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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志强:房产税不具备开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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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4 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素有小国务院之称的发改委是中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之中代表着中国经济政策导向和开放程度的权力部门。因此发改委的意见就成为政府、企业、市民、投资者、国内、国外机构都重点观察与研究的对象。
  但大多数媒体却只关注于当年发改委的政策变化,很少或从未将发改委的文件历史性的放在一起进行比较,来研究这个政策演进和变化的过程。
  很明显的可以从文件中看出,住房保障体系的建立是以“改进”“规范”“落实”向“健全”的过程完善和进步的,也是从以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向公共租赁优先于经济适用住房过渡的,并最终将建立促进房地产市场长远健康发展的政策提到了议事日程上,寄希望于用综合性政策给出的稳定预期来替代每年不同的临时性调控措施。
  但同时也可以看出,如果在2007年或者更早的时间发改委的文件中将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列入了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之中,那么也许早就不用国十条来调控市场了。
  关于居者有其所还是有其屋的争论在2005年REICO工作室就出了专门的报告,2007年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又专门上报了用房地产基金发展租赁住房市场的报告,曾多次强调和建议媒体的宣传和政府的工作导向应将鼓励全民购房改为部分购房、部分租房,尤其是无力购房的过渡阶段应以租赁为主,防止用政府过高的承诺导致市场的压力过大而引发的房价过快上涨。遗憾的是,直到房价上涨引发了极大的社会不稳定时,租赁性住房才在发改委的文件中正式出现了。
  目前社会上热炒的是关于物业税房产税的征收问题,而陈淮先生恰恰是用发改委文件中的变化巧妙并准确的回答了上述问题。
  从物业税到房地产税是个文件的变化,从“推进“研究”到“逐步推进”更是个较大的变化,而研究开征物业税的文字则两次在文件中消失变成了房地产税。如果说曾经将物业税列入了房地产税制之中,但今年被媒体炒得很凶的房地产税中则肯定是不包括物税了。
 楼主| 发表于 2010-6-24 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重要的并非是媒体爆炒的那样,好像是今年发改委才提出了房地产税的改革问题,而是早在十二年之前就提出了改革的愿望,并且是每年都作为工作的重点在抓,不过是抓“研究”先要从理论与可行的操作层面先弄清楚如何改革、如何替代、如何在不增加民众的消费负担的同时进行改革,而绝非是简单的加上税种、掠夺民财。

  更有趣的是今年的提法有了新的变化,是从四年前的“积极推进”变成了“逐步推进”,这种字眼的变化则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我的理解则是,时机尚未成熟,不具备开征的条件。然而中国的媒体则在新闻饥渴症中不断地将这座大山从遥远的地方搬到了现实中来,扣在了消费市场的头上,恨不能明天就要开征才能炒得更热、更吸引眼球。

  可怜的是大多数民众都生活在被媒体忽悠的环境之中,无法分辨事实的真相。信息的严重不对称在媒体的放大作用之下更加不对称了。于是网络上的评论与抱怨就在这种信息的严重不对称中影响着决策者的思维,甚至会根据这些不明真相的宣传而制定错误的决策。

  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如果人们更注意将发改委的文件拿出来与现在的文件做个对比,就会更清楚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变化,而不用被媒体的忽悠蒙上了自己的眼睛。

任志强:万科低价卖房 开发商需集体降价

  在《万科首次宣称底价卖房 较预期价格降三成》发布后,华远集团董事长、“地产大嘴”任志强在微博上有所回应,“苦口婆心终有所表现了”,此意指万科在一系列泡沫论后终于开始低价卖房。

  记者发现有众多网友在任志强这条微博后叫好,但也有网友并不认为万科此举是降价,称“万科琥珀08年想卖9000不敢开盘,1.6万差不多,说计划开5万只卖3万算6折吗?上网搜搜地段和历史价格、周边价格再表态。”

  任志强在今年6月时曾建议开发商集体适度降价,使整个行业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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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24 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任志强:过去10多年我一直“为穷人说话”

  在北京西直门附近北京华远公司的办公室里,以“替富人盖房”出名的地产商人任志强,向财新记者展示了他的另一面:过去10多年来他一直在“为穷人说话”。

  身为北京市政协委员和更早期的西城区人大代表,任志强认为自己理所应当为老百姓说话。另一方面,作为商品房开发的管理者,他把股东看成自己服务的对象,要追求利润最大化,而非牺牲商业利益来“救济劳苦大众”。

