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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税负现状如何?如果你问私企的老板或者普通的百姓,他们往往会引为切肤之痛:重或者很重;如果你要问政府部门,他们往往会举出宏观数据:不重或者偏轻。近日,个税修正案草案成为社会各界热议的话题,起征点如何定、税制咋改牵动着亿万公众的神经。关注“赋税之痛”,纠结的不是个税起征点究竟该3000、5000、10000元,还是20000元,而是整个改革中公平如何实现的问题,这恰恰是解决当前中国一些迫切问题的钥匙。
年轻一代的文化知识水平和维权意识大大提高,视野大大拓宽。这使得公民对税收等公共事务的关心大大提高
为什么大家对近期的个人所得税改革的讨论这么激烈呢?我想,一个至关重要的原因就是目前个人所得税在调节收入分配上的力度有限。我国目前收入差距逐步增大,这使社会不稳定的情绪增加。大家寄希望于通过个人所得税改革缩小收入差距,改变社会潜在的不稳定因素。时代在进步,不可否认,纳税人现在的“税感”越来越强。“税感”,这是一个简称,大意是说纳税人对税收的感觉。为何百姓的“税感”越来越强了?
不为人知的“隐形税”
纳税人“税感”的提高反映了目前我国税负起码不轻且税负不公的现实问题。按主流的学术观点,目前的宏观税负超过GDP的35%,而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只是税收的一小部分而已。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09年个人所得税大概只占税收收入的7%不到。政府绝大多数税收收入是从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等间接税税种中获取的。因此,公众不但承担了各种直接税(如个人所得税)还承担着可转嫁的间接税(如关税、消费税、销售税、货物税、营业税、增值税等),俗称隐形税。除此之外,还有很多不名之为“税”的各种收费,如各项不菲的社会保险费和土地出让金等。
与直接税相对应,“隐形税”是我国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其中,国内增值税、消费税、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这几项收入规模很大。这几种税名义上主要由企业进行缴纳,但是,企业完全可以通过提高价格按照货物或服务的流转方向将税负全部或部分转嫁到消费者的身上。也就是说,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香烟和汽车等消费品的时候,表面上没有向税务局缴纳税款,但实际价格中已经包含了这些税。正是因为如此,大家才称呼上述几种税为“隐形税”。说到这里,有人会问:隐形税是不是全部由消费者承担呢?答案是否定的,隐形税由企业和消费者共同负担。到底企业承担多少?消费者承担多少?这个取决于供求双方的弹性。双方的税负承担比例,经济学家也说不清。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消费者承担了不少。
据了解,2010年的个人所得税数额,仅占了中国税收总收入的7%左右。而仅增值税和营业税两项,就占据了税收总额的44.2%。大部分个人承担的“间接税”,都隐藏在不易察觉的经济行为之中。
“通货膨胀税”为何存在?
我国目前处在高通货膨胀时期,较高的通货膨胀率容易导致纳税人税负加重。这实际上也证实了“通货膨胀税”的存在。所谓的通货膨胀税,是指在通货膨胀条件下的一种隐蔽性的税收。以我国的个人所得税为例。目前的费用扣除额是2000元,超过2000元的部分要纳税。假设某人1年前的工资恰好是2000元(不考虑“三险一金”),则他不需要缴纳所得税。假如在这一年间通货膨胀率为10%,该人的工资也涨到2200元(因为该人的劳务也是一种货物或服务,广义的通货膨胀应包含工资的上涨)。那么,在费用扣除额不变的情况下,该人就应当按照2200元减掉2000元后的余额来进行纳税了。但是,实际上,现在的2200元工资和去年的2000元工资的购买力是一样的,因而,实际工资是不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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