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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春日暖

众律师造谣重庆检察官幺宁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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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5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熔岩 发表于 2012-3-25 00:39
只要是私有制,律师就不过是一群狗——谁给钱替谁效劳的走狗。

更确切地说,是有钱人花钱雇来的专用走狗— ...

一针见血,说到实质了,说的太给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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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5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李庄:律师不是正义的化身,不是传统意义上道德的维护者,说句俗话:拿人钱财替人消灾,面对杀人、强奸、放火犯,人家花钱请您,如果您站在传统道德的角度,与公检法一同斥责、揭露他的罪行!这是缺德!记住,当事人利益至高无上,这就是律师职业所要求的最高职业道德

从律师的角度说 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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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5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李庄    我记住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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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5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阶级斗争,被有些人掩盖了很久啦,在这个阶级社会里,还是要讲一点阶级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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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5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李庄来讲,律师不是法律工作者,因为律师遵守的不是法律,是钱,是当事人给钱,为了钱,抛弃法律和道德,即便做人,也不做好人,连底线也没有了,那是什么呢,讼棍还是好听的,没有了道德,但起码还站在法律的底线上,那只能是狗,只要给钱,叫他咬谁就咬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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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5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卖淫可以合法化,那还有什么不可以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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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5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李庄?这个不要脸的东西,现在又出来上蹿下跳了??他在重庆科出名。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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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5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律师是缺不了的,虽然要为雇主说话,但总要注意犯罪事实才好,否则谁钱多谁沾便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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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5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律师里的好人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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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5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历史会告诉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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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5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信息透明了,某些人不能再浑水渔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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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5 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楚天浪子 发表于 2012-3-25 00:18
这时候开始反攻倒算了 不过无量的讼棍们不要高兴太早

跳的最欢实的就是李讼棍,迟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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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5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淫很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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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5 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李庄之流恐怕早就对幺宁早就恨的牙痒痒了!只看到了重庆任免公告的幺宁被免,却没看见幺宁升职了?不足一千字的任免文件都看不全的人,看不懂的人还是别当律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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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5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形成提案没关系啊,你可以自己先去卖,以前干过律师,法律基础好,到时知道如何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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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5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让道德没有底线,大家也就都变成了有道德的人,这就是道德底线,木有最低只有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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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5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2012syqn 发表于 2012-3-24 22:17
无耻的人很多

这个社会有些很无耻的人,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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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5 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李庄:律师不是正义的化身,不是传统意义上道德的维护者,说句俗话:拿人钱财替人消灾,面对杀人、强奸、放火犯,人家花钱请您,如果您站在传统道德的角度,与公检法一同斥责、揭露他的罪行!这是缺德!记住,当事人利益至高无上,这就是律师职业所要求的最高职业道德
什么是“正义的化身”,什么是“传统意义上道德”的维护者,请李大律师及“法治人士”解答,有罪行瞎JB扯,就是律师职业的“最高职业道德”,真他妈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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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5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李庄,要洗白了,是么,除非黑社会能洗白。但那是不可能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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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5 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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