  任志强的建言,其实是一部政策博弈的曲折历史。

  1998年,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下称23号文),提出要“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任志强说,那时候他正在华润集团旗下华远地产(600743)担任总经理,就提出过要建设保障房系统。

  不过,当时对于保障房该如何建、由谁建,以及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比例等问题,讨论了很长时间。在这个过程中,任志强以开发商的身份对保障房政策发表过看法,也参与了部委之间的讨论。这也让任志强有机会更多地了解地产政策背后博弈的微妙和改革的曲折。

  “当时我们测算,政府从土地出让金中拿出15%的比例建设保障房就够了。建设部第一稿就用我们提的15%,但报告给了国土部,国土部只批了5%;建设部不同意,问题再次提出来,后来定的10%。这事斗了好几年。”任志强回忆说。

  时至2003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下称18号文)中,明确提出要“坚持住房市场化的基本方向”。任志强认为,18号文中对老百姓最不利的地方,就是把经济适用房的比例改了。“23号文中的提法是保障房要占住房供应体系中的大多数,但我们认为不应该‘大多数’,而应当坚持以市场化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

  经历了近十年的讨论和探索,国务院在2007年又发布了“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下称24号文),才算在真正意义上将保障房系统的建设纳入政府工作重心。24号文明确提出:“政府要承担保障房任务,做到‘应保尽保’,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

  24号文被视作国家对房地产调控方向的转舵。此后,政府的责任与市场的作用划清了界限,但政策博弈的艰难让任志强至今感叹不已。“一位政府领导跟我们说,你们提的意见很好,但我们不会把你们的意见都写上。全写上,文件是通不过的,最后的文件一定是各部委之间综合意见的结果。”

 “替富人盖房”与“为穷人说话”矛盾吗?

  财新网6月22报道称,以“替富人盖房”出名的地产商人任志强其实过去10多年来一直在“为穷人说话”。

  这让我想起近3年前经济学家茅于轼先生的一句名言:“我就是要替富人说话,为穷人做事。”茅老此言与任总高论看上去似乎是反的,但其内在逻辑是一脉相承的——如果经济学家都“替富人说话,为穷人做事”,房地产商都“替富人盖房,为穷人说话”,那这个社会就一定能让所有的富人与穷人都各得其所,令天下寒士俱欢颜。

  身为北京市政协委员和更早期的北京市西城区人大代表,任志强认为自己理应为老百姓说话。而作为商品房开发商,又要追求利润最大化,不能牺牲商业利益去“救济劳苦大众”。那任志强又是怎么“为穷人说话”的呢?报道说,10多年前,他就以开发商身份参与了部委之间有关住房问题和房地产政策的讨论,为保障房政策提出过建议。任志强回忆说:“当时我们测算,政府从土地出让金中拿出15%的比例建设保障房就够了。建设部第一稿就用我们提的15%,但报告给了国土部,国土部只批了5%;建设部不同意,问题再次提出来,后来定的10%。这事斗了好几年。”

  这可以作为任志强一边“替富人盖房”一边“为穷人说话”的例证之一。而作为地产商,任志强即便不为穷人说话,仅仅替富人盖房,其实也无可厚非,甚至也是有功的——它客观上有利于穷人。道理很简单:社会资源有限,有人替富人盖了房,就少了一些人再去跟穷人争夺与住房相关的经济和政策资源了;其替富人盖房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如税收等,又可被政府拿去盖廉租房。

  而在点上,茅于轼先生是认同并支持任志强的。他曾直言:“任志强才是真正关心群众的。”因为他认为,现在舆论都在替穷人说话,没有人替富人说话,后者的利益得不到保障,这对社会创富没有好处。而且,“只有富人得到保护,穷人才可能变富。”因此他要“替富人说话”。但在替富人说话的同时,又要为穷人做事。譬如茅老给农民提供小额贷款,在为农民脱贫实实在在“做事”的同时,影响农民选择并把握一种合理的生活。

  所以说,无论是经济学家“替富人说话,为穷人做事”,还是开发商“替富人盖房,为穷人说话”,都不是什么坏事,反倒有利于社会财富的积累和整体福利的增益,有利于民生改善,对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更是善莫大焉。“盖房”、“做事”也好,为穷人或富人“说话”也罢,都是为了一个目的,至少客观上可以殊途同归,它们并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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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24 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任志强:“二套房”一个糊涂的概念

