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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发言人:欢迎外国各界人士到西藏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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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30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xz.people.com.cn/GB/139187/139208/12009666.html
2010年06月30日08:14  来源:中国网



外交部发言人秦刚

2010年6月29日,外交部发言人秦刚举行例行记者会。

  在回答有关外国记者赴西藏采访的问题时,秦刚表示,我们欢迎外国各界人士到西藏旅行,但由于自然条件等方面的限制,我们对外国人赴西藏旅行还不能全部接待。所以目前外国人去西藏旅行,包括外国记者赴西藏采访都要经过西藏当地有关部门的批准。

  秦刚指出,这些年来不少外国人,包括新闻界人士都到西藏进行工作、旅游和采访。我相信,今后随着西藏各项事业不断发展,各方面条件不断改善,我们会看到更多外国人到西藏。

  秦刚说,外交部新闻司这次组织外国记者去西藏采访,外国记者都非常感兴趣,报名非常踊跃。但是,我们的接待能力有限,不可能满足每一位记者的要求,所以请大家给予理解和配合。
发表于 2011-4-30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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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30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外国人到西藏旅游需要办理证件及流程如何办理外国人进藏手续(入藏函)
西藏作为中国的一个特殊地区,鉴于民族传统、文化古迹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同时也因西藏的交通状况、旅游设施及接待能力,中国国务院规定非中国公民身份持有者,即外国旅游客人,台湾游客及海外华人(香港、澳门居民持中国特区护照或回乡证者除外),在进入西藏旅游前,必须办理由西藏自治区旅游局[TTB]签发的“外国人入藏旅游批准函”,同时,也规定外国记者和外交官不能以旅游者身份进藏。根据国家旅游局09年最新规定,外国旅游者,台湾游客和海外华人(香港、澳门居民持中国特区护照或回乡证者除外)在藏期间不允许自助旅游,必须有组织、有计划地组团旅游。


(二) 哪些人要办理“入藏旅游批准函”
一、非中国公民身份证持有者-中国台湾的游客.
二、非中国护照持有者-外籍护照持有者.
注:海外华人若无中国护照也需办理“入藏旅游批准函”!注:现已取消港澳地区人员进藏旅游必须提供“入藏旅游批准函”的规定!港澳游客持中国特区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1998年以前签发,有效期10年)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均可自行赴藏旅游。

三:外国人旅藏的有关规定
根据国家旅游局规定:外国旅游者、台湾游客和海外华人(香港、澳门居民持中国特区护照或回乡证者除外)在藏期间不允许自行旅游,不论客人人数多少,必须有组织、有计划地组团旅游。
凡有组织的海外旅游团队须由其委托的旅行社向西藏旅游局及其各地办事处申请入藏批准函。对欲进藏的海外散客,西藏自治区旅游局分别在北京、上海、成都、格尔木设立各地办事机构,进行办理!

外国人到西藏旅游所需要的证件:
1、  外国人到西藏旅游只需到拉萨、纳木措、日喀则、珠峰需办理:《入藏函》
2、  外国人到西藏旅游需要到山南、林芝(鲁郎除外)需增加办理:《旅行证》
3、  外国人到西藏旅游需要到昌都、阿里等非开放地方需增加办理:《军区通行证》
办理证件需要的资料:
1、  旅游者护照首页和签证页的扫描件(如你能绝对保证复印传真件的清楚也可以,建议使用扫描件)。
2、  旅游者需要去哪些景点的行程安排。
证件办理流程:
1、《入藏函》:将备齐的办理证件资料于星期一、二两天交到外事办,然后于星期五到外事     办取旅游批准文件,之后到旅游局办理《入藏函》(需要办理《军区通行证》的除外)。
2、《旅行证》:办理此证需要旅游者抵达拉萨后,由导游将行程任务单和办证资料及入藏函到公安局办理,当时便可办理(如要到需《军区通行证》的地方还要带上《军区通行证》)。
3、《军区通行证》:在取得了外事办的批准文件后通常当天将批准文件交到军区办证处,后于第二个星期一、二两天取证,最后将批准文件和通行证一并带到旅游局办理入藏函。
   注:
1、  正常办完所有流程所需时间:《入藏函》4天,《旅行证》当时,需要《军区通行证》的《入藏函》10天,所以建议游客提前十五办理,如果需《军区通行证》应当提前二十天办理。
2、  台湾同胞只办理入藏函当天可以办理完成,如果需《军区通行证》和外宾所走流程一样


