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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企业家必读的“新老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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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4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当代企业家必读的“新老三篇”
                                                 许伟刚
                               E-mail:  weikang828@aol.com
    革命建设时期的中国,面对内忧外患,毛主席著“老三篇”,激起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三种精神: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国际主义的精神和勇往直前的精神。如今在经济建设高速发展的中国,面对国内外复杂的经济形势,又有什么可以激发起当代企业家全心为企业服务的意识,敢于融入国际环境的魄力和一往无前的奋斗精神呢?这就不得不提到欧美的企业“老三篇”,但是鉴于这些理念在中国又是全新的,因此称之为中国当代企业的“新老三篇”。
这个企业的“新老三篇”包括:企业的控股结构、公司治理和家族企业的信托安排,主要解决了如何构架企业,如何治理企业,如何传承企业这三个核心问题。

第一篇:企业的控股结构。
一个企业有多少股东,每个股东占有多少股权,他们各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发挥什么样的权力,获得什么样的收益?这些问题基于控股这个平台,交织成复杂的网络结构,演绎着权力的更替和攻守之间的博弈。
    在这次的“国美案件”中,作为国美创始人和最大股东的黄光裕家族对国美的控制权在这场战争中遭到了严重的冲击。在一次又一次的引进外资和企业兼并中,黄氏家族在国美的股权被不断稀释,最终由于贝恩资本转股,黄氏家族所占有的股权失去了对公司的管理权。但是,黄氏家族的这次遭遇绝非个案,他代表了一大批中国现代企业的困窘和疑惑。
引入外资、借助市场上资金如私募资金和公司上市是每个中国企业的梦想也是其发展的“必由之路”。一个公司要做大做强,必须要使用未来收益,即获得他人的资金支持;与此同时,公司所有者的股份比例必然会被稀释。但这是否意味着公司的所有者、创始人必须失去对公司的管理权呢?答案是否定的。很多知名的国外家族企业为中国的企业,尤其是家族企业,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如老牌的英资财团——怡和集团的交叉控股结构,使怡和的家族股份一直维持在20%-30%,牢牢掌握了控股权。瑞士Roche药剂公司采用由家族控股和与战略伙伴合作的双层次控股结构,在保证家族控股的同时增加管理弹性。
    这些成功的例子不仅为中国的企业创始者所有者提供了一种方法,更提供了一项理念,即如何构架自己的控股结构来保证自身对公司的拥有和管理。

    第二篇: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不同于公司管理,它不仅仅包括在公司内部进行有效地经营、管理、控制;还包括通过正式、非正式,内部、外部的手段协调公司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甚至包括调和公司与市场以及外围的法令政策、广义文化。
    仍以轰动商界的“国美案件”为例,黄光裕家族在公司治理方面是存在缺陷和不足的,国美集团内部经营管理存在着漏洞,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黄光裕个人承担的职责过多,几乎一人统筹董事会、管理层,公司里的高管们充当的不过是有效执行者的角色。这导致黄光裕个人所担风险过大以及企业无法应对变故和风险两项后果。第二个方面是黄光裕的私人行为如在澳门的豪赌没有和公司行为严格划清界限。第三个方面是股东会下放给董事会和总裁的权力过大,导致公司的经营管理权落入陈晓之手。
黄氏家族在公司治理方面的不足是让人惋惜的,不少成功的企业家都能严格界定自身作为企业拥有者的行为界线,苦心经营,不傲不躁,如上海的家具业大王莫若愚先生。但是,纯粹依赖于企业拥有者素质无疑是承担巨大风险的,作为一个想要长期发展下去的企业更需要的是一个完善的治理机构。新加坡港务局主席针对公司治理这个课题专门为中国国资委的代表们讲过一个企业的拥有者和专业总裁之间的关系。其特别提到一个企业拥有者应该扮演的角色——非执行主席。非执行主席代表董事会,一方面把行政管理权下放给总裁和管理层,另一方面,又监督总裁保护股东们的利益,当股东们的利益得不到保护时,就能制约和罢免总裁。为什么又要冠以“非”字呢?因为将权力下放,行政管理权掌握在总裁手中,非执行主席主要明确安排责任制的问题,又因为总裁要对错误决定负责任,不能推卸给董事会主席,所以不涉及日常管理的非执行主席不能被问责。
当一个公司上市的时候,非执行主席,这个防患于未然的职位就该设立并发挥作用。对于现在的国美集团来说,亡羊补牢,实非太晚。黄氏家族虽然不能靠家人的力量保护自身的权益,但是凭借其股份,可以提议在董事会中聘用德高望重,不受人左右的独立公允的专业人士担任非执行主席,维护各大股东,包括黄氏家族的利益;同时制约总裁等管理层的权力,避免权力过大的总裁在董事会里拉帮结派,搞三头主义。

