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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多,印度之子与印度之孙相关文章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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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22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朝露晨光 于 2010-6-22 09:33 编辑

最新:益多:“印度之子”与“印度之孙”
www.cnr.cn/gundong/201006/t20100621_506612349.html



  关于十四世达赖喇嘛自认“印度之子”问题,笔者迄今与达赖及其手下讨论几个回合了。首先是笔者2月19日发表《达赖挟洋自重必然失败》一文,其中对达赖近年屡屡自称“印度之子”并把祖宗之地——藏南地方“奉献”给印度,予以揭露。到了3月9日,达赖终于不能假装听不见了,他在印度高调会见记者,堂而皇之列出他给印度当儿子的三条理由。笔者再于3月31日发表《达赖执意要当“印度的儿子”》一文,耐心指出达赖的三条理由都不能成立,给人家当儿子不可以那么随便,他还得作出更充分的论证。此后,达赖“流亡政府”发言人出面为其辩解,更有一位海外陈某不胜其勇,出面论述“印度之子”不可理解为“印度的儿子”,儿子是儿子,“之子”是“之子”,达赖当“印度之子”是名至实归,不当这个“之子”则是天理难容的。本着诲人不倦的古训,笔者再于5月5日发表《看达赖为当“印度之子”的新辩解》,此后陈某倒是不吭声了,却有达赖“流亡政府”发言人、办公室秘书及若干海外动乱分子一起出面叫骂。为了不辜负这些朋友的一番苦心,笔者待其才华展示得差不多了,再就此话题写几句。

  为了行文方便,笔者感到应当给这些朋友一个礼貌的统称。按照他们自己的逻辑:因为达赖服膺产生于印度的佛教,所以达赖是“印度之子”;那么他们又服膺达赖的思想,顺理成章就应当是“印度之孙”了。既然达赖的“印度之子”当得,自然小辈的“印度之孙”也当得。想来“印度之孙”们没有理由不欢欣雀跃而受之,同时也应对笔者赠予名号表示感谢才对。

  笔者对“印度之孙”们作文一一认真检读。感到高兴的是,“之孙”们愿意把这个话题继续炒下去,且有的作文洋洋洒洒上万言,看得出是下了苦功夫的。遗憾的是,“之孙”们作文进步太慢,实在缺少值得一驳的新材料新观点。就拿达赖当“印度之子”合理性的论证来说,论来论去,还是没有超出达赖本人列举的那三条理由,其中主要的仍然是,因为达赖的“佛教知识来自印度”、“非暴力理念来自印度文化”。笔者早已指出,包括佛教在内的世界性宗教,其教徒对国家的认同与所信仰宗教源于哪个国家、地区并无必然联系;同样,人类每一种有价值的思想、文化,都不同程度地为不同国家、民族的人群所共享,其信奉者对国家的认同与这些思想、文化产生于哪一个国家、地区也无必然联系。就拿佛教说,中国、日本、韩国、缅甸、泰国等均有众多信徒,其中有谁自认是印度之子?西方各国信基督教者甚众,又有谁自认是基督教发源地古巴勒斯坦之子?达赖多次见过美国总统,如果见面之际盛赞对方功德无愧为“巴勒斯坦之子”,即使不被当面训斥,至少也会被视为神经不正常。所以,聪明的“印度之子”迄今也没敢给美国总统奉此尊号。

  针对笔者所指出的印度迄今无人认领达赖这个儿子的事实,“印度之孙”们大为不满,以为伤了自尊,特意引用了“挪威西藏之声”4月29日印度学者、慈善人士会见“流亡政府”人士的报道、5月1日印度官方人士出席达赖集团“感谢喜马偕尔邦”活动的报道,摘引了印方人士大段讲话,以说明印度是认达赖当儿子的。但是笔者一字不漏地查看了全部引文,尽管其中确实充满赞誉之词,却根本找不出一句印方人士承认达赖是“印度之子”或“喜马偕尔邦之子”的话。凡给人家当儿子,第一是要自愿,第二是要对方认领,一厢情愿是不行的。第一条达赖自然是做到了;第二条,达赖确实还需要继续争取。

  一名“印度之孙”对笔者批评达赖陪印度人士看板球比赛一节大为不屑,讥讽道:“中国对于达赖喇嘛在他生活了五十多年的达兰萨拉观看一场板球比赛所做出的幼稚举动真令我感到可笑”。但是他故意“忽略”了问题的要害:笔者批评的并不是达赖看体育比赛,更何况儿子陪爹看比赛体现了孝道美德;笔者批评的是,在4月14日中国青海玉树地震之后的第四天,达赖于4月18日就喜孜孜地应印度人士之邀观看印度全国板球赛。须知按藏传佛教规矩,4月18日尚在遇难同胞“头七”超度期之内。达赖本人4月17日刚刚在记者会上表示对玉树地震“深感悲伤”。而在此之前,2月14日达赖在今年藏历新年讲话中还要求国内外所有藏人:“境内许多地区的藏族群众都认为目前是怀念苦难的时刻,因此不宜像往常一样举行新年的庆贺活动”。很清楚,在达赖眼里,藏人的一切感受都不如讨印度爹的欢心重要。“流亡政府”办公室秘书不是骄傲地宣布“达赖喇嘛不需要亲吻地面赢得印度人民的心”吗?而大到出卖藏南祖宗之地,小到棒球事件,都无异于“印度之子”往不懂事的“印度之孙”尊臀上一次又一次猛踢。