西藏中国旅行社---即西藏中旅(原中国中旅拉萨分社,成立于1987年),西藏旅游总公司,西藏珠穆朗玛旅游有限公司,是西藏自治区成立最早,规模最大的国际旅行社。1989年与西藏旅游总公司合并,2001年与西藏珠穆朗玛旅游有限公司合并,是西藏目前唯一一家组织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的旅行社。旅行社下设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销售部,出境部,导游部,运输部,人事部及工会等部门,拥有一支经验丰富,训练有素的英,日,德,法,西班牙语共30余名导游,各种进口越野车,面包车30余辆。并分别在尼泊尔、香港、北京、重庆设立办事处。我社与国内外多家旅行社,旅行商保持着广泛的业务往来,直接招徕,组织和接待海内外各界人士来藏旅游... 并组织国内公民赴新,马,泰,港澳及世界各地观光旅游,商务考察,进香朝拜。现推出十几条具有不同特色的旅游线路供您选择。我们还可根据您的要求,为您编排各种旅行线路。充满人性的服务理念,先进的管理手段,合理优惠的价格,带您体验完美雪域浪漫之旅,热忱欢迎国内外宾客来藏观光旅游。
服务项目:
    各地一拉萨的专线旅游
    组织团队及散客赴藏观光旅游商务考察团
    外宾进藏通行证
   为外宾进藏提供一条龙服务

● 申请入藏旅游批准函:
请将您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国籍、年龄、性别、职业、护照号码)、进藏路线、大致游程时间、旅行意向、联系电话等资料经所在地的旅行社或直接提交给西藏旅游局驻各地的指定办事机构,同时将护照首页和签证的复印件传真或Email给我们,

E-mail: Tibettour01@yahoo.cn

               Tibettour01@hotmail.com        
您会在2-4日内得到入藏的有关确认手续。

在收到客人的护照和签证复印件后通常可即刻签出“外国人入藏旅游批准函”。虽然只需要3个工作日审核签发此入藏批准函,但考虑到与客人相关的机票、酒店、向导与车辆等旅游事项的安排预定工作,请尽可能早一些办理申请手续,以便就入藏旅行线路、时间、地点等有关资料得到相应确认。

西藏中国旅行社服务电话号码:0891-6543201

西藏拉萨市北京西路208号(西藏中国旅行社总社)
西藏中国旅行社北京办事处:010-51938570  51938553  
北京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248号机械大厦520室
西藏中国旅行社上海办事处服务电话: 021-51099759

西藏中国旅行社全国免费电话:400-7116-100

我们直接负责海外旅藏客人入藏批准函的办理工作! 境外旅游者首先需要在所在地的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中国签证,与中国缔结免签证协定的国家除外,在获得中国签证后,请提供国籍、姓名、出生日期、护照号码、职业和性别资料,同时将护照首页、签证复印件和职业证明传真给我们(Fax:010-51938570)。021-51099759

或者说发邮件到 tibettour01@yahoo .cn  


我们收到客人的护照和签证复印件后报备后就可以为您办理“外国人入藏旅游批准函”。办理外宾入藏批函需要3到4个工作日,考虑到客人需要持“入藏批准函”才能购买机票、预定酒店、聘请导游和车辆等原因,我们建议您尽可能早一些办理申请手续,以便就入藏旅行线路、时间、地点等有关资料得到相应确认。

西藏中国旅行社电话:0891-6543201

地址:西藏拉萨市北京西路208号(西藏中国旅行社总社)   

北京办事处服务电话TEL:010-51938570  51938553

地址:北京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248号机械大厦520室

上海服务电话:  021-51099759

西藏中国旅行社全国免费电话:400-711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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