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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知观察] 受害人律师张显搜狐微博:我和药家鑫律师路刚是“哥们加校友”(“下跪”背后的秘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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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22 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拓拔玉 于 2011-4-22 23:59 编辑

http://xianzhangxian.blog.sohu.com/171271307.html

我和药家鑫律师路刚是“哥们加校友”

    药家鑫案是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于1月12日立案,立案时规定在45天之内开庭,也就是说在2月26日前应该开庭。2月22日通知我们到中院领传票,2月23日上午我们一行五人来到中院领了传票。那天,我们一同去领传票的人有:张妙的父亲(张平选),张妙的妹妹(张郎),张妙的丈夫(王辉),张显和许涛律师。

    领完传票后,我们出了中院东侧门时,被一个陌生的女子拦住了。她说:“我是药家鑫的委托律师,我们找个地方谈谈吧”。我当即对她说:“时隔4个月了,我们没有见到过药家的一个人,下周就要对簿公堂了,我们还有什么可谈的呢?法庭见吧”。她遭到了我的断然拒绝后,只见她开始一个劲地打电话。

在门口,这时又被西安一家媒体拦住了。经王辉介绍说,是这家媒体的记者Y先生首先披露该案件的,又是这家媒体介绍许涛作为我们的法律援助律师,也令我对他们感激不尽,少不了彼此间的客套一番。经过简短的采访活动后,Y建议我们找个地方坐坐、谈谈。因为下周四(3月3日)就要开庭了,大家应该坐在一起讨论一下对策。也正好是午饭时间,就跟着他们到了一家饭店。

    我们入座的顺序(顺时针)依次是:Y记者,张平选,张郎,王辉、两位媒体摄影人员,L先生,张显和许涛。

    席间,彼此又做了一番介绍。当我向左侧旁的这位L先生索要名片及联系方式时,他说,联系方式因为工作关系不便告诉,我也就没有多想,从事过国防研究的经验告诉我,还是别问较好,他可能是一位神秘的媒体人吧。

    因这位L先生与我邻座,我们两个一会就热聊了起来,我说了“刚才药家鑫的律师还想与我们谈,要开庭了,还有什么可谈的呀?”,他听后笑了笑,没有说什么。我说药家鑫太残忍了,又不是“激情杀人”,L先生遁了顿,问我“什么是激情杀人?”,我说:“张妙若抱着他的腿不放,他想逃,他若用手掐或顺手用旁边的砖头砸,这算激情杀人,而药家鑫是用随身携带的刀杀死张妙的,因此,应该是死刑。”他举起了酒杯说:“不说啦,这个家伙罪该万死。”我俩一饮而尽。席间,张平选说:“我想不通,药家鑫父母怎么这样瞧不起我们农村人,孩子犯了罪,父母应该到我们家赔个不是,都是父母,将心比心,你一个孩子,我有三个孩子,现在张妙不在了,我心里难过,而我还有两个娃,你就不怕法院把你娃给枪毙了,唉!,这父母咋是这人?”L问他想见药家鑫父母吗?张平选说:“我就想看看这父母长的啥样的?”。我说:“看他有何用?子不孝父子过。”

说着说着,L与我拉上了校友关系。他说:“我是北大法学院贺卫方的学生。”我说:“我在北大做过博士后研究工作,我们也算是校友了。”我们随之相谈甚欢,频频敬酒。这样既认识了一位校友,也成为了今天酒席上的哥们。

    其他人喝的不是很多,我和L喝的最多,52度太白,我可能喝了一斤。喝多了,也就话多了,也就口无遮拦了。我看到旁边的摄影记者,他俩在看到我们的丑态时偷偷发笑。我还有点生气,这两个男人怎么笑得这么奇怪。

    吃完饭,我和L先生相互搀扶着下了楼,互相握手、相互相送到了别。

2月26日,华商报的一则消息“大学生连刺8刀致人亡续药家鑫母向死者父亲下跪”令我惊呆了。该报说的是2月25日下午,药家鑫刺死受害人张妙的第128天,他的父母终于当面向死者张妙的父亲张平选道歉。照片中就有L先生,这个L就是药家鑫的辩护律师路刚。

    我当即向华商报的Y打了电话,骂了他,骂他为了搞新闻怎么如此缺德?让我们吃了药家鑫律师路刚的饭、喝了路刚的酒,而且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也了解到我们下周(3月3日)在法庭上的申诉想法,太无耻了。我对Y说:“我现在感到恶心,像吃了苍蝇一样的难受!”

这件事使我感到上了当,也认为在法院门前见的那位药家鑫的女律师,人家利用的是障眼法而已。而真律师路刚那天就坐在自己的身边,是潜伏着的“余则成”。唉!他那天还成了自己的校友和兄弟。难怪那天,两个摄影记者发出了偷偷的怪笑。

    3月23日开庭后,路刚在法院门口,当媒体问他“为何药家鑫的父母没有来”,他说的其中一句话,让我感到很不中听“药家鑫父母是有诚意的,给对方已经下了跪。”还好意思说,还不是你设的圈套,你太会发小聪明了。

    我对路刚的做法并没有过多的敌意看法,因为作为律师,这些做法可能是人家的职业操守和工作习惯吧。作为律师这个职业为药家办事是应该的,拿人家的钱为人家消灾,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药家鑫今天受到法律的严惩,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律师路刚你已经浑身解数了,已经很尽力了。这是法律对他的严惩,任何人都不能救他的,救他也是徒劳的。

   虽然路刚你曾经小聪明过、激情过、也说过一些漏嘴的话,做过一些小伎俩的事,但都是为了药家。我不会骂你的,这是你的职业。我不会恨你的,我们以后可能还是校友和弟兄,因为,我们都是公民,法律对我们都是同样重要的。


发表于 2011-4-23 00: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记者。。。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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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3 0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方系的无耻已经到了根里了

亡报
不反
亡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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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3 00: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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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3 01:54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人都有习惯就好,我们这还出现过辩护律师被,人家被告收买的,尽管被告罪有应得(强奸少女)本来是自首到了法院方供最后被定罪判了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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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3 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整个药家鑫案件的喧闹就是一个阴谋,是西方白人和南方汉奸,颜色革命的一部分,只可惜左派人士孔老师也被当枪使了,法不容情是法院的基线,而天朝的政府法院及其官员,为了自保已经没了底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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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24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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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24 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让那个卖国求荣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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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7 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 拓拔玉


    顶起来。是得让这家伙看看。有啥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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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7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五毛至少爱国!美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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