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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了解西藏历史的网友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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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18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段时间总是听朋友说“凯迪社区”里的反面贴子很多于是昨天过去看了一下,在我看的贴子中有一个网名叫“信阳大饥荒”和“夹边沟记事的人说了关于很多“西藏的历史”以此说中国在宣传解放前的西藏历史上是说谎者,看的让人堵的慌,也有很多网友也试着去反驳,但是从回贴上看的出来很多(可以说大多数)网友并不了解西藏的历史,有的连西藏从什么时间、什么朝代开始就属于中国的领土都不清楚,反驳起来都很苍白无力,让这个“信阳大饥荒”给说的一愣一愣的。
有网友了解西藏的历史吗?望能发些贴子来给大家补补课,说我们说起西藏历史时不会显的那么苍白无知。

下面的地址是“信阳大饥荒”“夹边沟记事在一个贴子后的回贴(从这个贴子的13楼开始),己驳的很多网友说不出话来,有的网友也开始相信他所说的中国在西藏历史上是说谎者
http://club.cat898.com/newbbs/dispbbs.asp?BoardID=1&ID=2190103
 楼主| 发表于 2008-4-18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坛子里就没有一个了解西藏历史的吗?
发表于 2008-4-18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前位置:首页>历史>历史研究
  
土地与庄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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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旧西藏,土地占有、分配、经营的基本经济组织是庄园,牧区是部落(管理草场、牲畜等生产资料和牧奴)。庄园归属于不同的领主,又分为三种:一种是政府庄园,藏语称“雄溪”;一种是贵族庄园,称“格溪”;一种是寺院庄园,称“曲溪”。前面我们已经提到西藏地方基本的行政单位是“宗”,它是由许多庄园组成的,每一个庄园都由它的占有者派人管理和监督农奴生产,征收租税,分配差徭。农奴和奴隶只知道自己属于哪个领主,属于哪个领主的庄园,向哪个领主缴纳租税,向哪个领主服役支差。

  根据1959年的统计,西藏有耕地336万克,其中政府直接占有全部土地的38%以上;贵族和寺院分别占有24.3%和36.8%。农奴完全没有土地,自耕农仅有极少量的土地。以三大寺为例,1959年,共有庄园321个,土地14.7万克,牧场26个,牲畜11万头,农牧奴4万余人,成为西藏三大领主之一。

  三大领主对庄园土地的经营方式基本上是两种:一种是“自营地”,由领主派人经营,利用农奴(主要是“堆穷”户)支差,只给农奴少量“份地”,是一种纯劳役地租形式,收获全部归领主所有。一种是政府租给“差巴”耕种 、由差巴缴纳实物,支应乌拉差役,按“差岗”分给差巴户耕种。

  “差巴”,或称支差者。差巴租种的差地,在一般情况下,政府不随意收回。只有差巴支不起差,或差巴绝后时,政府才将差地收回,分给别的农奴耕种。差巴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也不能出卖土地,完全被束缚在土地上。差巴向政府支应的差称“外差”;向庄园(因差地有时夹杂在庄园自营地中)支应的劳役,称“内差”,差巴一般是内外差兼支的。差巴在农奴等级中高于堆穷。领主为了不影响差役的支配和收入租税,有的还规定每岗地(差岗地是崐计算土地的支差单位)必须有全劳四至五人在家,不能擅自离开庄园。

  “堆穷”是藏语音译,意为“小户”或“小烟户”。他们或是“差巴”分家、破产分化出来的;或是因为无法生活从别外逃亡出来,投靠新领主的人。堆穷是庄园必不可少的劳力资源,他们大多在领主的庄园里领种少量的份地,成为领主自营地的主要劳动力。地租是无偿地给领主的自营地支应劳役。有的堆穷租种大差巴户的租地,交实物地租,同时向自己所属的领主交人役税(人头税);堆穷虽然可以到其他地方,但须向领主缴人役税,实际上人身不是完全自由的。

  还有的堆穷以手工业为生,以手工艺支差,如木匠、铁匠,织氆氇、为庄 园修制农具、家具等。如果凭技艺外出谋生,同样要向领主交纳人役税。手工业者的社会地位很低,不被人看得起,尤其是铁匠,被视为贱民。

  “朗生”,藏语的意思是家里养的,他们没有任何一点生产资料,没有丝毫人身权利,被领主看成是“会说话的牲畜”。庄园的朗生多半在领主家中做杂务劳动或其他指定的事务,如纺毛线、织氆氇,看水磨等,有的朗生白天还被派到庄园自营地里劳动。朗生中,有的是世世代代为朗生;有的是“堆穷”户破产,或因抵债沦为朗生;有的是堆穷户走投无路卖身为奴的;有的是逃亡 或收养为朗生的。领主视朗生为私有财产,可以随意支配,可以转让、抵押、变卖,甚至可以夺去他们的生命,实际上朗生就是奴隶。一旦成为朗生将终生为奴。

http://www.tibetinfor.com.cn/lishi/lishi2002422152430.htm

不懂啊,提供些资料给你
发表于 2008-4-18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前位置:首页>历史>农奴制下的西藏
农奴的抵债文契


