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后由 qushichen 于 2010-9-10 10:14 编辑
台湾与日本关于钓鱼岛历史问题回顾 揭秘89年台军突击抢占钓鱼岛被阻内幕
http://bbs.m4.cn/thread-265784-1-1.html
1968年8月,驻琉美军与琉球政府共同派员前往调查石油矿苗,据闻曾驱逐我渔民出境。
1968年9月17日,台湾“中国石油公司”与美国四家石油公司订立合约探勘开采油矿。
1968年10月,联合国俄亚洲经济开发委员会调查研究报告中说:“台湾有大油田。”
1969年5月,八重山岛公所在钓鱼岛上立水泥标柱,正面为“八重山尖阁群岛钓鱼岛”,反面为“冲绳县石垣市字登野城二三九二番地”、“石垣市建立”等。
1969年7月17日,报载“中华民国”政府发表声明,宣布对于中国礁层的天然资源,得以行使主权的权利。六九年底便与美国国际石油公司定约,合作探勘。
1970年8月20日,台湾《中央日报》刊载一位国际法学家的意见:钓鱼岛列岛海底石油之形成,为中国大陆长江、黄河流出海面时带来的冲积物形成。中国在该区域开采石油,并无不合国际法之处。
1970年8月18日,一位渔船船长戚桐欣在《中央日报》作“尖阁群岛简介”,指出中国东海一带整年受东北及西南季风影响,黑潮从本省东部向东北流,琉球居民不可能横风横流至此岛谋生,中国渔民在此岛上也从未见过琉球人。
1970年8月31日,琉球立法机构通过确认尖阁群岛属于冲绳石垣市。
1970年9月1日,台湾《联合报》记者陈正光曾作钓鱼岛实地采访。王德泉船长表示:由于历代相传作业,在台湾省渔民眼光里,钓鱼岛列屿的主权是不移事实。
1970年9月,美国副国务卿强生声明美国不克于一九七二年以前将琉球归还日本。
1970年9月4日,基隆、苏澳渔会指出钓鱼岛列屿是中国领土,并要求当局派员前往钓鱼岛,并拆除琉球人立的石碑。
1970年9月10日,美国国务院发表袒日声明:“依据对日和约,美国对”南西诸岛“有行政权。……约中所用之名词含有包括尖阁群岛当作一部份管理之意,但认为对琉球之剩馀主权仍属日本。由于一九六九年十一月尼克松总统和佐藤首相协议之结果,琉球行政权可望于1972年归还日本。关于此等岛屿主权之不同主张,我方认为应由涉及争执的国家解决之。”日本爱知外相列席众议院外交委员会答覆询问时,声明钓鱼岛列屿的领有权应属于琉球,也就等于属于日本。而且指出美国政府已澄清有关主权的问题。琉球政府发表“尖阁列岛主权及大陆礁层资源开发主权之主张”在东京各报以第一版头题地位刊出,内容在宣示琉球政府对钓鱼岛列岛的领有权,且声明1972年琉球“归还”日本,尖阁列岛自然在内。琉球政府并透露出日本人民向琉球政府提出请求开发礁层矿源的申请书,至8月底止已达两万四千八百四十一件。
1970年9月12日,台湾“中央社”台北电称:“谷正纲今天表示……关于钓鱼岛列屿的问题……他愿意本著国家的立场,善告日本友人,中国的主权是不容侵犯的。”13日,《朝日新闻》:尖阁群岛主权之争的真相是石油之争,东中国海的大陆礁层据估计蕴藏著时价一兆美金的石油。
1970年9月15日,日本“共同通讯社”报导:冲绳警察将尖阁群岛上的“中华民国国旗”拔去。16日,《朝日新闻》报导,尖阁列岛上插的青天白旗,被琉球警察带回。今后琉球警察将强化该列岛的巡逻。严防领海被侵犯。报载,“中华民国”对于琉球政府除去国旗一事,避作评论。而“中华民国国旗”长六尺,宽三尺,已被撕破,裂痕六英寸长。
1970年9月21日,日本《读卖新闻》刊载:日本政府计划拨三千万日圆给琉球政府,在钓鱼岛列屿的一小岛上,建立一座无人管理的气象台。
1970年9月22日,“国大代表”钓鱼岛列屿视察团搭乘省水产试验所海宪号试验船越钓鱼岛列屿视察。
