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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2451|回复: 14

[已处理] 给版主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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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 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看了几篇让人不舒服的帖子和回复,感觉有些人来目的就是挑起事端的,或者来攻击一些正确的言论,抹黑国家领导人,否定国家的政策,给人乱扣帽子等等。我想说的是,某些人,请你们离这里远些,这里是净土,请你们不要污染了这里,你们已经搞乱了好多论坛了,我真心希望你们离开,因为咱们不是同路中人。希望版主对这些帖子严加管理。我很担心咱们的论坛会被某些人搞乱了。
发表于 2011-12-1 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理解,支持,感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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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 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现在也理解了,斑竹也忙吧,特别没时间总是盯在这里的。

我倒不觉得观点对立的就不能来,但坛子鼓励原创的宗旨要坚持吧。原来是血狼提出的发帖有字数限制,那种一两句话有倾向没内容的帖子很容易水了版面啊。最近在标题里公然污言秽语的也多了点。而且调查帖的调查权也可以再讨论。

最近AC流量回升,刚好诚请斑竹注意杂谈帖子的质量,以便吸引更多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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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小资 发表于 2011-12-1 17:33
我现在也理解了,斑竹也忙吧,特别没时间总是盯在这里的。

我倒不觉得观点对立的就不能来,但坛子鼓励原创 ...

    同意LZ,其实想想版主也挺不容易的。我是担心咱们的论坛会被那些人搞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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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 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楼主意见,孩子调皮捣蛋可以,恶意滋事建议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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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1-12-1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毛主席教导我们说:只要有人群的地方就有左中右!
水至清则无鱼,有容乃大!
如果论坛一边倒就没意思了。
在争论中求真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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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有人造谣,被揭发了,还打死不认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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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1-12-1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学前班的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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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 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女人何苦为难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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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 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yangjing 发表于 2011-12-1 17:37
同意LZ,其实想想版主也挺不容易的。我是担心咱们的论坛会被那些人搞乱啊! ...

到底谁是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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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油条老了,不是今天才发现,赚钱很重要,教育小孩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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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 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黄瓜 于 2011-12-1 18:41 编辑
南小生 发表于 2011-12-1 17:13
同意,理解,支持,感谢,执行。

提醒版主啊,建议的帖子不得发到建议区么?你见到这样的帖子竟然不给转走。。。

难道杂谈又有新规实行了么?

这篇文章的楼主是新人吧,对新人不是更该严格要求,怎么也不得给个警告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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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 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小生 发表于 2011-12-1 17:13
同意,理解,支持,感谢,执行。

请立即执行


转到建议公告求助版去!!!!


{:soso__1068865863761169762_3:}{:soso__1068865863761169762_3:}{:soso__1068865863761169762_3:}{:soso__1068865863761169762_3:}{:soso__1068865863761169762_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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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ggmch 发表于 2011-12-1 18:33
到底谁是楼主?

不好意思,俺本来想写LS的,一不小心写成了LZ,您别见怪。俺是新来的,您有好的意见或建议,尽管告诉俺,俺会乐意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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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俺是新来的,不懂论坛的规则,给版主添麻烦了。请问版主建议公告求助版在哪里?俺去那里。

点评

多谢,直接帮你转过去吧  发表于 2011-12-2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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