  在“流亡政府”任办公室秘书的那一位“印度之孙”大约也感觉到他们的辩解和攻击实在是软弱无力,可能是受高人指点,终于拿出看家本事,很用力地诅咒道,“攻击上师的罪孽比杀死上千人还要大,你骂上师,你从此不走运,事事不如愿。更严重的是妻离子散,断子绝孙”。其实任何人都可以查查笔者这几篇文章,其中绝无对达赖的辱骂之词,只是引用达赖自己的原话,略加几句论理而已。倒是“印度之孙”此番咒语很明显与佛教精神根本无关,却更像出自神汉神婆、巫蛊邪教之口。笔者不由想起1949年当时的噶厦在拉萨鲁布广场主持的一次大规模的诅咒共产党的“错卓卡崩”活动:一帮神汉神婆支起直径3米多、深2米多的大铜锅,在油、水煮沸之后,舞之蹈之,一边念起咒语,一边把象征男女汉人的草扎人形投入油锅,于是众人一齐拍掌,欢呼胜利。众所周知,这番诅咒并没能阻止西藏的和平解放。如今,“印度之孙”们只剩下念咒一招,连大油锅也没有了,法术效力自然又要差很多。倒是“印度之孙”们自己要想想,你们几十年背井离乡,亲人离散,寄人篱下,仰人鼻息,乃至闹到千般乞求给别国当儿孙而不得的地步,这难道不是背叛祖国、背叛民族的“报应”吗?

  有关“印度之子”的讨论,达赖现在是进退两难。不讨论下去吧,等于承认笔者对他的揭露都在理,丢不起这个人;继续讨论吧,势必使这个话题继续发酵,结果是更加难堪。老实说,“印度之子”话题对于达赖集团来说本来就是个倒霉的话题。笔者本着佛陀所倡导的慈悲之心,给达赖指条出路:正大光明地承认讲错了话,今后再也不干这种丢人现眼的事。如果还想继续辩下去,笔者倒是非常乐意奉陪,只怕达赖自己越辩越不成模样。

  写到这里,笔者又看到一个材料,据达赖集团的媒体6月7日报道,达赖在克什米尔地区活动时又吹牛:“我和印度关系密切,我认为我是印度的和平使者。”给印度当儿子还没得到承认,又未经许可自封为人家的“使者”。看来真是改也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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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2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篇:益多:达赖执意要当“印度的儿子”
http://www.tibet.cn/gc/jd/201006/t20100614_593154.html

发布时间:2010-06-14 13:11:00    作者: 益多    来源: 中国西藏信息中心
  近年来,笔者多次批评十四世达赖喇嘛“中间道路”的分裂主义本质、他作为旧西藏封建农奴主总代表的本来面目、他和海外动乱分子及“东突”分子的勾结,以及他散布的种种谎言,达赖从来不吭一声,可见其耐受力颇强。但是今年2月19日,笔者在《达赖挟洋自重必然失败》一文中,揭露达赖数典忘祖、多次自称“印度之子”,达赖终于按捺不住了。据外电报道,3月9日他在印度达兰萨拉接受记者采访,高调为自己辩解,声称“有三个理由使我自认为是‘印度之子’”。笔者对达赖终于有勇气承认自己说过的话并作出辩解表示赞赏。

  查十四世达赖喇嘛丹增加措俗名拉木登珠,1935年生于中国青海湟中县祁家川(今平安县石灰窑乡红崖村),父名祁却才让,母名德吉才仁,为当地普通农户。1939年10月7日,拉木登珠由中国国民政府派兵护送到拉萨,作为第十三世达赖喇嘛转世灵童的候选人。1940年2月5日,国民政府发布命令,“特准继任为第十四辈达赖喇嘛”。1959年3月10日,以达赖为首的西藏反动上层发动武装叛乱,失败后逃去印度。由此可见,达赖的身世明白,履历完整,怎么忽然就变成“印度的儿子”呢?我们来看看达赖此番是怎么解释的。

  达赖的第一个理由是:“我是个佛教徒,我所有的佛教知识和人类价值观都来自印度,我一直把印度视为我的师长,我们藏传佛教弟子都是印度的学生”。佛教确实发源于印度,此后向世界特别是东亚、南亚地区传播,在不少国家广有信徒。但是包括藏传佛教徒在内的各国佛教徒并没有人因为佛教源于印度而把自己视为印度的儿子。事实上,宗教跨国传播是普遍现象,宗教徒对国家的认同与所信仰宗教源于哪一个国度并无必然联系。比如,基督教、伊斯兰教均起源于中东,现在全世界拥有信徒约30多亿,这些信徒分属不同的国度,以维护自己祖国的尊严和利益为责任,没见人因为信仰了基督教或者伊斯兰教就自称是中东某国儿子的。众所周知,达赖的西方支持者中有许多人是虔诚的基督徒,按照达赖的逻辑,岂不是想给人家都奉上一个中东国家当老子?

