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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4月15日电 香港《文汇报》15日刊出评论说,国务院、中央军委调整军人家属随军政策,传递的信息丰富,大幅度降低军人家属随军条件,既顺应了国家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发展的新形势,体现了现代社会对军人的优待,必将对稳定部队官兵思想、增强军事职业吸引力发挥积极作用,预示着惠及广大官兵的大事、好事、实事将越来越多,值得关注和期待。
文章摘编如下:
近日,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了由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等军地四部门联合提交的《关于调整军人家属随军政策的意见》,并决定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在全军部队、军人家庭和社会民众中引起热烈反响。《解放军报》发表评论指出,军人家属随军政策调整后,全军近10万官兵将告别“牛郎织女”生活,许多官兵的家庭幸福指数将因此而提升;
北京独立军事观察家认为,国务院、中央军委调整军人家属随军政策,传递的信息丰富,大幅度降低军人家属随军条件,既顺应了国家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发展的新形势,体现了现代社会对军人的优待,必将对稳定部队官兵思想、增强军事职业吸引力发挥积极作用;又说明以人为本的治军新理念正转变为政策举措,从白纸黑字走向军人家庭,预示着惠及广大官兵的大事、好事、实事将越来越多,值得关注和期待。
军人家庭幸福指数提升
一是明显降低团聚“门坎”。根据新颁布的军人家属随军政策,驻全国一般地区部队干部家属随军条件,由副营职调整为正连职;驻北京城区部队由正营职或服役满15年的副营职调整为副营职;驻艰苦地区部队士官家属随军条件,由三级军士长以上士官调整为四级军士长以上士官。
观察家认为,虽然随军政策只是军人福利待遇制度的一项内容,但由于其具有涉及面广、主导军人家庭生活幸福质量等特点,直接影响军人家庭幸福指标的高低。现在,随着军人家属随军条件的降低,全军有更多的26岁左右的已婚军人将结束夫妻分居之难,告别两地相思之苦。而这个年龄段的军人家庭,正处于新家组建期、新婚磨合期和育子关键期,夫妻团圆可使两地分居带来的诸多困难和烦恼迎刃而解,这对军地“分居族”而言,无疑是一件天大的好事,军人家庭的幸福指数将实实在在地得到大幅提升。
二是待遇保障全面“给力”。针对当前全社会面临的就业难、上学难、看病难等问题,军委总部制定了相应的待遇保障政策。如批准随军的家属,可在部队驻地统一按城镇户口办理落户;随军配偶由部队商请当地政府部门纳入安置计划,自主择业、主动创业的,可享受减免营业税等优惠政策;随迁子女可在军地园校入托入学;暂无工作无收入的随军家属,每月能享受由部队提供的500至700元基本生活补助,部队统一办理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家属随军的干部和士官按职级保障公寓住房。
观察家指出,这次调整军人家属随军政策,涉及官兵及家属子女几十万人,需要大笔经费作支撑。总部机关在军费供需矛盾突出的情况下,在预算上进行了统筹安排,从而使政策调整有了可靠的财力保证,从而维护、保障了官兵的切身利益,这也是领率机关贯彻以人为本治军新理念的具体体现。
三是政策规定凸显“刚性”。观察家注意到,这次军人家属随军条件调整,没有出现过去曾见的“原则上”、“一般为”的含糊字眼,直接把随军条件职级明确化,以至把驻北京城区部队随军条件明确规定为副营职,既可以有效维护军人家庭的合法权益,又体现了国家和军队统一政策的严肃性、排他性,可以有效防止诸如“政令难出北京城”怪现象的发生。(妮尔砚)http://news.ifeng.com/mil/2/detail_2011_04/15/5766018_0.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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