1970年9月25日,台湾“中央社”台北电称:“……沈剑虹在答覆立委质询时说,对于这个问题,当局经详细研究后,已作两点决定。(一)此刻日本不是与我们商谈这些岛屿主权问题的对象。事实上,琉球群岛及钓鱼岛列屿,此刻都是在美军代管之下,我们已决定正告美国现在为了钓鱼岛列岛问题,中日两国已发生争执,希望美方加以注意。”(二)日本是我们的友邦,为了顾全中日全盘关系,我们此刻并没有拒绝日本就本问题作非正式的交换意见。沈剑虹表示,政府对钓鱼岛列屿有关问题,经仔细研究后,前已正式答覆日本,其内容是:(一)我国为开发大陆礁层资源所采一切措施,都是依据现国际法原则及大陆礁层公约的规定;(二)对日本照会中所说:关于台湾北部邻近我国海岸大陆礁层上突出海面的若干礁屿所作领土的叙述及主张,我国政府不能同意。
1970年9月30日,台湾“外交部”次长蔡维屏重甲当局对钓鱼岛列屿主权维护到底的决心。
1970年10月,台湾《醒狮杂志》等八卷十期有专论:“大陆礁层专属权益不容侵犯”。
1970年10月,《中华杂志》八卷十期刊出“保卫钓鱼岛”,引用五四运动宣言:“中国的土地,可以征服,而不可以断送。中国的人民,可以杀戮,而不可以低头。”
1970年12月29日,《人民日报》称:“绝不许美日反动派,掠夺我国海底资源。”
1971年1月12日,台湾“外交部”发言人魏煜孙就留美学生为表示支持维护钓鱼岛列屿主权举行示威游行一事,发表谈话,声明当局一定坚定立场,全力维护领土主权。
1971年1月29日,“合众国际社”报导,纽约及美国其他几个主要城市中国大学生,举行示威,抗议日本提出保有位在台湾东北一百二十哩太平洋岛屿的要求。这些学生在联合国及日本驻纽约、芝加哥、旧金山、洛杉矶、西雅图等地领事馆和驻在华盛顿的大使馆前面示威。学生领袖说:他们抗议日本提出享有中国人称为钓鱼岛,无人居住岛屿主权的要求,这等岛屿附近的大陆底层礁蕴藏有丰富的石油。日本总领事已立即发表一项声明,说该列岛包括冲绳岛的琉球群岛的一部份是“无可置辩的事实”,并将于1972年由美国归还日本。钓鱼岛列岛现在是由美国管理。30日,联合国电,大约一千五百名中国籍留学生,今日在联合国总部外举行大示威,抗议日本声言钓鱼岛列岛系日本领土。该群示威的中国籍学生系分别来自多间大学者,他们在中午之前不久分批乘搭汽车、巴士或步行至联合国总部外集合,随即高举“日本军国主义”及“日本帝国主义”等抗议牌,并分发抗议小册子。
1971年4月9日,纽约《钓鱼岛简报》报导,美国北加州十二所大学及当地华人共七百多人在旧金山举行保卫钓鱼岛示威游行,向台湾领事馆及日本领事馆宣读并递交抗议书。
1971年4月10日至12日,全美留学生及华人在华盛顿举行保卫中国领土钓鱼岛示威大游行,约有二千五百人以上参加,是在美华人最大的一次示威游行。游行代表们向台湾驻美大使馆、日本大使馆及美国国务院提交抗议书。当晚在马里兰大学举行座谈会,有二百馀人参加,讨论保钓运动的方向及具体行动。美国西北部地区五所大学及当地华人约一百六十馀人在西雅图举行保卫钓鱼岛示威游行,向台湾领事馆及日本领事馆递交抗议书。美国南加州地区十一所大专院校及当地华人约三百人在洛杉矶举行保卫钓鱼岛示威游行,向日本领事馆递交抗议书。美国芝加哥地区及休斯顿地区中国留学生及华人分别举行保卫钓鱼岛示威游行。台湾台北的台湾大学学生有三千五百人举行保卫钓鱼岛示威游行。
1971年6月11日至14日,美国中西部地区各校保钓会在威斯康辛州麦迪逊郊区举行野营会,讨论保钓的方向及具体行动。美国中部地区各校保钓会在堪萨斯州劳伦斯举行中部地区国是会议,有一百馀人参加。会中通过了三次决议,其中反对“两个中国”、“一中一台”、“一个中国两个政府”的国际阴谋,同时决定创办《新中国》杂志,由中部地区四校联合发行,轮流主编。
1972年5月13日,美国和日本正式签定协议,美国把琉球的行政托管权交回日本政府。
1972年6月17日,美国和日本正式移交琉球的行政主权,由日本政府接收。钓鱼岛列屿正式随琉球交给日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