  达赖的第二个理由是:“我这身肉躯是靠印度的食物存活了51年。印度的食物和学说抚养了我,为此我有理由说我是印度之子”。这不由得使人想起那句俗话:有奶便是娘。确如达赖所言,他叛离祖国51年来,主要是靠印度的食物养活的,达赖年年都要表达对印度的感激之情,也不失为情理之中。但因此就一变而成为“印度的儿子”,理由显然不够充分。当今世界,人们出于各种原因而在他国生活的现象极为普遍,但因为吃了他国食物就宣布自己为他国的儿子,目前还缺少其他例证。问题还在于,达赖这51年来除了吃印度的食物,还吃了不少其他国家食物,更拿了其他不少国家的钱。早在上个世纪60年代,达赖便拿着某国情报局18万美元的年薪,比该国总统的薪金还高。按达赖的逻辑,谁供养他的“肉躯”他就是“谁之子”,那么,他是否还准备宣布自己同时也是其他若干国家儿子?否则岂不有“厚此薄彼”之嫌。

  达赖的第三个理由是:“我的宗教和谐与非暴力思想来源于印度。非暴力和宗教和谐都是印度传统,无论我去哪里,我都带着这个传统,这是我自称是印度之子的第三个原因。”达赖又在撒谎,从1959年武装叛乱开始,他几十年分裂主义活动始终同暴力恐怖联系在一起,与非暴力思想完全背道而驰。众所周知,和谐、非暴力是人类自古以来的普遍愿望和追求,印度传统里面有,其他国家、民族的传统里面也有,并不是某一个国的专利。达赖可以称赞印度,但是没有权力随意矮化其他国家和民族的文化。自古以来,人类每一种有价值的思想、文化,都不同程度地为不同国家、民族的人群所共享,但是还没有人因此就认为这些思想、文化的发源国同其外国享有者之间构成老子和儿子的关系。达赖的“理由”实在是对人类思想文化传播现象的罕见歪曲和丑化。

  正因为达赖的“印度之子”论太荒谬、太离谱、太丢人,所以迄今连达赖集团内部也鲜有响应者,敢于出头为达赖辩护者寥寥无几,其众多西方追随者此番统统缄口不言,就连受到达赖追捧的印度也没有人为多了一个儿子而欢欣鼓舞,只是漠然视之。

  达赖既然要当“印度的儿子”,当然就要有实际行动。早在1986年4月,他给时任印度总理拉吉夫·甘地的备忘录中,就公然把祖宗之地藏南地区称作“阿鲁纳恰尔邦”。1999年接受台湾《中国时报》记者专访时说:“我到拉达克和门达旺时,当然没有任何职责,因为那里是印度的土地”。近年来,达赖更是把藏南地区“属于印度”时时挂在嘴上。达赖为首的那个非法的、以分裂中国为目的的政治流亡集团,本身没有任何实力,只好把“西藏独立”的梦想寄托在外国的支持上。在制造“3·14”事件、破坏北京奥运会、通过接谈取得“突破”等图谋统统失败后,终于只剩下给人家当儿子一途。但是,达赖似乎没有想到,人走到这一步,在外国人面前还能有多少利用价值呢?

  达赖唯一正确的选择是放弃一切分裂主义言行,回到爱国的道路上来。如果仍然铁了心当“印度的儿子”,这毕竟是他自己的事情,旁人无权反对。只是奉劝达赖,从此就不要再打着“全体藏民利益代表者”的幌子四处招摇了。西藏的事务完全属于中国内政,作为“印度的儿子”,没有资格对此说三道四。达赖倒是可以尝试过问一下印度内部事务,但那还要看印度是否认他这个儿子。

  笔者希望达赖及其追随者针对本文再作新的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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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22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益多:达赖自称“印度之子”无权代言西藏利益
发布时间:2010-06-14 13:05:00    作者: 益多    来源: 中国西藏信息中心
  笔者3月31日发表《达赖执意要当“印度的儿子”》一文,对达赖为当“印度的儿子”所开列的三条理由进行了分析和揭露,并希望达赖拿出当“印度的儿子”的更充分理由。此后达赖本人一声不吭。据笔者查阅,这段时间只有他的“流亡政府”发言人为他辩护了两句,此外还有一位海外陈某似乎看到了露一手的机会,写了一篇文章辩称“达赖喇嘛称自己是印度之子,既有宗教情怀也有着感恩心情”,也就是说达赖当“印度之子”是合情、合理、合格的,不当则是天理难容的。此文自发表以来一直被达赖集团当作宝贝,天天用加粗的字体挂在自己的网站首页上。笔者感到遗憾的是敢于站出来为达赖辩护的人如此之少,但毕竟有人出这个头,那么笔者也就有理由就这个题目继续写点什么,以免大家淡忘了那位甘愿认外国当爹的“宝贝”。