  全世界的住房改革都是以家庭为单位制定的,中国所有的有关住房的文件也是以家庭为单位制定的,香港的法律更加明确的认定非家庭的个人无权向政府申请住房的保障(因病残老等失去劳动就业条件的除外)。英国、美国、香港等涉及个人购房减税的则是以纳税人个数计算的。

  中国新出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二套住房认定标准通知》中,也是以家庭为单位计算的。

  但什么是家庭呢?教科书中是这样解释的:“家庭——由婚姻、血缘或收养而产生的亲属间的共同生活组织。有广狭两义。狭义指一夫一妻制个体家庭(单偶家庭);广义泛指群婚制出现后的各种家庭形式,包括血缘家庭、亚血缘家庭(普那路亚家庭)、对偶家庭与一夫一妻制个体家庭。当代主要做狭义的使用。家庭与婚姻有密切关系,婚姻是家庭产生的前提,家庭式缔结婚姻的结果。”

  那么是否可以理解为非组成家庭者不得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脱离大家庭而独立生活于异地城市的未成家的成年人不得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只能按户籍中的家庭计算其在外地有房只能按二套房接受差别信贷呢?已离异的家庭(单偶家庭)其父或母不再能用自己还贷的方式为非户籍的子女购房,或只能接受差别信贷呢?还有许多种情况都涉及家庭这个概念的定义,也会影响到“第二套”的认定。

  全世界大多数国家多以人均拥有的住房面积计算住房的困难程度与应补贴的标准,而几乎看不到有按套计算的。中国1998年房改时出台的住房补贴及补贴的标准也都是按面积计算的,中国有关房改的23号文件同样是以面积计算的,评定一个国家的住房发展程度同样是以面积计算的。

 中国的住房成套率在城镇的存量住房中约占77%左右,而在住房成套率低于1:1时,非常套住房如何按套计算?这些非常套住房许多是破旧平房、筒子楼等住房,难道计算为一套二不能在低信贷成本支撑下改善住房吗?

  也许两套住房的面积还不如一套住房的面积大,房改时许多家庭因为原有分配的面积不足,因此另加一套小房子的方式来补齐。这样拥有两套住房的很可能只是补足了应福利分配的标准面积,而谈套不论面积的规定自然让这些本应享有合理住房面积只住一套房的家庭不得不因分配条件的不足而拥有了两套房,如今他们成了被遏制的对象。

  当按套从房管部门登记查询时,这些家庭自然的被排除在合理享受低息利率和首付的贷款范围之外了。

  对“第二套住房”购买的差别利率限制规定主要来自于炒房与投机之说,故2007年9月银监会出台了《关于限制第二套住房信贷》的规定。但拥有第二套住房的比例有多大却从来没有过一个官方的统计数据和发言人的说明。那么中国的官僚机构是依据什么做出这样的判断的呢?大约是网民或媒体的忽悠吧。如果仅仅依据这种忽悠就可以草率的做出对市场调节与遏制的各种规定,那一定会出现倒洗澡水连孩子一起倒掉的现象,而这种政策的导向在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早就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了。

  从全国情况看,城镇居民拥有第二居所的比例为9.5%,比2005年仅增加0.9个百分点。说明近几年来所有关于炒房并拥有多套住房并进行投资和投机活动的争论与政策只针对于这新增的0.9%的家庭,如果中国这种翻天覆地的政策变化仅仅是为了解决这0.9%的问题,而引发了股市、楼市数千万家庭的财产损失和城市化进程的中断;住房改善性需求的中断,不恰恰是将孩子和脏水一起倒掉了吗?

  再细分析,拥有第二居所的使用情况中,半数以上的用于出租并形成了现有的出租市场,弥补政府在居者有其屋而非有其所的错误导向之下租赁市场的严重不足。如果消灭了私人购房并拥有第二居所的出租,那么如今的住房购买的需求岂不是更高了。那么用个人购房的第二居住来提供出租,让暂时无能力购房的家庭有个过渡之处(或者不是高消费的需要,如上学、看病等),这些也不能算是投机炒房的行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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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24 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扣除了出租与偶尔居住的比例,仅有9.5%中的约20%是其他用途的第二居所,可能是养宠物、当仓库、存字画与古董等,就算是全部用于投机炒房其总数也不过是存量中的1.8%,如果再按2008年只比2005年提高了0.9个百分点计算,请问自2005年之后新增的因炒房而拥有的第二居所的比例又有几何呢?