                  

扎西曲达让妹次仁位姆为拉让无偿劳动十年以抵债的文契(摘译);
  那日庄园扎西曲达因欠拉让40余克(约560余公斤)粮,无力偿还,让妹次仁拉姆为拉让服十年劳役以抵债。文契规定:“一旦发现稍有违背,将遵照本地法令自负罪责。”
----------------------欠560公斤粮,就要服10年劳役抵债,我的天~~~~~~~~~~~
发表于 2008-4-18 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晕
根据50年代对西藏那曲罗马让雪部落的调查:

当地有一富裕牧民丹真旺嘉,他家中有马25匹,牛22头,绵羊1420只,山羊46只,五间房屋和9顶帐篷,五支步枪、两支火药枪、粮食一百多包以及茶叶、经书等,价值五万块大洋。中等户索南,7口人,有马两匹,牛28头,绵羊80只,山羊12只,租放牛羊几十头(只)。贫穷户占堆,两口子有牛3头,羊30只(原有40多只,调查当年他们宰杀了12只羊),1958年调查时收支相抵可维持生活,由於占堆家属于新立户,加上牲畜少,所以没有安排支应差役或缴纳赋税。当然还有更穷的,如格桑,没有牲畜,只有一顶小帐篷和简单的家具,靠给别人打短工(如宰杀牛羊、剪毛、揉皮)以及乞讨维持,是最贫穷者。(《藏族社会历史调查》第三辑)

总之,西藏传统社会中的牧民绝大多数都有属于自己的牲畜,即使赤贫户也可以靠给人当雇工度日。可是这些牧民却被统统划成“农奴”!

现在西藏的富裕的牧民都没有这么富,连一半都没有,别说一半了,1/4都危险。
当时的生产力,可能么?
发表于 2008-4-18 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实际上关于1959年以前的西藏社会制度,DL一贯讳言其农奴制,但也不得不承认是封建制,他曾对法国记者Pierre-Antoine Donnet说:“如果您从社会制度及社会上不同的层次来看得话,西藏是属于封建制度,这好像是很不好的。不过,在事实上,大体而言,那个时期西藏群体是很祥和的,很快乐。中国人老是在提农奴与地主,实际上,地主与他们的雇佣的关系,说起来应该算是不错的。时常,这些单纯的人有一种属于地主的感受,使他们对地主忠心不贰……”,后来,他在面对质疑的时候也不得不承认农奴制,但仍然说:“虽然旧西藏社会是落后的,但是绝不像GCD所说的最黑暗、最残酷、最野蛮,绝对不是这样。在旧西藏社会中生长的人,如果你去看他们的脸,绝对是充满快乐的,小秘密的。中国的农奴制度,印度的农奴制度和西藏的农奴制度不一样,这里面的不同,西藏人之所以充满快乐,主要是由于宗教的因素。但是也有一些人,一些有钱有势的人,欺负自己的农奴,这样的现象是有,不是没有,各个地方总能找得到,但是从总的说来,旧西藏的制度是比较好的,其中有一些仁慈,以善待人的观念……”。

但是,粗通历史的人都知道,农奴制与汉地封建制的区别在于:农奴是农奴主的财产,没有人身自由,而封建制下农民和地主没有人身依附关系。DL不敢说农奴制,但也不得不承认旧西藏存在农奴,“属于地主”。戈茨坦曾毫不犹豫地指出:旧西藏的农民是世袭的被束缚于领主的农奴,农奴主有权对农奴行使司法权。“除了大約三百个贵族家庭﹐所有西藏俗人男女都是农奴,他们通过庄园以及对应的遗传关系归属于具体的领主,也就是说儿子生来就属于他父亲的领主﹐而女儿属于她母亲的领主。” 戈伦夫也说:“绝大多数藏人都是农奴……被拴在他们主人的手中。为了能在地里劳动,他们必须纳税和服劳役。他们毫无权力﹐即使要走进寺庙要结婚,也要征得主人的同意。如果分属于不同领主的两个农奴結了婚﹐所生的男孩要归父亲的领主;如果是女孩﹐要归母亲的领主。连坚决支持zd的法国记者Pierre-Antoine Donnet也不得不承认,旧西藏是“做得太过分的封建农奴制”。

在旧西藏沿用了三百多年的《十三法典》规定:“人人有上中下三等﹐每等人又分上中下三级”。DL、活佛和贵族为上等,商人、职员和牧主为中等,农奴和奴隶为下等,铁匠、屠夫和送尸者为下等下级人。“尊者滴血值一钱,卑者滴血值一厘。商人上下有别,民伤官,视伤势轻重,短伤人之手足;主失手伤仆,致伤不再判罪。主殴仆致伤无赔偿之说。”“卑贱与尊贵争执者拘捕”。“不受主人管束者拘捕”。“人有等级之分,因此命价也有高低”,“上等人命价按尸量黄金”,“杀铁匠、屠夫等,赔命价草绳一条”。“打家劫舍、绑架破坏、偷盗杀人、持械行凶、平民造反,当施肉刑:挖眼、刖足﹑割舌﹑砍手﹑ 推崖﹑溺水﹑处死等,量刑判处,以儆效尤,而杜后患”。
发表于 2008-4-18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农奴制毕竟为农奴制,身为农奴就意味着世世代代失去了人身自由﹐即便他们生活富裕﹐即便他们不受虐待,他们仍然失去了最基本﹑最起码的人权。在ZG划分的西藏阶级中,竟有一个“富裕农奴”,他们租有较多的土地,能够转租给“贫苦农奴”,或者雇佣“贫苦农奴”﹐甚至拥有朗生(奴隶),生活颇为富裕。按照ZG的定义,他们的“剥削收入”超过其总收入的30%,相当于內地的“富农”。但他们没有人身自由,所以仍然是农奴。