  陈某认为“印度之子”说可以成立,理由是“‘之子’和‘儿子’是两个不同意义的汉词。‘之子’一般是用在精神领域的感情用词,而‘儿子’则是一种血缘关系。”进而指责笔者“把‘之子’篡改为‘儿子’,并不仅仅是一种恶劣的文风,更是一种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但是陈某故意无视一个基本事实,或者他干脆没有能力搞清楚,达赖这番话是在印度对着印度社会和媒体讲的,根本不会区分中文中这两个词有什么“不同”。查印度媒体报道的达赖讲话的英文原话:“I am a son of  India”, “I am the  true son of India”,直译过来就是“我是印度的儿子”,“我是真正的印度的儿子”。再查现代汉语字典,“之”的一个用法是作结构助词,相当于“的”,“印度之子”和“印度的儿子”无非前一个文绉绉一点,后一个口语化一点,没有任何本质分别。查中国人奉为史学及语言学经典的《史记》,开篇第一句话就是“黄帝者,少典之子”,其后诸如“帝颛顼高阳者,黄帝之孙而昌意之子也”、“夏后帝启,禹之子”、“少典之子,曰女华”、“大臣乃立太子昭子之子”,此类词语不绝于全书,都是一个用法:某某之子,就是某某的儿子。看来陈某跑到国外,不仅英文水平没有长进,中文水平也没剩多少了,可谓数典忘祖。还是先找本《史记》启蒙,再来发议论不迟。

  陈某还振振有词地说,“如果仅仅因达赖喇嘛称自己是‘印度之子’,就没有资格对‘西藏问题’担负责任”,“那么作为马克思列宁主义者的中国共产党人,又有何面目在中华民族这块土地上吆三喝四呢”?其实笔者在《达赖执意要当“印度的儿子”》一文中已经回答了这个问题,“自古以来,人类每一种有价值的思想、文化,都不同程度地为不同国家、民族的人群所共享,但是还没有人因此就认为这些思想、文化的发源国同其他外国享有者之间构成老子和儿子的关系。”中国共产党自建党以来一直是以马列主义这一科学理论为指导思想,但每一个党员都为自己的祖国——中国而自豪,没有人因为信仰马列主义而认为自己是其他什么国家的“儿子”。达赖如果仅仅是信奉佛教、信奉甘地主义,自也无妨,但是他既然自认是“印度的儿子”,当然没有权力对中国西藏的事务说三道四。难道中国西藏人民的利益要由一个“印度的儿子”来代言?陈某既然如此服膺达赖的思想,那么按照他本人及达赖的逻辑,他也就成了“达赖之子”;既然达赖已经是“印度之子”,那么陈某就顺理成章成了“印度之孙”了。

  达赖“流亡政府”发言人的水平显然比“印度之孙”还要低,居然称,“说我是‘印度之子’有那么严重吗?既然你们认为说‘印度之子’那么严重,那解决‘西藏问题’让达赖喇嘛回去,在中国成为‘中国之子’啊!”且不说中国是不是稀罕有这么一个儿子,在这位发言人看来,给谁当儿子是件很随意的事,不是什么“严重”问题,今天给这家当,明天给那家当,后天自然不妨再给下一家当,就看人家给什么条件。这哪里还有一点民族自尊心,哪里还有一点做人的尊严!事实上,达赖不仅煞费苦心地为当“印度的儿子”亲自炮制了三条“理论”,更不断地以行动向世人证明,他是要把“印度的儿子”当彻底了。当青海玉树人民正承受着巨大的悲痛、努力抗震救灾的时候,据“挪威西藏之声”和“国际西藏邮报”报道,4月18日达赖却应印度喜马偕尔邦板球协会邀请,快乐地观看印度全国板球超级联赛。板球是印度最受欢迎的体育运动之一,想当“印度之子”,当然得与爹同乐了。

  正当笔者准备结束这篇短文的时候,又从“加拿大故土网”、“挪威西藏之声”上看到一则消息:4月29日,达赖在印度一个会上宣告“我一直把自己说成是印度之子……可以清楚一点地说,我是喜马偕尔邦之子;我所住的地方是属冈热县,可以说是冈热之子;更清楚一点,也可以说是达兰萨拉之子”,一口气认了不同层级四个爹!看来达赖给人家当“之子”当上瘾了,已经不需要顾及那里是否产生过什么“理念”、“文化”了。但是,想给人家当儿子是一回事,当不当得成,还要看人家愿不愿意收。迄今为止,笔者还没有看到印度乃至达兰萨拉地方表示愿意接受这个儿子,达赖还得为此而继续努力。

  笔者热忱欢迎达赖及其手下继续就这个话题讨论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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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22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达赖挟洋自重必然失败

新华网北京2月19日电  题:达赖挟洋自重必然失败

    益多

    借助外国势力使所谓“西藏问题”国际化,对中国政府施加压力,最终实现“西藏独立”,这一图谋贯穿十四世达赖喇嘛五十多年流亡生涯。近年来达赖更是想尽名目在国际上窜访,乞求一些国家领导人接见。2月18日,达赖不顾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的严正警告,执意窜美会见总统奥巴马,蓄意破坏中美关系,并在会见后腆然声称“我有责任为600万藏人代言”。但是达赖忘记了,历史早就证明,西藏的前途从来是包括西藏各族群众在内的全中国人民说了算的,而不是他和几个外国人说了算的。