  都是炒房引起的房价过高吗?这个理由显然从统计中看是不成立的,至少各不同的收入家庭组中都不同比例的拥有第二套住房,不能都是有钱的富人在拥有第二居所,也不能说都是有钱的富人在炒房吧。固然随着收入的提高拥有第二居所的比重在提高,但同样偶尔居住的比例也随着收入而从低到高的。反而是用于出租的比例是低收入家庭最高,而高收入家庭最低。这恰恰符合于不是以投机炒房为主导的市场行为。

  而从不同收入家庭中拥有商品房的比例可以看出,近几年的市场化进程中并非最低收入家庭组的该购买商品房,也不是最高家庭组的住房私有化率达到了 100%,而是不同收入组的家庭都拥有一定比例的商品房。

  不管其中的原因是因为拆迁补偿、是因为房改房的升值、还是因为商品房产品价位的不同而产生了收入不同的分类结果,总之商品房满足了大量不同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

  中国的住房私有化率已经很高了,但我国仍有较多的住房改善性需求,主要在于三代户和四代户家庭同住一套房子的比例太高,而住房的套面积又太小正需要进入改善的阶段(全国平均套面积为85.4平方米,中位数为76平方米)。因为更需要按面积而非按套实行差别信贷。

  充分了解了我国住房的现状才能根据民众的需求和存在的主要矛盾制定出有利于改善居民生活居住条件的长期政策,再加上城市化进程的需求,可知当前的主要矛盾仍然是个增加供给的问题。当政策的导向不倾斜于有效的增加供给,而是因各种各样的方式来限制需求,是无法达到改善城镇居民的住房条件的目标的。

 如果一个政策的出台不能给民众带来更多的利益,而只是增加了民众住房改善的负担,那么这个政策必然会带来许多的社会矛盾并给经济的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

  用一个不科学的限套政策来遏制需求,会给长期的中国经济带来什么样的后果还不得而知,但不利于改善住房需求却是显而易见的。一个套的认定就让摸不清住房家庭的底的房管部门和银行弄了个手忙脚乱,当这个系统建立和完善之后,市场怕要进入一个冰冻的阶段了。为什么当中国的个人收入所得税尚未能以家庭为单位计算并核减抚养系数时,住房却先不是按面积而是按套计算了呢?

  最为难的大约是那些尚未结婚的年青人了,未组成新的家庭之前只能按原有的家庭计算住房套数了。

  问题不在于房价何时出现下跌,或下跌到什么程度,而在于这个“通知”如果是个中国未来长期政策的一种预期,那么大量的改善性需求大概要成为被政策冷落的群族。这将是一种悲剧的开始。而城市化的进程大约要因此而滞后数十年,更多希望通过进入城市而改变生活历史的人们,将会越来越难以跨越这道住房的门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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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24 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任志强“雷人”语录背后的生存规则

  大炮一般发言是社会态度,也是生存智慧

  任志强是地产商人,也是网络红人。他在某网微博的粉丝人数超过75万,排在很多娱乐明星之前。

  对他持有批评意见的人喻之说话像“放炮”,常有惊人之语,诸如“我没有责任替穷人盖房子,房地产开发商只替富人盖房”;“房地产就应该有暴利”;“80后活该买不起房”;等等。这些雷人的“任语录”并非全无来由,但大部分听来刺耳。对来自社会舆论的质疑,任志强并不在意:“我什么都经历过,想说什么说什么,有什么好怕的?”

  说着,他又指着办公桌上一大堆文件,称这些都是在“为穷人说话”。任志强曾经表示,早在1998年就向政策主管部门进言,要建设保障房体系。身为北京市政协委员和更早期的西城区人大代表,他认为自己理所应当为老百姓说话。另一方面,作为商品房开发的管理者,他把股东看成自己服务的对象,要追求利润最大化,而非牺牲商业利益来“救济劳苦大众”。

  在这些言论背后,是任志强对自身角色的不同演绎。商人是他的本色。直言不讳甚至桀骜不驯的个性,有他角色的支撑,也有他对于时势的领悟。

  在商言商

  在北京西直门附近华远公司的办公室里,59岁的任志强身穿纯白衬衣和浅黄色休闲裤,裤袋处有明显洗旧的痕迹。他自称每天早上六点就起床发微博,有时候晚上12点还泡在网上。不过,发博并不影响他的正常工作,“秘书可以证明,我八小时之内基本上不发微博,连看都不看。”他对本刊记者说。

