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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处理] 这样的贴被评为精华是AC的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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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8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bbs.m4.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091580&extra=&page=1

还是关于最近两天比较热门的拦狗事件

本人家里有养拣来的小狗,所以考虑到立场问题我不发表该不该反对吃狗肉的意见。

我反对的是:  

这个事件是有来龙去脉的:

狗贩子非法捕获属于他人财产的宠物狗,引起宠物志愿者的围堵。如果没有这个行为,这个事件就不会发生,而帖子却从宠物志愿者非法拦截已经有非法行为的狗贩子货车这点说起,通篇淡化、选择性忽略因果关系及当事方之已然触犯法律的行为,集中火力批判宠物志愿者的违法行为,以此来否定他们的行为动机,这是非常不负责任的CNN般的报道,如此文章竟然能在AC得到精华及置顶评价,实在让人担忧AC的未来,此风不可长,请相关管理人员将此评论撤除,以此表明AC的中立态度。

狗贩子的偷盗行为已然触犯刑法,而来路不明的检疫证(后证明90%的狗都患有致命的犬瘟热、细小等疾病)更是对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嘲弄。
发表于 2011-4-18 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精华是我评的,不论意见如何,服从仲裁。

眼前有文,心中有法,目中无狗   加精华是对会员以法治为理性思考准绳的理性态度的鼓励。

爱狗和吃狗大家都在讨论,无须版主介入,我置顶了两个有关此事的帖,没有一个是赞同吃狗的。我注意到该帖从头至尾也没有支持吃狗,只是在讨论法律问题。

如果所有人都在为护狗吃狗胡乱争执时,第一个注意到社会和谐需要法治基础的文章就应该被鼓励,这是很好的现象,应该肯定。如果您认为楼主的法律问题论述不全,您可以以玉砸砖,同样会获得鼓励。不能认为和狗有关就不能鼓励有关法治的讨论了。

如果中国社会法治能够进步并使中国人民获益,壮士尚且可以牺牲何况人类的朋友狗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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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8 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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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8 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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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8 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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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8 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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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8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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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8 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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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8 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老c看法,此帖可以评为精华.

该文所表达的中心思想是请大家遵纪守法,不应以违法对违法的方式解决问题,(况且目前的情况也并不能够说明贩狗者的狗来源不合法)。
无规距不成方圆,法不责众虽然有其道理,但从稳定角度来说,这种做法并不值得提倡。因此该贴维持原状,不作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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