    所谓“西藏问题”是一个伪命题

    西藏自古就是中国的一部分,根本不存在达赖集团和一些外国势力所谓的“西藏问题”。所谓“西藏问题”是帝国主义为了侵略、瓜分和遏制中国而炮制出来的。1888年、1904年英国两次武装入侵西藏,但是由于西藏人民在全国人民支持下英勇反抗,使侵略者用武力把西藏从中国分裂出去的图谋没有得逞,外国势力由此转而在西藏地方统治集团上层培植“西藏独立”的代理人。美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直接插手西藏事务,干扰破坏中国统一和人民解放事业。西藏地方上层反动集团为了永远维持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不惜与外国势力勾结,先是武力抗拒西藏和平解放,后是发动武装叛乱反对民主改革。1954年,美国中央情报局在藏人中招募特工人员,送到关岛、琉球、科罗拉多州等地训练,而后秘密送回国内,通过边境偷运、空投等方式给他们提供武器弹药,进行分裂叛乱活动。1959年3月达赖集团叛乱失败逃离西藏时,达赖身边紧跟一名美国中央情报局无线电报务员,通过随身携带的收发报机与外界保持紧密联系,指引为达赖集团空投物资。

    达赖跑到国外后,一直靠外国势力供养。据美国解密档案透露,仅1964年美国用在“西藏项目”上的开支就达166万美元,包括:支持2100名“西藏游击战士”的费用,器材、运输、装置以及操作人员的培训费用,科罗拉多州秘密训练基地费用,西藏境内的情报网费用,高级“西藏官员”的教育费用等。其中给达赖的津贴是18万美元,而当时美国总统的工资也不过10万美元。如果没有外国势力这样不惜血本,“西藏问题”当时就烟消云散了。近些年来,一些外国势力对达赖集团的经济扶持变得隐讳了些,但力度不减。即使在面对严重金融危机的情况下,美国政府2009财年预算为达赖集团专门列项,总金额仍达1680万美元,比上年增长25%。此外还以形形色色的非政府组织、基金会名义以及邀请达赖“讲经”等方式为这个集团源源不断地“输血”。

    美化、抬高达赖是一些外国势力炒作“西藏问题”的又一重要手段。1989年国际形势剧变之际,一项诺贝尔和平奖的桂冠被及时扣在达赖头上,此后各类“荣誉”接踵而至。有了这些“光环”,一些国家的政要就有了与达赖见面的“理由”。一些国家议会更成为支持达赖的急先锋,一些议员甚至不顾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和本国政府的立场,公开声言支持“西藏独立”。

    在旧中国积贫积弱的年代,帝国主义和西藏地方分裂势力尚且不能把西藏从中国分裂出去,在社会主义的中国日益发展壮大的今天,任何“藏独”图谋更无异于一场闹剧。相反,它却更加激发中国人民捍卫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民族尊严的决心。

    达赖集团不具任何合法性

    作为一些外国势力对华战略中的一枚棋子,达赖极力给自己的小集团披上合法性的外衣。达赖集团2008年散布的所谓“为全体藏人实现名符其实自治的建议”再次宣称,“西藏流亡政府象征着西藏人民的利益和西藏人民的代表”。在这个“建议”被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全面驳回之后,达赖集团最近又炮制了一份“阐释”,声称“达赖喇嘛尊者作为西藏人民合法代表的地位,在任何时候都是不容置疑的”。其实达赖和所谓“流亡政府”是一回事,这个政府的英文全称是“Central Tibetan Administration of

    His Holiness the Dalai Lama”,翻译过来就是“神圣的达赖喇嘛的西藏中央政府”。而事实是,这个“流亡政府”连同它的“政教首脑”达赖连半点合法性也不存在,仅仅是一个从事分裂祖国活动的、靠外国势力养活的政治小集团。

    1951年中央政府和原西藏地方政府签订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即十七条协议。达赖本人专门致电中央表示,“西藏地方政府及藏族僧俗人民一致拥护,并在毛主席及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下积极协助人民解放军进藏部队巩固国防,驱逐帝国主义势力出西藏,保卫祖国领土主权的统一”。由于十七条协议的签定,当时以达赖喇嘛为首的西藏地方政府具有合法的性质。