  作为一家上市公司的董事长,任志强的抛头露面与发博本身,并没有超出一个房地产圈内人的活动范围。从某种意义上说,房地产行业在中国受到万众瞩目,提升了任志强的关注度和知名度。

  任志强执掌的华远地产(600743),从企业发展业绩看,似乎并不能像他的名声那么显赫。2009年,华远地产(600743)借壳上市,当年实现营收11.6亿元,不到万科的3%,在国内各类房地产开发商排名榜单中,均位于30名之外。

  这可以理解为任志强的个人名声并没有为企业带来什么实在的效益,而从他及华远地产(600743)的发展轨迹看,曾经引起争议的言论,也并没有损害到企业、同行或行业的利益。

  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说:“我曾在多次会议上见到和听到任志强在台上讲话时,下面就有人说,以后再也别请这小子来了。”实际情况是,任志强还是愈加频繁地出现在各种场合,邀请他去“放炮”的人也越来越多。

  有的人认为,任志强“不说不快”是性格使然。与任志强对话可以感觉到,对于经济政策和数据的熟悉和思索,对于自身“体制内、计划外”的定位描述,以及与利益相关方关系的拿捏和把握,是他敢于说话的资本。这也可以看作在中国当今制度环境下的社会态度和商业智慧。

  在与本刊记者的交谈中,任志强三次起身,在一大堆文件中找出独立研究机构的报告翻阅。“我们(企业)有30多名博士,公司每年要花好几百万元做研究报告,用他们的数字我会非常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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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24 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任氏语录”中,关于穷人和富人在住房上应该被区别对待的言论,曾经最遭人非议,但“市场的归市场,保障的归保障”,确是解决中国住房矛盾问题的一个现实选择,这也是任志强最早就提出的看法。

  1998年,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下称23号文),提出要“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任志强说,那时候他正在华润集团旗下华远地产(600743)担任总经理,就提出过要建设保障房系统。

  不过,当时对于保障房该如何建、由谁建,以及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比例等问题,讨论了很长时间。在这个过程中,任志强以开发商的身份对保障房政策发表过看法,也参与了部委之间的讨论。这也让任志强有机会更多地了解地产政策背后博弈的微妙和改革的曲折。

  “当时我们测算,政府从土地出让金中拿出15%的比例建设保障房就够了。建设部第一稿就用我们提的15%,但报告给了国土部,国土部只批了5%;建设部不同意,问题再次提出来,后来定的10%。这事斗了好几年。”任志强回忆说。

  时至2003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下称18号文)中,明确提出要“坚持住房市场化的基本方向”。任志强认为,18号文中对老百姓最不利的地方,就是把经济适用房的比例改了。“23号文中的提法是保障房要占住房供应体系中的大多数,但我们认为不应该‘大多数’,而应当坚持以市场化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

  经历了近十年的讨论和探索,国务院在2007年又发布了“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下称24号文),才算在真正意义上将保障房系统的建设纳入政府工作重心。24号文明确提出:“政府要承担保障房任务,做到‘应保尽保’,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

  24号文被视作国家对房地产调控方向的转舵。此后,政府的责任与市场的作用划清了界限,但政策博弈的艰难让任志强至今感叹不已。“一位政府领导跟我们说,你们提的意见很好,但我们不会把你们的意见都写上。全写上,文件是通不过的,最后的文件一定是各部委之间综合意见的结果。”

  出走华润

  任志强的父母都是军人。1969年,18岁的任志强离开插队的陕北,进入38军服役,担任过特务连的工兵班长。他在一份自传中描述起这段经历:“一群从未谋面的父辈利用他们在军队继续执掌的权力,将我们这些流落于全国山区的娃娃们,集合到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大熔炉中。”

 1981年正是中国改革开放起步不久,任志强亦逢而立之年。他决意弃军从商,卖起了早点,每天凌晨4点钟炸油饼,夜里11点关门算账。干了半辈子革命的父亲对此始终不以为然,觉得工资不管高低,也得干国有企业,为革命作贡献。

  33岁时,任志强出任北京市华远经济建设开发总公司建设部经理,由此一直在房地产业发展至今。由于华远公司的政府背景,任志强可以比较轻松地承接市政工程中的房屋拆迁项目。这是当时许多开发商可望不可及的肥差,因为拆迁房不愁销路,而且成本低廉。

  1998年,国务院23号文出台,像任志强一样靠“倒地”和建拆迁房为生的开发商断了财路。此后北京市又出台了“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的政策,任志强也开始尝到账面亏损的滋味。

