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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Jigong 于 2010-11-7 04:27 编辑
(2010-11-06)
律政兼内政部长尚穆根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从新加坡历史发展和国家小而脆弱的角度,发表了与会者形容为“强而有力”的演讲,说明新加坡的新闻制度为什么不能效仿美国。
尽管过后不少与会者没有被说服,但一般认为新加坡政府代表愿意参与对话,阐明自己的政策是积极的做法。
尚穆根在近一小时的演讲中强调,媒体并非在真空中运作,它所扮演的角色与所处的社会及社会的政治架构有关。多数社会必须在个人自由与社会利益两方面寻求平衡,而西方评论员一般都从这个平衡已经存在的美国和其他发达国家中出发,其他国家随后即得照此标准受到评断。
尚穆根认为,理论上可以假设政治制度放诸四海皆准,但在实践的过程中,全盘照搬,不顾发展的层次、文化状况,结果往往让人悲叹。
这个由哥伦比亚大学校长鲍林格(Lee C. Bollinger)主催的研讨会,以“全球化社会的新闻自由”为大会主题,在本月3日和4日举行。与会者主要是来自哥大及哥大以外的法学、新闻学院学者、国际机构代表,及新闻从业员和哥大的学生等。尚穆根是唯一发表演讲的内阁部长,以“媒体的角色——新加坡的视角”为题。
在解释国内情况时,他说明新加坡独立的过程,如何继承和调整了英国议会制,确保秘密投票的大选可以定期举行,而政府一旦当选,将能够有效地运作,国内政治稳定。
他说:“因此和美国比较起来,新加坡在行政部分的监管制度比较少,这是刻意的。在一个小城市国家,政府必须迅速对内外情况作出反应。选民可以到大选时评价政府。万一出现僵局,对我们来说是个灾难。我们通过法律,把宪法以外的政治对峙、街头示威等减至最低。”
尚穆根将新加坡独立时的窘迫情境和今天所取得的成就对比,并且指出一些如治安、教育、医疗等领域目前公认强于美国;生活舒适度、司法制度、廉洁等也在世界上获得认可。他指出,在这个过程中,媒体扮演了它们的角色。
尚穆根说,美国的媒体比世界任何国家都要自由,虽然人们也知道这会对美国社会造成破坏,但是主流的观点仍然认为值得为此付出代价。
他指出,美国社会的基本假设是:美国社会强劲有力,能够承受因为采取这个方式而带来的任何破坏。这个假设的方法恰恰也是新加坡采取目前立场的原因——因为新加坡的社会太小,历史短浅,媒体扮演的角色如果跟西方媒体一样,小岛将无法承受破坏。
他以美国是航空母舰作为比喻,指新加坡只是小船艇。“很多航空母舰上能做的,小船艇是做不了的。”
这位顶尖律师出身的律政部长也对无国界记者机构今年将新加坡的新闻自由排在第136位的研究方法提出质疑。他特别点出,新加坡排在伊拉克(第130位)、津巴布韦(第123位)、几内亚(Guinea,第113位)之后,而这跟西方媒体自己批评几内亚施行暴政的军人政府存在矛盾。
尚穆根说,他后来去了解无国界记者所采用的方法:他们到每个国家,选择一些人来问他们对国内新闻自由的看法。因此每个国家的得分完全在于它选了什么人,以及那些人有多主观。这与同一组人按照一套衡量标准到各国去打分不一样。
他说,新加坡并不理会这些无稽的批评,真正在意的是国人自己的评判。新加坡并不认为照搬美国制度适用于新加坡,而事实上美国的制度也正浮现许多问题。
总部设于纽约的保护记者委员会总干事乔尔·西蒙(Joel Simon)会后接受本报访问时说:“新加坡政府代表在这个场合阐述立场是重要的,我认为他用很有说服力的方式这么做,口才很好。不过我不同意他的许多观点。我代表的是一个维护记者权益的机构,理念与部长所说的相反,我们认为社会的观点会因为辩论而更加丰富,但辩论无可避免的有时会有挑衅的意味。”
他说:“每个国家都依循一些国际的常规和标准。新加坡在很多领域里都参与到全球社群来,却选择不要依循这个基本的标准。这从长期而言是难以为继的。”
曾在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执教18年,目前为弗吉尼亚州杰出法学教授的弗雷德里·施尔(Frederick Schauer)教授负责在尚穆根演讲后提问:新加坡在人均收入只有512美元时,执行严厉的诽谤、新闻管制法可以理解,但在人均收入已经达到4万1000美元时,仍然沿袭过去的做法,是否不容易让人理解?
尚穆根告诉他,就算目前取得成就,新加坡仍对自己是否能够生存而忧心忡忡,“世界上有多少城市国家能够长时间生存下去?”他也补充,如果新加坡是欧洲的摩纳哥,或许会有不同视角,但以新加坡所处的位置,任何负责任的政府都不能用人民的身家性命来做赌注。
媒体不应获更大特权
关于诽谤法局限媒体的自由、局限了言论,在哥伦比亚大学大礼堂里,虽然没有激烈辩论,但明显的,来自不同地区的学者和官员观点各有不同。
律政兼内政部长尚穆根在解释新加坡按照普通法的处理方式时重申,任何人如果指责别人贪污、是骗子,那么就必须准备到法庭去证明自己所说。他不认为媒体在这个方面应该得到比一般人更大的特权。
他说,一种说法是诽谤法会带来“寒蝉效应”,人们不愿意参与辩论,不针对某个政治人物发言,但是反过来说,如果没有诽谤法,它可能导致的是辩论弱智化,成了人身攻击,以致认真参与公共服务的人不愿意从政。
尚穆根说:“我们希望从事公共服务的男女品格正直,而他们必须做好准备,在有人对他们的过去进行指责时接受检视和盘问,让公众看到他们怎么防卫自己。如果他们真的贪污或犯错,那就不应该进入公共生活圈。”
他说:“我们奋力保护人们的财产,没有理由觉得保护人们的声誉不比保护财产重要。而这么做的唯一理由,就是这能够鼓励更大的民主辩论。”
哥大校长鲍林格在之后主持另一场讨论时再特别提到这点。他说,如尚穆根所言,没有诽谤法,错误的信息散播,社会或许要付出代价。但现实是另一方面,人们也会因为不想惹上官司而噤声。在一个重视许多讨论的社会里,你会准备放宽这个方便面,但同样的,会为它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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