    1959年3月10日,原西藏地方政府统治集团悍然发动武装叛乱,以“西藏独立国人民会议”名义宣布“西藏独立”。达赖在逃窜途中于山南隆子县宣布成立以他为首的“西藏临时政府”,此后在外国又搞了一系列宣示“西藏独立”的活动。3月28日,周恩来总理发布国务院命令,“查西藏地方政府多数噶伦和上层反动集团……撕毁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十七条协议……这种背叛祖国、破坏统一的行为,实为国法所不容”,“特决定自即日起,解散西藏地方政府,由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行使西藏地方政府职权”。因此,原西藏地方政府早已被中央政府依法解散,叛逃到外国的人员纠合组成的所谓“西藏流亡政府”完全是违背西藏各族人民利益的,完全是违反中国法律的。1963年10月,所谓“西藏流亡政府”在印度公布了一个“西藏国宪法”,声称西藏是“独立国家”,“西藏政府的主要职权由达赖喇嘛负责”。达赖撰写的“西藏未来政体及宪法要旨”声称“西藏属于中国的说法是不真实的”,要求“中国退出西藏”。这一切表明,这个非法的“政府”以“立法”形式与中国宪法和其他法律全面决裂与对立。1964年12月17日,国务院全体会议通过《关于撤销达赖职务的决定》指出:“达赖在其1959年发动叛国的反革命武装叛乱、逃亡国外后,组织流亡伪政府,公布伪宪法……这一切证明他早已自绝于祖国和人民”。

    所以,无论是从人民利益的角度,还是从法理角度,代表西藏地方和西藏人民的,只能是中国中央政府及其领导下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达赖及其“流亡政府”没有任何合法性,没有任何资格代表西藏地方和西藏人民,世界上迄今也没有任何国家承认这个“流亡政府”。任何外国政要以任何借口会见达赖,都是对这个以分裂中国为目的的非法政治组织的支持。美国总统此次同达赖会见,严重违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违反中美三个联合公报和《中美联合声明》确定的原则,违背美国政府多次重申的承认西藏是中国一部分、不支持“西藏独立”的承诺,也完全违背当年林肯总统废除美国黑奴制度的进步精神。


    达赖自认为是“印度之子”

    当一些外国势力声称他们支持达赖是为了“保护西藏独特的宗教、文化和语言特性”时,达赖本人究竟是不是藏人却成为一个问题。

    2009年3月31日,达赖在新德里对媒体声称:“我把自己称作‘印度之子’。”11月22日在新德里一次国际会议上再次称,“我在过去50年来,都是吃印度饭生活,因此我也就成了印度之子(I am a son of India)”。今年1月16日,达赖在古吉拉特邦“国际佛教会议”开幕式上说得更直白:“我是印度之子,这是无可质疑的。在过去50年来,我一直靠着印度的食物生存着,而印度的自治给了我巨大的机会。由于这些原因,我将自己视为印度之子,也为此感到无比自豪。但我的父母是纯藏人,因此外形上,我是一名藏人,而从精神上,我是一名印度人。我……已经做好为上师印度提供一切服务的准备”。

    如果人们以为达赖此类言论只是心血来潮,那就错了。2007年1月23日,达赖对印度媒体声称,“1914年西藏政府和英属印度都承认了麦克马洪线,根据当时的条约,阿鲁纳恰尔邦成为印度的一部分”。2009年8月10日,达赖又对英国媒体说:“麦克马洪地区确实有点复杂。尽管历史上有不同的归属,1914年后,这些地区就属于印度了”。所谓“流亡政府”要员也同声响应。达赖所说的“阿鲁纳恰尔邦”、“麦克马洪地区”历史上归西藏地方政府管辖,面积达9万多平方公里,有五世达赖喇嘛修建的寺庙,是六世达赖喇嘛的出生地,历代中国政府从未承认过非法的“麦克马洪线”。达赖一方面图谋在中国版图上建立历史上从未存在、包括西藏和四省藏区在内的“大藏区”,另一方面却把祖宗之地拱手让给外国,实属数典忘祖,充分暴露了他企图依靠外国势力分裂中国的本质。这样一个人,有什么资格“代表西藏人民”,有什么资格谈“西藏的宗教、文化、语言、人权”?这也从反面说明,中国中央政府要求达赖必须承认西藏自古以来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完全正确和必要的。

    2009年10月31日达赖在东京记者会上说,“中国政府把我看作一个麻烦制造者,所以我的职责就是去制造更多的麻烦”。达赖以为挑拨、破坏中国与有关国家的关系就可以起到对中央施压的作用,这种行径只会恶化同中央的关系,只会激起全国人民更强烈的反感,最终自己种下的苦果还得他自己尝!

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10-02/19/content_13009752_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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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22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达赖为当“印度之子”的新辩解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06日14:24  中国西藏信息中心
  笔者3月31日发表《达赖执意要当“印度的儿子”》一文,对达赖为当“印度的儿子”所开列的三条理由进行了分析和揭露,并希望达赖拿出当“印度的儿子”的更充分理由。此后达赖本人一声不吭。据笔者查阅,这段时间只有他的“流亡政府”发言人为他辩护了两句,此外还有一位海外陈某似乎看到了露一手的机会,写了一篇文章辩称“达赖喇嘛称自己是印度之子,既有宗教情怀也有着感恩心情”,也就是说达赖当“印度之子”是合情、合理、合格的,不当则是天理难容的。此文自发表以来一直被达赖集团当作宝贝,天天用加粗的字体挂在自己的网站首页上。笔者感到遗憾的是敢于站出来为达赖辩护的人如此之少,但毕竟有人出这个头,那么笔者也就有理由就这个题目继续写点什么,以免大家淡忘了那位甘愿认外国当爹的“宝贝”。