  2001年,任志强率领旧部离开华润集团,将其所持有的华远地产(600743)18%的股份以现金作价,全部转让给华润集团,并收回了华远地产(600743)的品牌。此番分手后,任志强开始二次创业,他的作风也更加张扬。新成立的华远新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年后更名为华远地产(600743)股份有限公司)仍由华远集团控制,并挂靠在北京市西城区政府名下。2008年,华远地产(600743)股份有限公司(600743.SH)成功借壳上市。他的老友闫阳生评论说,那是任志强最失落的一年。脱离了华润旗舰位置的“新华远”虽被媒体追捧,但并不被业界看好。此时任志强出镜频繁,出语惊人,颇受争议,甚至一度被公众评为世人皆曰“可杀”之第二位,而第一位是陈水扁。“我和友人曾力劝他封镜闭口,但他刚停息两天,媒体网络便盛传任志强被拘审入狱。真是其发不易,其收也难矣。”

  任志强也是在此前后养成了网上发表博客的习惯。国家几次发出房地产调控政策后,他都发表长篇“万言书”,而且出言尖刻。“那些骂我的人,房价再降他们也买不起”,“房子便宜,我买房子像买白菜一样”,互联网巨大的传播效应,很快将任志强推向了风头浪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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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24 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任志强的博客文章都是先付诸纸笔,再由秘书录入上网。微博出现之后,他在潘石屹的引导下,开始利用这一更加便捷的方式发表对地产行业的看法。现在,他已经学会了用手机和iPad发博。

  生意之道

  自2001年自立门户,特别是2004年国家推行土地“招拍挂”以后,任志强的看家本领——“趟地”受到了制约。在新的舞台上如何发掘企业的商业价值,达到一个商人的成功,成为任志强和华远不得不面临的全新课题。

  从海润国际公寓到昆仑公寓和九都会项目,华远地产(600743)选择了精品住宅路线,但是在北京拿地愈发困难,任志强也开始在国内一些二线城市和商业地产领域寻求机会,以在建、拟建的西安君城项目和长沙金外滩为代表的住宅、商业配套项目,将成为华远未来的利润增长点。

  在最近五年高速发展的中国房地产市场,资本运作和土地储备,成为企业谋求成功的两个制高点。华远地产(600743)与华润分手之后的二次创业中,任志强自称“没有从政府手中获得过一寸划拨或直接立项的土地”,除了一块土地是用挂牌方式获得,其他采用的都是合作或收购方式。

  “万科想做全国最大的地产开发商,我追求的是股东回报最大化。”谈及事业和目标,任志强始终表情严肃。

 在资本市场的压力下,为了保证年年盈利,任志强不得不通过卖地或股权投资的方法补平账面。他找到了一个生意伙伴——潘石屹,两人因利益上的契合和彼此充分信任,也发展成了生活上的好朋友。

  “我们有一个合同,是在当时抽完的烟盒纸上写的。还有一个40多亿元交易额的项目,是拿昆仑饭店午茶的菜单子写的,签上字。剩下就是律师的事,就那么三条五条,其他的规则都很清楚,交易很简单。”任志强对本刊记者说。

  潘石屹手中的万通、SOHO尚都、北京公馆、建外SOHO等多个项目的土地,均由任志强负责“趟好地”,再出高价买来。生意上的步调一致,逐渐演变成公众面前的“双簧”——任潘斗嘴,甚至成了房地产行业论坛上经常上演的好戏。

  戏中两位主角的风格却完全不同,在公众眼中,一个谨慎油滑,一个张扬好斗。潘石屹社会知名度同样很高,但没有任志强那么惹人争议,这也与SOHO中国的企业形象和产品定位上相得益彰。相较之下,任志强的“放炮”,更多时候则是个人智慧的迸发和性格气质的展示。

  戏里戏外,任志强与潘石屹有着维护商业利益的共同底线。他们都在挑战中寻求自己的生存法则。

  任志强简历

  1951年3月出生,祖籍山东掖县,18岁赴陕西延安插队,一年后参军。1981年“下海”,任北京怡达公司副总经理,后任北京市华远经济建设开发总公司建设部经理,正式进入房地产业。

  1994年,领导华远集团与华润集团合作,成立华润置地,后在香港上市。2001年底,从华润集团出走,自立门户成立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http://finance.jrj.com.cn/opinion/2010/06/2401527660536-1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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