    第三篇:家族企业的信托安排
    “富不过三代”是中国企业家面对的宿命,更是深植于企业家心中的伤痛。如何传承企业家们辛苦打拼下来的公司和财富并造福自己的后代?经过百余年的上下求索,银行家和律师们终于找到了家族企业的信托安排这条确保财富传承的道路。
    家族信托安排不同于遗产安排,在企业发展的顶峰时期就可以进行这样的安排。它的目的是确保家族企业不管遇到任何突发事件,公司内的每个重要的职位都有明确的界定;公司权力分配清晰;对公司拥有者,管理者,利益享有人等都有明确规划。信托安排将拥有者与管理者严格分家,使管理层的人才录用多元化;信托安排还将财产的拥有权与财产利益的享有权严格分家,使信托受益人在获得资产回报的同时确保该部分股份的家族所有权不变,必要时仅在家族内部转让,绝不外流。
对于黄光裕家族来说,没有尽早进行信托安排,也使其家族所有的股份减少了一道可靠的保护。黄氏家族缺乏相关知识为中国的企业家们敲响了一记警钟:家族企业需要尽早安排,而信托则是其进行安排的不二选择。它已经让西方许许多多的家族企业代代传承,也将造福于中国的企业家们,打破“富不过三代”的宿命论。

读过这个“新老三篇”以后,国美集团的黄光裕家族应该怎么活学活用呢?首先,要在公司治理方面吸取沉痛的教训,其次,在企业的家族控股方面还是要有亡羊补牢的过程。结合这两点,他应该可以认识到,在董事会引入真正保护所有股东利益的非执行主席是必要的。最后,在家族信托方面,其毕竟还年轻,可以按部就班从头开始。对于黄光裕,一个很好的选择是重新来过,运用他许多个人店面的资产和在家用电器零售业的经验,运用这“新老三篇”的知识和更多的企业经营管理知识,结合其一往无前的魄力和精神,相信他必定能打一个长久且漂亮的翻身仗,新的国美必将重占家用电器零售市场的鳌头。


作者介绍:许伟刚,新加坡资深金融评论员,为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和新加坡各大银行及金融机构的高层提供文化培训。



   

    以下是Juerg Kiener先生对此次“国美案件”的部分评论。
    他认为:在董事会中要有更多的人来代表公司创立者和公司的利益,权力不能过多的集中于个人,需要几位甚至是更多的董事来确保这些利益。权利需要与信任的人分享,要组成一个团队而不仅仅是依靠个人。如果只是一个人富有而不与其他人分享,那么他的地位也将岌岌可危。
他还强调:企业家们需要考虑他们承担的风险与回报的比率,即风险回报比。在这次的国美案件中,创始人黄光裕面临14年的牢狱生活,巨额的罚款,失去自己创办企业的危险,这些风险就太大了。中国的企业家需要反思:既然风险可能那么大,那么如何规避风险,减少风险,合理风险回报比例呢?如何规范企业行为,防止财大气粗一言堂?如何有效进行公司治理,调节控股结构?这次的黄光裕事件是一个强有力的信号:中国的企业不只要做大做强,还要考虑更多的因素,尤其是可持续发展的因素。

Juerg Kiener先生,瑞士信贷银行的资深银行家、新加坡Swiss Asia Capital总经理、新加坡星展银行私人理财高级顾问。在美元成为主流的今天,他将理财的注意力聚焦到黄金上,通过黄金对冲基金来规避美元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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