  陈某认为“印度之子”说可以成立,理由是“‘之子’和‘儿子’是两个不同意义的汉词。‘之子’一般是用在精神领域的感情用词,而‘儿子’则是一种血缘关系。”进而指责笔者“把‘之子’篡改为‘儿子’,并不仅仅是一种恶劣的文风,更是一种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但是陈某故意无视一个基本事实,或者他干脆没有能力搞清楚,达赖这番话是在印度对着印度社会和媒体讲的,根本不会区分中文中这两个词有什么“不同”。查印度媒体报道的达赖讲话的英文原话:“I am a son of  India”, “I am the  true son of India”,直译过来就是“我是印度的儿子”,“我是真正的印度的儿子”。再查现代汉语字典,“之”的一个用法是作结构助词,相当于“的”,“印度之子”和“印度的儿子”无非前一个文绉绉一点,后一个口语化一点,没有任何本质分别。查中国人奉为史学及语言学经典的《史记》,开篇第一句话就是“黄帝者,少典之子”,其后诸如“帝颛顼高阳者,黄帝之孙而昌意之子也”、“夏后帝启,禹之子”、“少典之子,曰女华”、“大臣乃立太子昭子之子”,此类词语不绝于全书,都是一个用法:某某之子,就是某某的儿子。看来陈某跑到国外,不仅英文水平没有长进,中文水平也没剩多少了,可谓数典忘祖。还是先找本《史记》启蒙,再来发议论不迟。

  陈某还振振有词地说,“如果仅仅因达赖喇嘛称自己是‘印度之子’,就没有资格对‘西藏问题’担负责任”,“那么作为马克思列宁主义者的中国共产党人,又有何面目在中华民族这块土地上吆三喝四呢”?其实笔者在《达赖执意要当“印度的儿子”》一文中已经回答了这个问题,“自古以来,人类每一种有价值的思想、文化,都不同程度地为不同国家、民族的人群所共享,但是还没有人因此就认为这些思想、文化的发源国同其他外国享有者之间构成老子和儿子的关系。”中国共产党自建党以来一直是以马列主义这一科学理论为指导思想,但每一个党员都为自己的祖国——中国而自豪,没有人因为信仰马列主义而认为自己是其他什么国家的“儿子”。达赖如果仅仅是信奉佛教、信奉甘地主义,自也无妨,但是他既然自认是“印度的儿子”,当然没有权力对中国西藏的事务说三道四。难道中国西藏人民的利益要由一个“印度的儿子”来代言?陈某既然如此服膺达赖的思想,那么按照他本人及达赖的逻辑,他也就成了“达赖之子”;既然达赖已经是“印度之子”,那么陈某就顺理成章成了“印度之孙”了。

  达赖“流亡政府”发言人的水平显然比“印度之孙”还要低,居然称,“说我是‘印度之子’有那么严重吗?既然你们认为说‘印度之子’那么严重,那解决‘西藏问题’让达赖喇嘛回去,在中国成为‘中国之子’啊!”且不说中国是不是稀罕有这么一个儿子,在这位发言人看来,给谁当儿子是件很随意的事,不是什么“严重”问题,今天给这家当,明天给那家当,后天自然不妨再给下一家当,就看人家给什么条件。这哪里还有一点民族自尊心,哪里还有一点做人的尊严!事实上,达赖不仅煞费苦心地为当“印度的儿子”亲自炮制了三条“理论”,更不断地以行动向世人证明,他是要把“印度的儿子”当彻底了。当青海玉树人民正承受着巨大的悲痛、努力抗震救灾的时候,据“挪威西藏之声”和“国际西藏邮报”报道,4月18日达赖却应印度喜马偕尔邦板球协会邀请,快乐地观看印度全国板球超级联赛。板球是印度最受欢迎的体育运动之一,想当“印度之子”,当然得与爹同乐了。

  正当笔者准备结束这篇短文的时候,又从“加拿大故土网”、“挪威西藏之声”上看到一则消息:4月29日,达赖在印度一个会上宣告“我一直把自己说成是印度之子……可以清楚一点地说,我是喜马偕尔邦之子;我所住的地方是属冈热县,可以说是冈热之子;更清楚一点,也可以说是达兰萨拉之子”,一口气认了不同层级四个爹!看来达赖给人家当“之子”当上瘾了,已经不需要顾及那里是否产生过什么“理念”、“文化”了。但是,想给人家当儿子是一回事,当不当得成,还要看人家愿不愿意收。迄今为止,笔者还没有看到印度乃至达兰萨拉地方表示愿意接受这个儿子,达赖还得为此而继续努力。

  笔者热忱欢迎达赖及其手下继续就这个话题讨论下去。 作者:益多

http://news.sina.com.cn/c/2010-05-06/1424202170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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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22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拉木登珠的爹到底是谁,怎么产生的,这个问题的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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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2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他到底几个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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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2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几篇都有一部分是内容重复的,修改一下是不是读起来更方面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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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2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说起老和尚在玉树人民还在抗震救灾就跑去看板球比赛,真让人感到不可思议,完全不是他声称的“悲伤”的样子,从这点来看这个人真是够虚伪的。看来,这几十年来,他真正关心的不是藏人的福祉,而是他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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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3 08:04 | 显示全部楼层
比起官方语言 这个作者的文笔明显犀利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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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益多:达赖“印度之子”论太荒谬
http://xz.people.com.cn/GB/139198/139214/11267347.html


