg/2010-01/31/content_1524372.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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