虽然差巴、堆穷、朗生都属于农奴,但也存在生活得较好、较富裕的个例。有个藏族研究者调查了山南地区乃东颇章庄园后写道:

“朗生(奴隶)在其主人家里所受的奴役和主人对他们的待遇﹑态度等也因人而异。如特林的几家大差巴(富裕农奴)户家中的朗生,农忙时,男的可得各三升粮,女的可得二升粮。又如唐古乃家中的朗生,除放牛﹑放羊﹑做饭的三人外,其余的都干农活,主人一家均不参加农业劳动。又如无尼乃家中的朗生与该家中的人同吃同住,不分你我。又如唐炯布家中的朗生与主人家人的区别仅仅在于衣服,而吃喝都一样。又如查过努家中的五名朗生都住在房屋底层,年齡大一点的朗生一天一升糌粑﹐年幼的糌粑递减,只有在供佛和年节时,才給点青稞酒和酥油茶喝。有的差巴户家中的朗生,吃主人的剩饭,穿主人穿旧了的破衣烂衫。难怪在民主改革划分阶级成份﹑解放朗生的过程中,出現了有两户大差巴户被划为地主,而有些朗生不愿与自己的主人分居的情況。

这里的大差巴自己拥有奴隶(朗生),为何仍然是农奴呢?这就是西藏的特殊情況。他们虽然富裕,却没有自己的土地,他们的土地是向农奴主租的。只因租来的土地多(旧西藏租地是世袭的,不能随便增減,这和汉地封建制不一样),所以富得可以拥有奴隶。按照ZG的政策,他们再富,只能划为“富裕农奴”。但有两户待奴隶太苛刻,所以被划为地主(领主),以示惩罚。……不管拥有奴隶的差巴多么富裕﹐他们的人身仍然依附于租地给他们的领主。上文还写道:

差巴每一家都多少不等地领种得有该庄园的一块差地。按所得差岗地的多少和优劣,为庄园承担繁重的乌拉差役。他们的主人虽然多次更换,但他们无权搬家迁走,没有脱离该庄园的自由。……如果某差巴逃后被找回来,就要受到谿堆(领主任命的庄园经理)的处罚﹑鞭打﹐甚至被关押。

颇章庄园的属民如果嫁給其他庄园的属民时,其差巴户需如旧向该庄园支差,堆穷(贫苦农奴)必须向该庄园交纳人头税,而且他们所生子女,生男归夫方领主,生女归妻方领主。……在差巴户中,若从其他庄园娶来女子,那么男家必须送一个女的或男的到女家顶替女子,嫁出也如此。……也可以采取向对方缴纳人头税而不去人的办法。但是采用后一种办法时,必须是生儿随父方主人,生女随母方主人。

由此可见,拥有奴隶的差巴仍然是农奴,因为他们没有人身自由。至于他们的朗生,无论主人待其好坏﹐都是主人可以随意处置的奴隶。
 楼主| 发表于 2008-4-18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让我了解了不少,这样与支持藏独的混蛋辩驳时更有力
发表于 2008-4-18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要用逻辑思考去想问题。
发表于 2008-4-20 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西藏民改时是按贵族、领主、代理人,叛乱分之来划分的!
发表于 2008-4-21 00: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回帖的网友,没有打在点子上,西藏的农奴制不是有没有,有是肯定的,但农奴主不一定都是坏人,试图一棍子打倒肯定不行,就算农奴有点资产,他在身份上还是低贱的农奴,就好像中世纪各种领主的家仆一样,你有钱,没身份一样白搭,你还是最低等的公民

而且到后面,试图用宗教问题攻击DL,正中下怀,不管怎么说,DL几十年活佛不是白干的,论宗教,不是他的对手。至于黄继光烈士的问题,根本就偏了
发表于 2008-4-21 01:01 | 显示全部楼层
近期所写的那篇爱在心里,不是嘴上一文,为了找到依据,所以读了买了一些有关西藏的书看。

了解西藏历史,个人认为,在这儿不是一句两句就可以概括的,当然我写文时,因为能力有限,水平有限,

所以也只有从年代上大概总结了下。西藏的历史,包括很多。

您有空的话,看一下《西藏通史——松石宝串》。也许会对你了解西藏有一定帮助。

说问题,特别是驳,最好别从一方面来说。全面点,才能看的更清楚点。个人建议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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