笔者在2010年2月19日发表的《达赖挟洋自重必然失败》一文中,揭露达赖数典忘祖、多次自称“印度之子”。据外电报道,3月9日他在印度达兰萨拉接受记者采访,高调为自己辩解,声称“有三个理由使我自认为是‘印度之子’”。笔者对达赖终于有勇气承认自己说过的话并作出辩解表示赞赏。

  查十四世达赖喇嘛俗名拉木登珠,1935年生于中国青海湟中县祁家川(今平安县石灰窑乡红崖村),父名祁却才让,母名德吉才仁,为当地普通农户。1939年10月7日,拉木登珠由中国国民政府派兵护送到拉萨,作为第十三世达赖喇嘛转世灵童的候选人。1940年2月5日,国民政府发布命令,“特准继任为第十四辈达赖喇嘛”。1959年3月10日,以达赖为首的西藏反动上层发动武装叛乱,失败后逃去印度。由此可见,达赖的身世明白,履历完整,怎么忽然就变成“印度之子”呢?我们来看看达赖此番是怎么解释的。

  达赖的第一个理由是:“我是个佛教徒,我所有的佛教知识和人类价值观都来自印度,我一直把印度视为我的师长,我们藏传佛教弟子都是印度的学生”。佛教确实发源于印度,在不少国家广有信徒。但各国佛教徒并没有人因此把自己视为印度的儿子。事实上,宗教徒对国家的认同与所信仰宗教源于哪国并无必然联系。比如,基督教、伊斯兰教均起源于中东,现在全世界拥有信徒约30多亿,这些信徒分属不同的国度,没见人因为信仰了基督教或者伊斯兰教就自称是中东某国儿子的。

  达赖的第二个理由是:“我这身肉躯是靠印度的食物存活了51年。印度的食物和学说抚养了我,为此我有理由说我是印度之子”。这不由得使人想起那句俗话:有奶便是娘。人们出于各种原因而在他国生活的现象相当普遍,但因为吃了他国食物就宣布自己为他国的儿子,目前还缺少其他例证。问题还在于,达赖这51年来除了吃印度的食物,还吃了不少其他国家食物,更拿了其他不少国家的钱。早在上个世纪60年代,达赖便拿着某国情报局18万美元的年薪,比该国总统的薪金还高。按达赖的逻辑,他是否还准备宣布自己同时也是其他若干国家“之子”?否则岂不有“厚此薄彼”之嫌。

  达赖的第三个理由是:“我的宗教和谐与非暴力思想来源于印度。非暴力和宗教和谐都是印度传统,无论我去哪里,我都带着这个传统,这是我自称是印度之子的第三个原因。”且不说达赖几十年来的分裂行径完全背离非暴力思想,众所周知,和谐、非暴力是人类自古以来的普遍愿望和追求,印度传统里面有,其他国家、民族的传统里面也有,并不是某一个国家的专利。自古以来,人类每一种有价值的思想、文化,都不同程度地为不同国家、民族的人群所共享,但并没有人认为,这些思想、文化的发源国同其外国享有者之间因此就构成了老子和儿子的关系。

  正因为达赖的“印度之子”论太荒谬、太离谱、太丢人,所以迄今连达赖集团内部也鲜有响应者,其众多西方追随者此番统统缄口不言,就连受到追捧的印度也只是漠然视之。

  达赖既然要当“印度之子”,当然就要有实际行动。早在1986年4月,他给时任印度总理拉吉夫·甘地的备忘录中,就公然把祖宗之地藏南地区称作“阿鲁纳恰尔邦”。近年来,达赖更是把藏南地区“属于印度”时时挂在嘴上。达赖为首的那个非法的、以分裂中国为目的的政治流亡集团,本身没有任何实力,只好把“西藏独立”的梦想寄托在外国的支持上。在制造“3·14”事件、破坏北京奥运会、通过接谈取得“突破”等图谋统统失败后,终于只剩下给人家当“之子”一途。但是,达赖似乎没有想到,人走到这一步,在外国人面前还能有多少利用价值呢?

  如果仍执意当“印度之子”,这毕竟是他自己的事情,旁人无权反对。只是奉劝达赖,从此就不要再打着“全体藏民利益代表者”的幌子四处招摇了。西藏的事务完全属于中国内政,作为“印度之子”,没有资格对此说三道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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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 05: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清华 于 2010-7-2 05:09 编辑

这个益多是什么背景,有点水平。

那个海外民运的陈维健水平最烂,大概是自己也不好意思再出声了。

老和尚本来不吭声是好办法,怎么也坏了修为出来和一小人物过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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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19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印度之子最近有什么新花样出来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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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7 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呵。 真是长见识/。
益多 老师的学识真不是凡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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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5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印度之子的徒子徒孙么在印度家都不能入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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